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城区“青年文明号”管理考核办法一一一 总则一一一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实施,促进创建“青年文明号 ”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开展,加 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加快创建活动的科学化、制度化、正规化步伐,特制定本办法。一一一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以我区商 业、金融、行政执法机关、新经济领域等部门单位为重点,同时带动城建、教育、街道等系统开展。一一一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跨世 纪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竞赛。第四
2、条 创建“青年文明号 ”活动旨在组织 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在全社会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面貌,塑造行业和企业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做贡献。第五条 创建“青年文明号” 活动坚 持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要将团区委以往开展的文明经商、岗位建功、劳动竞赛等活动与“青年文明号” 活动有机结合,逐步在名称上统一,操作上规范化、制度化,另一方面要深入认识“青年文明号 ”活动的丰富内涵, 紧密结合实际,开展独具特
3、色,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一一一 基本条件与标准第六条 基本条件1、“青年文明号” 是指以青年 为主体,在生 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上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建一流工作成绩的优秀青年集体。2、“青年文明号” 单位是指各条 战线上的青年 岗位、青年集体、青年工程;35 周岁以下的青年占本单位的 70以上,班组成员平均年龄应低于 35 岁,单位主要负责人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3、“青年文明号” 单位的青年必 须普遍热爱 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所在团组织能够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创建竞赛活动,充分地发挥团员的模
4、范带头作用。4、“青年文明号” 单位的青年在生 产、经营 ,管理、服务中讲文明、讲质量、讲效益,完成任务好,成绩比较突出,能努力学习业务,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技能知识,且应有相当数量的青年已成为本工作岗位能手。5、“青年文明号” 单位的工作及效果得到所在单位党政领导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良好。6、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 ”必须首先是区 级“青年文明号”。第七条 考核标准1、必须首先要符合第六条“青年文明号” 基本条件。2、在生产实践的过程中,紧密结合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总结、探索、建立、完善起一整套标准化作业、科学化管理的先进模式。3、“青年文明号” 的主要 负责人应是思想
5、红、政治强、业务精,能够自觉带动青年集体争先创优的优秀团干部或青年骨干。4、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在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制定出创建规范。务求创建活动有规划、有特点、有效益。一一一 申报第八条 区级“青年文明号”的审批命名权属东城区“青年文明号” 监察委员 会;基层团组织有权审批命名本单位“ 青年文明号” 。第九条 “青年文明号” 的申报1、申报材料。各级基层团组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把质量关,按照“青年文明号” 标准要求,如实申报争创青年岗位、集体、工程事迹材料,党政组织意见及该“青年文明号” 单位的负责人,组 成人员情况,事迹要确有说服力。申报时填写统一规范的申报表格。一般情况下
6、,申报区级“青年文明号 ”的青年集体应首先是本 单位的“青年文明号”,否 则不能列入区 级“ 青年文明号 ”争创序列。2、申报名额。全区各基层团组织必须保质保量上报“青年文明号”争创班组 ,不限数量。区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原则上每年只表彰 10 个单位(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银行、个体私营六单位名额不在之列,由团区委和六单位联合命名)。东城区“青年文明号” 监 察委员会办公室酌情从受表彰区级“青年文明号 ”中选择若干 单位推荐评选市级“青年文明号” 。3、申报程序。区级“青年文明号” 的评选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考核、推荐的办法进行,评选过程具有连贯性,被命名单位的事迹材料,
7、必须由基层团组织、基层党委(总支)、东城区“青年文明号 ”监察委员会办公室逐 级审查,逐级盖章,逐级上报。4、申报单位必须在班组柜台明显处张贴“争创青年文明号”标志,并通 过发 放“ 青年文明号服 务卡”等形式承诺文明优质服务。每个“青年文明号” 争创单 位都要设置顾客意见本,顾客意见将作为评选区级“青年文明号” 的依据之一。5、申报“青年文明号” 争创班组后,如在争 创过程中出现不符合“青年文明号” 班组基本条件的,即取消年 终评选资格。一一一 考核与管理一一一 东城区团委在区委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等单位支持下,成立了东城区“青年文明号” 监察委员会,作为全区“ 青年文明号” 创建活 动最高
