1、奉化市人才引进政策汇编近年来,为促进各类人才落户奉化、扎根奉化,营造良好的科研、创新环境,我市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加大人才经费投入,积极兑现落实引进优秀人才的各项扶持奖励政策待遇,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有效政策支撑。 奉化市特殊人才申报、创新型紧缺型人才购房安家补助和生活补贴、在职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奖励。获评特殊人才的人员按条件可申请 1000 元-10000 元月的生活津贴,还可妥善解决人才的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问题;符合条件的创新型紧缺型人才可申请 500 元-3000 元月的生活补贴,20 万元-100 万元的购房安家补助等;对于在职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才,根据条件可给予用人单位每
2、人 10000 元和 5000 元的奖励,对于企业自主培养的高级职称人员,根据条件分别给予用人单位 3000 元、个人2000 元的奖励。海内外高端创业团队“凤麓英才”一、引进对象和重点围绕新能源、新装备、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面向海内外重点引进海洋工程装备、机器人制造、物联装备、电子商务、精密仪器仪表、电子信息材料、新兴电子产品制造、高端医疗器械等产业领域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发展战略目标产品、支撑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各类高端创业团队,集聚一批包括国家“万人计划“、国家和省“千人计划“、宁波“3315 计划“等新兴产业领军人才,着力以人才推动经济转型发展。二
3、、申报条件1、符合奉化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有意来奉化创业的海内外创业团队或 2014 年 5 月1 日后在奉化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海内外团队(含团队成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已落户的创业团队。2、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5 周岁,具有自主创业经验或在国内外著名高校、企业研发机构担任过高层职位(一般要求 2 年以上),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发展状况,且直接从事本专业领域科技研发及产业化工作。团队成员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不少于 3 名。3、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市场潜力巨大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的项目。4、团队在奉化市注册
4、创办企业,团队带头人须担任企业法人代表,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 300 万元人民币(货币出资),且不得低于申报书提出的注册资金的 50%。团队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应占创业投资的 50%以上,其中团队带头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20%。5、至少有一半以上团队成员每年在奉化工作时间必须在 9 个月以上。6、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国家和省“千人计划“的人才领衔的团队、宁波“3315 计划“创业创新团队成建制落户奉化,经核实,可直接认定为“凤麓英才“计划,具体类别由评审委员会认“凤麓英才“计划具体分 A 类、B 类、C 类、D 类、E 类 5 个层次,给予相应扶持。创业资助。分别给予 A 类团队 800
5、万元、B 类团队 500 万元、C 类团队 300 万元、D 类团队 200 万元、E 类团队 100 万元的项目资助。融资支持。企业向银行贷款用于所申报项目发展的,在计划实施前三年内,可按当年实际贷款额度和银行基准利率进行贴息。分别给予每年 800 万元、500 万元、300 万元、200 万元、100 万元额度内的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场地补贴。分别提供 1600 平方米、1000 平方米、600 平方米、400 平方米、200 平方米的创业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或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 20 万、15 万、10 万、8 万、5 万的场租补贴,时间为三年。住房保障。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含
6、本科)学历的团队成员均纳入奉化市人才住房保障范围,可不受户籍和在奉工作年限限制,但须与所在企业签订 5 年以上劳动合同。优先推荐。优先推荐申报团队参加宁波高端创业创新团队“3315 计划“评选,入选宁波高端创业创新团队“3315 计划“A 类(资助 2000 万元)、B 类(资助 1000 万元)、C 类(资助500 万元)团队的自然为奉化 A 类、B 类、C 类团队。进入宁波高端创业创新团队“3315 计划“答辩评审的团队,如符合奉化市产业结构,优先推荐为奉化 C 类、D 类、E 类团队。享受前提。所有入选团队必须在发文公布后半年内在奉化市完成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且有一半以上团队成员到位,
7、才能享受上述保障政策。逾期注册的或不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其他政策。海内外人才中介机构、海外华侨华人社团、留学生组织,以及我市人才工作大使、海外人才工作联络站推荐引进团队,入选“凤麓英才“计划并注册落户奉化的,经申请核实,给予引荐人(机构)1-10 万元奖励。定作出。奉化市创新型、紧缺型人才购房安家补助和生活补贴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创新型紧缺型人才,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关于加快引进培养创新型紧缺型人才的若干意见(奉政发200975 号)文件精神,决定对符合我市引进创新型紧缺型人才范围对象的 10 类人员发放购房安家补助或生活补贴。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
8、对象 创新型紧缺型人才,主要是指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具有创新能力、创新业绩的下列 10 类人员: 1国家、宁波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百人计划”人选; 2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 3近 5 年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前 3 位完成人; 4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5浙江省特级专家或条件相当的高级专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钱江学者、甬江学者特聘教授,具有博士生导
9、师资格并被聘任人员,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创新人才,上述人员年龄要求一般在 50 周岁以下; 6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引进后担任奉化市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重点建设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带科技成果来奉化实施转化、孵化的国内外创新型人才,上述人员年龄要求一般在 45 周岁以下; 7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宁波市“4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或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获得者,宁波市名医(中医)、名师、名校长,其他各行业国内外知名拔尖专家,上述人员年龄要求一般在 45 周岁以下; 8获得国家承认的国外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或科研
