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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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 程 质 量 安 全 手 册( 试 行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2018 年 9 月目 录1 总 则 11.1 目 的 11.2 编 制 依 据 11.3 适 用 范 围 22 行 为 准 则 22.1 基 本 要 求 22.2 质 量 行 为 要 求 42.3 安 全 行 为 要 求 73 工 程 实 体 质 量 控 制 93.1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93.2 钢 筋 工 程 103.3 混 凝 土 工 程 103.4 钢 结 构 工 程 113.5 装 配 式 混 凝 土 工 程 123.6 砌 体 工 程 133.7 防 水 工 程 133.8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143.

2、9 给 排 水 及 采 暖 工 程 143.10 通 风 与 空 调 工 程 153.11 建 筑 电 气 工 程 153.12 智 能 建 筑 工 程 163.13 市 政 工 程 164 安 全 生 产 现 场 控 制 174.1 基 坑 工 程 174.2 脚 手 架 工 程 174.3 起 重 机 械 194.4 模 板 支 撑 体 系 214.5 临 时 用 电 214.6 安 全 防 护 214.7 其 他 215 质 量 管 理 资 料 225.1 建 筑 材 料 进 场 检 验 资 料 225.2 施 工 试 验 检 测 资 料 235.3 施 工 记 录 245.4 质 量

3、验 收 记 录 256 安 全 管 理 资 料 256.1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资 料 256.2 基 坑 工 程 资 料 256.3 脚 手 架 工 程 资 料 266.4 起 重 机 械 资 料 266.5 模 板 支 撑 体 系 资 料 266.6 临 时 用 电 资 料 266.7 安 全 防 护 资 料 277 附 则 271 总 则1.1 目 的完 善 企 业 质 量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 规 范 企 业 质 量 安 全 行 为 , 落 实 企 业 主 体 责 任 , 提 高 质 量 安全 管 理 水 平 ,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 提

4、 高 人 民 群 众 满 意 度 , 推 动 建 筑 业 高 质 量 发 展 。1.2 编 制 依 据1.2.1 法 律 法 规 。(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法 ;( 4)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 5)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 6)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 7)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条 例 ;( 8)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条 例 ;( 9) 生 产

5、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和 调 查 处 理 条 例 等 。1.2.2 部 门 规 章 。( 1)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审 查 管 理 办 法 ( 住 房 城 乡 建设 部 令 第 13 号 ) ;( 2)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管 理 办 法 (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令 第 18 号 ) ;( 3)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管 理 办 法 ( 建 设 部 令 第 141 号 ) ;( 4)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规 定 (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令

6、 第 5号 ) ;( 5)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备 案 管 理 办 法 (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令 第2 号 ) ;( 6)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办 法 ( 建 设 部 令 第 80 号 ) ;( 7)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管 理 规 定 ( 建 设 部 令 第 128 号 ) ;( 8) 建 筑 起 重 机 械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规 定 ( 建 设 部 令 第 166 号 ) ;( 9)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项 目 负 责 人 和 专 职 安 全 生

7、产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管 理规 定 (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令 第 17 号 ) ;( 10)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令 第 37 号 )等 。1.2.3 有 关 规 范 性 文 件 , 有 关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 规 范 。1.3 适 用 范 围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2 行 为 准 则2.1 基 本 要 求2.1.1 建 设 、 勘 察 、 设 计 、 施 工 、 监 理 、 检 测 等 单 位 依 法 对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负 责 。2.1.

8、2 勘 察 、 设 计 、 施 工 、 监 理 、 检 测 等 单 位 应 当 依 法 取 得 资 质 证 书 , 并 在 其 资 质 等 级许 可 的 范 围 内 从 事 建 设 工 程 活 动 。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取 得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2.1.3 建 设 、 勘 察 、 设 计 、 施 工 、 监 理 等 单 位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应 当 签 署 授 权 委 托 书 , 明 确各 自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当 签 署 工 程 质 量 终 身 责 任 承 诺 书 。法 定 代 表 人 和 项 目 负 责 人 在 工 程 设 计 使

9、 用 年 限 内 对 工 程 质 量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2.1.4 从 事 工 程 建 设 活 动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应 当 在 注 册 许 可 范 围 和 聘 用 单 位 业 务 范 围 内 从业 , 对 签 署 技 术 文 件 的 真 实 性 和 准 确 性 负 责 , 依 法 承 担 质 量 安 全 责 任 。2.1.5 施 工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项 目 负 责 人 及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以 下 简 称 “安 管人 员 ”) 应 当 取 得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2.1.6 工 程 一 线 作 业 人 员 应

