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永寿县平价商店及平价销售区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县平价商店及平价销售区管理,推进平价商店及平价销售区规范化建设,发挥平价商店及平价销售区在平抑物价、便民惠民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平价商店及平价销售区长效管理机制和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对全县范围内平价商店及平价销售区的管理、考核、奖惩,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县物价局、财政局依照本办法规定,负责对县平价商店及平价销售区资质认定、管理、考核、补贴发放的实施。第二章 资质认定第四条 平价商店及平价销售区的资质认定1、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2、有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达到一定规模,其中,“农副产品
2、平价商店”不少于 100 平方米,超市内设立的“平价农副产品销售区”不少于 50 平方米,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副产品生产企业直接设立的直销门店的经营面积不少于 20 平方米;3、经营项目涵盖中低端的粮、油、肉、蛋、菜等,或者以粮、油、肉、蛋、菜其中一类或若干类为主营项目,并且陈列美观、实行明码标价;4、经营的粮、油、肉、蛋、菜等食品应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卫生质量安全标准;5、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计量器。第三章 考核内容第五条 县物价局、财政局依照本办法规定,对平价商店及平价销售区以下各个方面实施监管考核工作。1、基础工作。是否成立平价商店及平价销售区价格管理工作组织,并明确责任领导;是否有专(兼
3、)职物价管理人员;是否建立日常价格管理工作制度;是否建立销售台帐,用纸质或电脑台帐记录每天平价商品品种、销售价格,以及周边市场销售价格等;是否将标牌、标识等按规定悬挂或上墙。2、抑价惠民。是否做到每天组织供应的平价品种数量符合规定要求,且按正常需求量组织供应;是否做到平价品种价格按规定的幅度低于周边市场等;是否做到每天落实人员对周边市场价格进行采价且做到规范、准确;是否做到在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按照物价部门要求做好稳价惠民工作。3、明码标价。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且用颜色或其它醒目标志区分平价商品与非平价商品,方便消费者选购。4、守法经营。有无经营商品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行为;有无被相关
4、部门查处违规违纪的行为;有无被群众举报并查实违反平价商店及平价销售区规定的行为。第四章 考核方法第六条 对平价商店及平价销售区的考核,按照日常巡查考核、专项检查考核与群众监督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第七条 对平价商店及平价销售区的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办法。其中,基础工作占 5 分,平价惠民占 45 分,明码标价占 20 分,守法经营 30 分。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不执行政府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行一票否决。第八条 平价商店及平价销售区考核评奖实行一季一考,季度考核结果分 4 个等级,即:季度平均得分 90 分以上第一名,季度平均得分 80 分以上 90 分以下为第二名,季度平均得分 60 分以
5、上 80分以下为第三名,季度平均得分不满 60 分为不合格。 第九条 县物价局每季度组织一次对专项考核内容的考核,考核扣分并入年度总评分之中。第十条 县物价局会同财政局组成全县平价商店及平价销售区考核小组,根据上述各项考核要素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平价商店及平价销售区的季度考核等级等。第五章 奖惩措施第十一条 平价商店及平价销售区由检查考核小组提供考核名次,县物价局会同财政局实行以奖代补。第十二条 平价商店考核奖励标准与获取的相应考核等次挂钩。及第一名奖全额补贴,第二名奖补贴的 2/3,第三名奖补贴的 1/2。60 分以下停发补贴,并责令现期整改。第十三条 对年度考核等级较差的平价商店或平价销售区
6、,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整改、取消补贴、收回标牌、取消平价商店及平价销售区资格的处理,并向社会公布。第十四条 平价商店及平价销售区必须在醒目的位置悬挂“平价商店或平价销售区价格公示监督牌”和“XX 平价商店或 XX 平价销售区”。第十五条 完善平价商店及平价销售区退出机制。平价商店及平价销售区建成后,经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平价商店或平价销售区资格:1、年度平均考核不满 60 分并限期整改不到位的;2、缩小平价品种经营面积、平价品种数量和降价幅度、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被查实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3、平价品种因不符合新鲜、安全、卫生的质量要求,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被查处的;
7、4、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不能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品种、价格、数量做好稳价供应工作,履行保障供应平抑价格社会责任态度消极、行动迟缓的;5、其它经考核小组评议认为需取消平价商店资格的。附件:1、永寿县平价商店及平价销售区考核评分表2、永寿县 XX 平价商店公示监督牌或永寿县 XX 平价销售区公示监督牌永寿县 XX 平价商店公示监督牌一、本店以下商品均为平价商品粮、油、肉、蛋、菜二、本店平价商品价格均低于现行市场价格 10%三、消费者如果发现本店平价商品不符合以上规定要求,可拔打监督 电话:12358永寿县财政局 永寿县物价局 监制永寿县 XX 平价销售区公示监督牌一、本店以下商品均为平价商品粮、油、肉、蛋、菜二、本店平价商品价格均低于现行市场价格 10%三、消费者如果发现本店平价商品不符合以上规定要求,可拔打监督 电话:12358永寿县财政局 永寿县物价局 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