8、决策机构。 (以下“青年文明号”监察委员会简称监委会)监委会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老干部局、团区委共同组成。第十一条 监委会下设办公室和特邀监察队。特邀监察队是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老干部、团区委、区青联工作人员共同组成,他们将在坚持“公平、民主、客观、科学” 的原则 下,本着严谨求实的 态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明察暗访活动,对创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走访。监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全面工作。主要工作职责:1、办公室将聘请人大、政协、老干部局的同志组成“青年文明号”特邀监察 队,以扩大监督覆盖面,增强监督的权威性,使办公室能够全面掌握工作现状和发展趋势。2、办公室每年组织召开不少于一次的
9、争创“青年文明号” 工作 汇报 座谈会, 组织申报“ 青年文明号 ”的青年集体认真总结在争创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明确优势,找出差距,提出对未来工作的设想。3、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申报“青年文明号” 的青年集体和个人对“青年文明号 ”争创活动的评 比条件、工作程序的了解程度,基层团委要组织本单位的班组开展关于争创活动的理论学习,使之全面了解这一活动,随时接受办公室的检查。4、办公室将组织特邀监察员对申报先进的班组进行侧面了解,加强暗访活动。如对顾客的现场采访,深入居民住户进行调查等,力争做到以“公平、民主、客观、科学” 的原则来指导评选工作。5、负责对已荣获“青年文明号 ”班组的追踪 检
10、查工作。 “青年文明号” 不搞终身制, 实行年度考核。 办公室将定期或随机地组织特邀监察员对区级“青年文明号 ”进行日常监察,对于不符合“青年文明号” 标准的青年班组予以摘牌。6、组织编发创建“青年文明号 ”活动简报 。定期向有关领导和特邀监察员反馈信息,分发材料,并做好“青年文明号” 工作的调研。7、完成监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十二条 建立申报先进班组的定期工作考核制度监委会办公室设计争创班组季度工作考核登记表,按季度下发至基层,由争创青年集体、基层团组织、党组共同填写一个季度以来的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监委会办公室,以便于监委会系统地了解争创班组在争创工作中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年终
11、的评选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第十三条 建立多渠道信息网络1、建立青年集体信息上报制度。各申报先进的班组要大力强化信息意识,及时向所在单位团委、党委汇报工作,向监委会办公室上报信息,主动争取区监委会办公室、基层党、团委等各级领导的支持,努力开拓争创工作的新局面。2、建立“青年文明号” 工作争创经验交流制度。 监委会办公室将不定期地召开由特邀监察员和争创青年集体代表参加的“青年文明号” 工作争创经验交流会。共同研 讨在争创工作中的新动态、新局面、新经验。一一一 命名第十四条 “青年文明号 ”的命名1、命名方式。考核审查后,由东城区“青年文明号” 监察委员会于每年第三季度末下发命名决定,按照标准制作牌
12、匾,同时颁发证书,以便备考。2、关于已挂牌的青年集体重新申报的规定。 “青年文明号”不搞终身制,已荣获区级“青年文明号 ”班组,由区“青年文明号” 监 察委 员会每年第三季度末 进行年度 认定考核,符合标准的继续挂牌,否则予以撤销。市级“青年文明号” 由团市委进行年终考核认定。一一一 奖励与淘汰第十五条 区级“青年文明号 ”的奖励1、对荣获区级“青年文明号 ”的集体将 颁发荣誉证书和江泽民总书记题写的“青年文明号” 铜 牌。2、区级“青年文明号” 集体的主要负责 人应列为本单位的后备干部。3、区级“青年文明号” 班组成员中的青年在 转干、转正、外出考察学习等方面优先考虑,青年入党积极分子应列为
13、单位重点培养发展对象。4、凡荣获区级“青年文明号 ”的青年集体,区属各 单位应给予该集体不低于本单位先进集体的政治待遇和物质奖励。第十六条 区级“青年文明号 ”的淘汰1、区级“青年文明号” 集体出现过聚众 赌博、打架斗殴、服务态度恶劣等问题,不再具备“青年文明号” 条件者,一律及时摘牌,收回证书,取消待遇,并发文予以通报。2、如果“青年文明号” 集体的工作政绩 平平、效益低下、工作无特色、群众不满意,由区“青年文明号” 监察委员将对其下达整改通知(即“黄牌警告” ),限期一个月 进行整改,如整改期内未能达到标准,则发文予以通报(即“亮红牌” ),直至取消“青年文明号 ”称号。3、区级“青年文明
14、号” 主要负责人年龄 全部超过 35 周岁,或青年整体平均年龄超过 35 岁的“青年文明号” 单位将自然淘汰,由授牌单位收回牌匾。4、因机构调整等原因致使“青年文明号” 集体不复存在的也自然淘汰,由授牌单位收回牌匾。一一一 牌匾的制作与挂放第十七条 “青年文明号 ”牌匾的制作规 格。1、材料:铜板底。2、字体:“青年文明号 ”统一使用江泽民 总书记的题字,落款及日期字体为黑体字。3、字体颜色:“青年文明号 ”为红色,其余字体 为黑色。4、牌匾尺寸:区级为:480mm300mm;区级以下“ 青年文明号”原 则上不超 过区级规格。第十八条 “青年文明号 ”牌匾的挂放1、获“青年文明号 ”单位必须举行较隆重挂牌 仪式,认真宣传其先进事迹,扩大其影响。2、牌匾应悬挂在岗位现场,窗口行业应公开悬挂在醒目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一一 附则第十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正在争创和已经荣获东城区区级“ 青年文明号 ”的青年集体。第二十条 各区属局、处、公司可根据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各单位的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在北京市东城区“ 青年文明号 ”监 察委员会。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东城区“青年文明号”监察委员会 一九九七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