10、当 按 照 相 关 行 业 职 业 标 准 和 规 定 经 培 训 考 核 合 格 , 特 种 作 业人 员 应 当 取 得 特 种 作 业 操 作 资 格 证 书 。 工 程 建 设 有 关 单 位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一 线 作 业 人 员 的 职 业教 育 、 培 训 制 度 , 定 期 开 展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2.1.7 建 设 、 勘 察 、 设 计 、 施 工 、 监 理 、 监 测 等 单 位 应 当 建 立 完 善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项 工 程 管 理 责 任 制 , 落 实 安 全 管 理 责 任 ,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实 施 危

11、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清 单 管 理 、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编 制 及 论 证 、 现 场 安 全 管 理 等 制 度 。2.1.8 建 设 、 勘 察 、 设 计 、 施 工 、 监 理 等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和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当 加 强 工 程 项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 依 法 对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和 隐 患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2.1.9 工 程 完 工 后 ,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组 织 勘 察 、 设 计 、 施 工 、 监 理 等 有 关 单 位 进 行 竣 工 验收 。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 方

12、 可 交 付 使 用 。2.2 质 量 行 为 要 求2.2.1 建 设 单 位 。( 1) 按 规 定 办 理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手 续 。( 2) 不 得 肢 解 发 包 工 程 。( 3) 不 得 任 意 压 缩 合 理 工 期 。( 4) 按 规 定 委 托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检 测 单 位 进 行 检 测 工 作 。( 5) 对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报 审 图 机 构 审 查 , 审 查 合 格 方 可 使 用 。( 6) 对 有 重 大 修 改 、 变 动 的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应 当 重 新 进 行 报 审 , 审 查 合 格 方 可 使 用 。

13、( 7) 提 供 给 监 理 单 位 、 施 工 单 位 经 审 查 合 格 的 施 工 图 纸 。( 8) 组 织 图 纸 会 审 、 设 计 交 底 工 作 。( 9) 按 合 同 约 定 由 建 设 单 位 采 购 的 建 筑 材 料 、 建 筑 构 配 件 和 设 备 的 质 量 应 符 合 要 求 。( 10) 不 得 指 定 应 由 承 包 单 位 采 购 的 建 筑 材 料 、 建 筑 构 配 件 和 设 备 , 或 者 指 定 生 产 厂 、供 应 商 。( 11) 按 合 同 约 定 及 时 支 付 工 程 款 。2.2.2 勘 察 、 设 计 单 位 。( 1) 在 工 程

14、 施 工 前 , 就 审 查 合 格 的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向 施 工 单 位 和 监 理 单 位 作 出 详 细 说明 。( 2) 及 时 解 决 施 工 中 发 现 的 勘 察 、 设 计 问 题 , 参 与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调 查 分 析 , 并 对 因 勘察 、 设 计 原 因 造 成 的 质 量 事 故 提 出 相 应 的 技 术 处 理 方 案 。( 3) 按 规 定 参 与 施 工 验 槽 。2.2.3 施 工 单 位 。( 1) 不 得 违 法 分 包 、 转 包 工 程 。( 2) 项 目 经 理 资 格 符 合 要 求 , 并 到 岗 履 职 。( 3)

15、设 置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机 构 , 配 备 质 量 管 理 人 员 。( 4) 编 制 并 实 施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5) 编 制 并 实 施 施 工 方 案 。( 6) 按 规 定 进 行 技 术 交 底 。( 7) 配 备 齐 全 该 项 目 涉 及 到 的 设 计 图 集 、 施 工 规 范 及 相 关 标 准 。( 8) 由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见 证 取 样 检 测 的 建 筑 材 料 、 建 筑 构 配 件 和 设 备 等 , 未 经 监 理 单 位见 证 取 样 并 经 检 验 合 格 的 , 不 得 擅 自 使 用 。( 9) 按 规 定 由 施 工 单

16、 位 负 责 进 行 进 场 检 验 的 建 筑 材 料 、 建 筑 构 配 件 和 设 备 , 应 报 监 理单 位 审 查 , 未 经 监 理 单 位 审 查 合 格 的 不 得 擅 自 使 用 。( 10) 严 格 按 审 查 合 格 的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进 行 施 工 , 不 得 擅 自 修 改 设 计 文 件 。( 11) 严 格 按 施 工 技 术 标 准 进 行 施 工 。( 12) 做 好 各 类 施 工 记 录 , 实 时 记 录 施 工 过 程 质 量 管 理 的 内 容 。( 13) 按 规 定 做 好 隐 蔽 工 程 质 量 检 查 和 记 录 。( 14)