10、单位 3 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上述人员年龄要求一般在 45 周岁以下; 9聘请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或聘请参与我市企业重要科技项目攻关的国内外高级专家学者,引进后每年在奉化实际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 6 个月; 10机械、电子、汽车、(修)造船、旅游、服装、会展、物流、医药、化工等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要求专业,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各类创新型紧缺型人才。 二、补助、补贴标准 符合上述 10 类范围对象,由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正式引进,落户奉化,并与单位签订 3 年以上服务期协议的,并经资格认定委员会确认后,按以下标准发给购房安家补助(主要用于补助在奉化购买自住房)或生
11、活补贴。 对第 1 类对象,一次性补助 100 万元;第 2 至 4 类引进对象,补助金额为 75 万元;第 5 至 6 类引进对象,补助金额为 30 万元,其中首期借款为 12 万元(在奉化实际工作满3 年转为补助),每月补助 5000 元(补助时间为 3 年);第 7 至 8 类引进对象,补助金额为 20 万元,其中首期借款为 11 万元(在奉化实际工作满 3 年转为补助),每月补助 2500元(补助时间为 3 年);第 9 类对象在奉化聘用期间发给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在奉化实际聘用工作 6 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 2000 元的生活补贴,每人累计领取生活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 3 年;第
12、10 类对象中作出特别贡献的创新型紧缺型人才,根据其所在企业对奉化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及人才在行业中的引领作用进行评选,根据不同层次每月补贴5003000 元。 奉化市“双招双引”为深入把握人才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积极探索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大力推进招才引智工作(以下简称“双招双引”),使人才工作与招商工作有机结合,实现在招商中引智、在招才中引资,促进人才、项目、资金一起落户。宁波奉化市坚持“引进一个项目、带来一批人才、打造一个团队、搞活一个产业”理念,积极探索在招商引资中大力推进招才引智工作(即“双招双引”),形成了人才与项目良性互动和高效融合的良好局面,为加快地方经济转型发展提供了新的智力
13、支撑和动力源泉。一、双招双引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围绕建设“两城四地”战略目标,以构建人才强市和经济强市为目标,创新人才工作和经济发展工作理念,整合资源,努力实现招商引资工作与招才引智工作有机结合,做到招商与“招才”并举,引资与“引智”并重,力争通过“双招双引”活动,引进一批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的创业创新人才和以“三高三新”产业为重点的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拉动能力强的“高、大、强”项目,真正实现人才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双赢。(二)目标要求:积极依托浙洽会、浙江宁波人才科技周、宁波欧洲周、新兴特色产业和重大项目对接洽谈会等载体,围绕优化主导产业结构,大力引进一批以带项目、带资金
14、、带技术形式来我市投资创办科技型生产企业和现代服务企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重点引进符合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3315 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同时要着力引进一批与我市主导产业关联度大的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和总部型企业。力争全年引进 100 名掌握核心技术、能引领发展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紧缺实用型人才,引进一批符合“三高三新”产业发展要求的项目,努力实现市委、市政府年初下达的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源动力。二、推进双招双引工作具体举措(一)加快共建“双招双引”平台。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充分利用市滨
15、海新区、新城创业园、大学生(留学生)创业园、各镇(街道)工业园等创业创新平台引进一批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的高层次人才。主动对接宁波高新区,建立宁波高新区奉化分区,承接孵化成功项目落户我市,从而引进一批优质项目和高层次人才。加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平台建设力度,推动产学研合作的开展。(二)加强共建“双招双引”专业队伍。坚持“自主培养”和“向外引进”并重的方针,加强招商引资工作队伍建设,适时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一批学历高、能力强、既能招商又能招才的复合型人才,充实“双招双引”队伍。广泛发动在外同乡会、奉化籍留学人员、驻外机构工作人员力量,通过组织开展团拜会、联谊会等活动,把招
16、商活动与专家联谊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招商活动扩大联谊活动影响,利用奉籍在外专家人才的人脉聚集人气,实现以才引才、以商引商。(三)强化共建“双招双引”工作机构。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市政府驻外机构、驻外招商机构、同乡会、海外人才工作联络站中,落实专门人员,专兼职从事“双招双引”工作。各镇、街道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建立由主要领导任队长的“双招双引”小分队,大力开展“双招双引”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人力社保局、外经发展招商局要加强与“双招双引”工作人员的沟通,及时告知有关政策信息。(四)精心设计“双招双引”活动载体。依托重大招商引资和人才招聘活动,通过人才部门与招商部门的共同参与、谋划,在举
17、行招商引资推介活动和经贸洽谈活动的时候,同步开展人才招聘活动;利用浙洽会、浙江宁波人才科技周、宁波欧洲周、奉化人才科技创新周等活动载体,积极开展经贸招才、项目招才、平台招才、人才与资本对接等活动,实现在招商中引智、在招才中引资,促进人才、项目、资金一起落户。(五)强化“双招双引”活动资金帮扶。建立“双招双引”专项经费,规模一般控制在每年 1000 万元左右,主要用于创业创新人才有关项目的启动资金扶持、银行贷款贴息等。加强与银行、担保公司的联系,做好有关项目落户的融资服务;鼓励风投机构积极参与有关项目的投资,从中做好牵线搭桥工作,全力确保项目的顺利落户。(六)加大对“双招双引”工作的激励。对在“
18、双招双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招商引资工作的奖励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执行。对引进列入宁波市“3315 人才计划”、省级以上“千人计划”以及“151 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等重大人才工程人选的单位和个人,给予 210 万元奖励。其中引进国家级“千人计划”和省级重点创新团队的奖励 10 万元,引进省级“千人计划”、“151 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等重大人才工程人选和宁波市级重点创新团队的奖励 5 万元,引进宁波市“3315 人才计划”人选的奖励 2 万元。同时,在完成当年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基本任务基础上,综合考虑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类别、人数和社会效应等情况,评选若干“双招双引”工作先进单位和“双招双引”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