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程序管理办法为规范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编制程序,确保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编制质量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 10 号1990 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建标200420 号)、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浙建法200627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申报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实行常年公开申报制度,符合第一主编单位条件的单位(附件 1),按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填写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立项申报表(附件 2),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申报项目必须在浙江工程建
2、设标准网上重名查询。2.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项目先在浙江工程建设标准网进行网上申报,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省级单位直接向2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立项申报表;设区市申报单位须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立项申报表 。二、立项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第一主编单位和编制组成员情况及项目申报要求,定期对申报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进行汇总研究,下达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计划;或根据工程建设实际的需要,随时下达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第一主编单位可通过申报、投标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方式取得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项目。三、征求意见1.编制组根
3、据编制大纲,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1996626 号)的要求, 编写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条文说明和编制说明。2.第一主编单位应将征求意见稿连同征求意见单(附件 3)印3发管理、科研、勘察设计、质监、施工、监理、大专院校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征求意见。3.涉及强制性条文的标准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管理、科研、勘察设计、质监、施工、监理、大专院校等有关单位和专家征求意见。四、送审1.编制组根据回复的意见,经分析、研究和汇总处理后,编写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送审稿、条文说明、编制说明和汇总处理表(附件 4)。2.第一主编单位应将送审稿连同条文说明、编制说明、征求意见单、汇总处理表和送审报告(
4、附件 5),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3.送审稿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五、报批1.编制组根据评审意见,编写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报批稿。42.第一主编单位应将报批稿连同条文说明、编制说明、评审会议纪要和报批报告(附件 6),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3.强制性条文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6、公示、发布、备案1.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报批前应在浙江建设信息港()公示 15 天。2.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报批稿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编号、批准、发布。3.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后三十日内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不得在建设活动中使用。七、变更
5、、终止编制单位不能完成编制任务的,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终止编制任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终止其编制资格。八、解释5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由批准部门负责解释。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技术内容由第一主编单位负责解释。其他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对标准中的技术内容进行解释。 附件 1.第一编制单位条件、对编制组成员的要求附件 2.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立项申报表附件 3.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单附件 4.意见汇总表附件 5.送审文件附件 6.报批文件6附件 1:第一主编单位条件1.属于编制负责单位的业务范围,对所申报的项目的研究与应用处于我省先进水平;2.能组织起经验丰富、专业配套,
6、分工明确的编制组,落实其他主编和协编单位,主编单位一般不超过 3 家;3.有较强的管理和协调能力,能保证编制组正常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4.编制经费有保障。对编制组成员的要求1.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一定的权威;2.对标准化政策法规、标准化原理、编制程序、编制格式等有全面的了解;3.熟悉所申报项目的工作目标和内容要求,具有良好的文字处理能力,能按照标准的语言文字规则进行表达;4.编制组负责人应由主编单位在岗人员担任,并具有较强管理和协调能力的,能通揽全局、把握政策,对所申报的项目技术7有较高的造诣。附件 2: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表标 准
7、名 称: 第一主编单位: 申 报 日 期: 8浙江省建设厅项目申报要求1.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产业、经济、技术政策,符合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我省工程建设实际;2.有利于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3.以实践经验和科学发展的综合成果为依据,对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和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4.通过网上重名查询;5.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6.提交标准编制大纲或标准草案;7.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 2 年。1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表标准名称英文名称第一主编单位 盖章 负责人签字主编单位 盖章 负责人签字主编单位 盖章 负责人签字联系人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主要起草人员姓名 所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承担工作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省属部门可不填)(盖章)年 月 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 月 日2编制大纲(可另附页)一、目的意义二、现行标准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