17、 按 规 定 做 好 检 验 批 、 分 项 工 程 、 分 部 工 程 的 质 量 报 验 工 作 。( 15) 按 规 定 及 时 处 理 质 量 问 题 和 质 量 事 故 , 做 好 记 录 。( 16) 实 施 样 板 引 路 制 度 , 设 置 实 体 样 板 和 工 序 样 板 。( 17) 按 规 定 处 置 不 合 格 试 验 报 告 。2.2.4 监 理 单 位 。( 1)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资 格 应 符 合 要 求 , 并 到 岗 履 职 。( 2) 配 备 足 够 的 具 备 资 格 的 监 理 人 员 , 并 到 岗 履 职 。( 3) 编 制 并 实 施 监

18、 理 规 划 。( 4) 编 制 并 实 施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 5) 对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施 工 方 案 进 行 审 查 。( 6) 对 建 筑 材 料 、 建 筑 构 配 件 和 设 备 投 入 使 用 或 安 装 前 进 行 审 查 。( 7) 对 分 包 单 位 的 资 质 进 行 审 核 。( 8) 对 重 点 部 位 、 关 键 工 序 实 施 旁 站 监 理 , 做 好 旁 站 记 录 。( 9) 对 施 工 质 量 进 行 巡 查 , 做 好 巡 查 记 录 。( 10) 对 施 工 质 量 进 行 平 行 检 验 , 做 好 平 行 检 验 记 录 。(

19、 11) 对 隐 蔽 工 程 进 行 验 收 。( 12) 对 检 验 批 工 程 进 行 验 收 。( 13) 对 分 项 、 分 部 ( 子 分 部 ) 工 程 按 规 定 进 行 质 量 验 收 。( 14) 签 发 质 量 问 题 通 知 单 , 复 查 质 量 问 题 整 改 结 果 。2.2.5 检 测 单 位 。( 1) 不 得 转 包 检 测 业 务 。( 2) 不 得 涂 改 、 倒 卖 、 出 租 、 出 借 或 者 以 其 他 形 式 非 法 转 让 资 质 证 书 。( 3) 不 得 推 荐 或 者 监 制 建 筑 材 料 、 构 配 件 和 设 备 。( 4) 不 得

20、 与 行 政 机 关 , 法 律 、 法 规 授 权 的 具 有 管 理 公 共 事 务 职 能 的 组 织 以 及 所 检 测 工程 项 目 相 关 的 设 计 单 位 、 施 工 单 位 、 监 理 单 位 有 隶 属 关 系 或 者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 5)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进 行 检 测 。( 6) 应 当 对 检 测 数 据 和 检 测 报 告 的 真 实 性 和 准 确 性 负 责 。( 7) 应 当 将 检 测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建 设 单 位 、 监 理 单 位 、 施 工 单 位 违 反 有 关 法 律 、

21、法 规 和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的 情 况 , 以 及 涉 及 结 构 安 全 检 测 结 果 的 不 合 格 情 况 , 及 时 报 告 工 程 所 在地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 8) 应 当 单 独 建 立 检 测 结 果 不 合 格 项 目 台 账 。( 9) 应 当 建 立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 检 测 合 同 、 委 托 单 、 原 始 记 录 、 检 测 报 告 应 当 按 年 度 统一 编 号 , 编 号 应 当 连 续 , 不 得 随 意 抽 撤 、 涂 改 。2.3 安 全 行 为 要 求2.3.1 建 设 单 位 。( 1) 按 规

22、 定 办 理 施 工 安 全 监 督 手 续 。( 2) 与 参 建 各 方 签 订 的 合 同 中 应 当 明 确 安 全 责 任 , 并 加 强 履 约 管 理 。( 3) 按 规 定 将 委 托 的 监 理 单 位 、 监 理 的 内 容 及 监 理 权 限 书 面 通 知 被 监 理 的 建 筑 施 工 企业 。( 4) 在 组 织 编 制 工 程 概 算 时 , 按 规 定 单 独 列 支 安 全 生 产 措 施 费 用 , 并 按 规 定 及 时 向 施工 单 位 支 付 。( 5) 在 开 工 前 按 规 定 向 施 工 单 位 提 供 施 工 现 场 及 毗 邻 区 域 内 相

23、 关 资 料 , 并 保 证 资 料 的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2.3.2 勘 察 、 设 计 单 位 。( 1) 勘 察 单 位 按 规 定 进 行 勘 察 , 提 供 的 勘 察 文 件 应 当 真 实 、 准 确 。( 2) 勘 察 单 位 按 规 定 在 勘 察 文 件 中 说 明 地 质 条 件 可 能 造 成 的 工 程 风 险 。( 3) 设 计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进 行 设 计 , 防 止 因 设 计 不 合 理导 致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 4) 设 计 单 位 应 当 按 规 定 在

24、设 计 文 件 中 注 明 施 工 安 全 的 重 点 部 位 和 环 节 , 并 对 防 范 生产 安 全 事 故 提 出 指 导 意 见 。( 5) 设 计 单 位 应 当 按 规 定 在 设 计 文 件 中 提 出 特 殊 情 况 下 保 障 施 工 作 业 人 员 安 全 和 预 防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的 措 施 建 议 。2.3.3 施 工 单 位 。( 1) 设 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 按 规 定 配 备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2) 项 目 负 责 人 、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与 办 理 施 工 安 全 监 督 手 续

25、 资 料 一 致 。( 3)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度 , 并 按 要 求 进 行 考 核 。( 4) 按 规 定 对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培 训 。( 5) 实 施 施 工 总 承 包 的 , 总 承 包 单 位 应 当 与 分 包 单 位 签 订 安 全 生 产 协 议 书 , 明 确 各 自的 安 全 生 产 职 责 并 加 强 履 约 管 理 。( 6) 按 规 定 为 作 业 人 员 提 供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 7) 在 有 较 大 危 险 因 素 的 场 所 和 有 关 设 施 、 设 备 上 , 设 置 明 显 的

26、安 全 警 示 标 志 。( 8) 按 规 定 提 取 和 使 用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 9) 按 规 定 建 立 健 全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制 度 。( 10) 按 规 定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负 责 人 及 项 目 负 责 人 施 工 现 场 带 班 制 度 。( 11) 按 规 定 制 定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并 定 期 组 织 演 练 。( 12) 按 规 定 及 时 、 如 实 报 告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2.3.4 监 理 单 位 。( 1) 按 规 定 编 制 监 理 规 划 和 监 理 实

27、施 细 则 。( 2) 按 规 定 审 查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中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或 者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 3) 按 规 定 审 核 各 相 关 单 位 资 质 、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安 管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证 书 和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操 作 资 格 证 书 并 做 好 记 录 。( 4) 按 规 定 对 现 场 实 施 安 全 监 理 。 发 现 安 全 事 故 隐 患 严 重 且 施 工 单 位 拒 不 整 改 或 者 不停 止 施 工 的 , 应 及 时 向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2.3.5 监 测

28、 单 位 。( 1) 按 规 定 编 制 监 测 方 案 并 进 行 审 核 。( 2) 按 照 监 测 方 案 开 展 监 测 。3 工 程 实 体 质 量 控 制3.1 地 基 基 础 工 程3.1.1 按 照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进 行 基 槽 验 收 。3.1.2 按 照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进 行 轻 型 动 力 触 探 。3.1.3 地 基 强 度 或 承 载 力 检 验 结 果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3.1.4 复 合 地 基 的 承 载 力 检 验 结 果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3.1.5 桩 基 础 承 载 力 检 验 结 果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29、。3.1.6 对 于 不 满 足 设 计 要 求 的 地 基 , 应 有 经 设 计 单 位 确 认 的 地 基 处 理 方 案 , 并 有 处 理 记录 。3.1.7 填 方 工 程 的 施 工 应 满 足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2 钢 筋 工 程3.2.1 确 定 细 部 做 法 并 在 技 术 交 底 中 明 确 。3.2.2 清 除 钢 筋 上 的 污 染 物 和 施 工 缝 处 的 浮 浆 。3.2.3 对 预 留 钢 筋 进 行 纠 偏 。3.2.4 钢 筋 加 工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2.5 钢 筋 的 牌 号 、 规 格 和 数 量 符 合 设

30、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2.6 钢 筋 的 安 装 位 置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2.7 保 证 钢 筋 位 置 的 措 施 到 位 。3.2.8 钢 筋 连 接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2.9 钢 筋 锚 固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2.10 箍 筋 、 拉 筋 弯 钩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2.11 悬 挑 梁 、 板 的 钢 筋 绑 扎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2.12 后 浇 带 预 留 钢 筋 的 绑 扎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2.13 钢 筋 保 护 层 厚 度

31、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3 混 凝 土 工 程3.3.1 模 板 板 面 应 清 理 干 净 并 涂 刷 脱 模 剂 。3.3.2 模 板 板 面 的 平 整 度 符 合 要 求 。3.3.3 模 板 的 各 连 接 部 位 应 连 接 紧 密 。3.3.4 竹 木 模 板 面 不 得 翘 曲 、 变 形 、 破 损 。3.3.5 框 架 梁 的 支 模 顺 序 不 得 影 响 梁 筋 绑 扎 。3.3.6 楼 板 支 撑 体 系 的 设 计 应 考 虑 各 种 工 况 的 受 力 情 况 。3.3.7 楼 板 后 浇 带 的 模 板 支 撑 体 系 按 规 定 单 独 设

32、 置 。3.3.8 严 禁 在 混 凝 土 中 加 水 。3.3.9 严 禁 将 洒 落 的 砼 浇 筑 到 混 凝 土 结 构 中 。3.3.10 各 部 位 混 凝 土 强 度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3.11 墙 和 板 、 梁 和 柱 连 接 部 位 的 混 凝 土 强 度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3.12 混 凝 土 构 件 的 外 观 质 量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3.13 混 凝 土 构 件 的 尺 寸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3.14 后 浇 带 、 施 工 缝 的 接 茬 处 应 处 理 到 位 。3.

33、3.15 后 浇 带 的 混 凝 土 按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的 时 间 进 行 浇 筑 。3.3.16 按 规 定 设 置 施 工 现 场 试 验 室 。3.3.17 混 凝 土 试 块 应 及 时 进 行 标 识 。3.3.18 同 条 件 试 块 应 按 规 定 在 施 工 现 场 养 护 。3.3.19 楼 板 上 的 堆 载 不 得 超 过 楼 板 结 构 设 计 承 载 能 力 。3.4 钢 结 构 工 程3.4.1 焊 工 应 当 持 证 上 岗 , 在 其 合 格 证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施 焊 。3.4.2 一 、 二 级 焊 缝 应 进 行 焊 缝 内 部 缺

34、陷 检 验 。3.4.3 高 强 度 螺 栓 连 接 副 的 安 装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4.4 钢 管 混 凝 土 柱 与 钢 筋 混 凝 土 梁 连 接 节 点 核 心 区 的 构 造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3.4.5 钢 管 内 混 凝 土 的 强 度 等 级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3.4.6 钢 结 构 防 火 涂 料 的 粘 结 强 度 、 抗 压 强 度 应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4.7 薄 涂 型 、 厚 涂 型 防 火 涂 料 的 涂 层 厚 度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3.4.8 钢 结 构 防 腐 涂 料 涂 装

35、的 涂 料 、 涂 装 遍 数 、 涂 层 厚 度 均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3.4.9 多 层 和 高 层 钢 结 构 主 体 结 构 整 体 垂 直 度 和 整 体 平 面 弯 曲 偏 差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4.10 钢 网 架 结 构 总 拼 完 成 后 及 屋 面 工 程 完 成 后 , 所 测 挠 度 值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5 装 配 式 混 凝 土 工 程3.5.1 预 制 构 件 的 质 量 、 标 识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5.2 预 制 构 件 的 外 观 质 量 、 尺 寸 偏 差 和 预 留 孔 、

36、预 留 洞 、 预 埋 件 、 预 留 插 筋 、 键 槽 的位 置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5.3 夹 芯 外 墙 板 内 外 叶 墙 板 之 间 的 拉 结 件 类 别 、 数 量 、 使 用 位 置 及 性 能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3.5.4 预 制 构 件 表 面 预 贴 饰 面 砖 、 石 材 等 饰 面 与 混 凝 土 的 粘 结 性 能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5.5 后 浇 混 凝 土 中 钢 筋 安 装 、 钢 筋 连 接 、 预 埋 件 安 装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5.6 预 制 构 件 的 粗 糙 面 或 键

37、 槽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3.5.7 预 制 构 件 与 预 制 构 件 、 预 制 构 件 与 主 体 结 构 之 间 的 连 接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3.5.8 后 浇 筑 混 凝 土 强 度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3.5.9 钢 筋 灌 浆 套 筒 、 灌 浆 套 筒 接 头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5.10 钢 筋 连 接 套 筒 、 浆 锚 搭 接 的 灌 浆 应 饱 满 。3.5.11 预 制 构 件 连 接 接 缝 处 防 水 做 法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3.5.12 预 制 构 件 的 安 装 尺 寸 偏 差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5.13 后 浇 混 凝 土 的 外 观 质 量 和 尺 寸 偏 差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3.6 砌 体 工 程3.6.1 砌 块 质 量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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