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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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目录一、 急诊科室管理制度二、 急诊科室工作制度三、 急诊首诊负责制四、 急诊留观病例书写制度五、 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六、 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七、 急诊会诊制度八、 急诊抢救制度九、 急诊危重病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 急诊交接班制度十一、 急诊死亡报告制度十二、 急诊绿色通道制度十三、 急诊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十四、 急诊收住院制度十五、 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十六、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十七、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十八、 医患沟通制度十九、 法定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的群发症状的疫情上报制度一 急诊科室管理制度第一条 急诊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

2、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第二条 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医疗工作制度与诊疗规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急救诊疗工作。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危重急诊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第三条 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进行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抢救。第四条 急诊科要设立针对不同病情急诊病人的停留区域,保证抢救室危重病人生命体征稳定后能及时转出,使其保持足够空间便于应对突来的其他危重病人急救。第五条 急诊科内常备的抢救药品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

3、药品在使用有效期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第六条 急诊科应当对抢救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合理摆放,有序管理。第七条 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当按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医疗文书,确保每一位急诊患者都有急诊病历,要记录诊疗的全过程和患者去向。第八条 急诊科应当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并对特殊感染病人进行隔离。第九条 急诊科在实施重大抢救时,特别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灾害事件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医院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处置程序。第十条 医院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

4、质量控制和管理,急诊科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第十一条 医院及医务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兼 )职人员负责急诊科管理,帮助协调紧急情况下各科室、部门的协作,指挥与协调重大抢救和急诊患者分流问题。第十二条 医院应当制定主要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流程和处置预案,做到急诊科抢救关键措施及相关医技等科室支持配合有章可循。各类辅助检查部门应当按规定时间出具急诊检查报告,药学等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优先向急诊患者提供服务。第十三条 医院应当建立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参加急诊抢救和会诊的相关制度。其他科室接到急诊科会诊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急诊会诊。第十四条 医院应当建立急诊病人优先住院的制度与机

5、制,保证急诊处置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能够及时收入相应的病房。第十五条 医院应重视对急诊科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急诊科的安全巡视,保证急诊科正常工作秩序。第十六条 医院应当根据急诊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对急诊科医务人员在职称晋升和分配政策方面给予倾斜。二 急诊科室工作制度1 . 急诊科必须 24 小时开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制度、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和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

6、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2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理(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通知后 10 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3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 6 个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4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有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7、保证抢救需要。5.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准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6.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天,最多不超过 1 周。7.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

8、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三 急诊首诊负责制(一)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的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若病情需要留观察室观察治疗的病人,首诊医师应将病历记录清楚后收入观察室,由观察室医师继续治疗。若需要住院治疗者,首诊医师在完成门诊病历记录后开具住院证,收住入院治疗。病房不得拒绝收治,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二)遇到复杂病例或诊断未明的病员,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负责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诊断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三)对复合伤或涉及多

9、学科的危急重病人,在尚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先由首诊医师负责抢救。首诊医师在实行必要抢救同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四)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诊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师负责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安排医务人员做好护送及病人交接手续。如患者确需转院,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向医务科汇报,落实好接收医院后方可转院。(五)患者在门、急诊治疗过程中病情突然变

10、化,首诊医师要到场处理。若涉及他科疾病,应在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诊。严禁相互推诿。四 急诊留观病例书写制度一、 急诊病历(包括留观病历) 书写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及时、准确、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二、 急诊病历书写要求急诊病历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书写每项医嘱,治疗以及病程记录时间均要具体到分钟。体格检查部位既要全面仔细,又要重点突出,并及时记录。大致包括:1、要有全身一般状况及生命体征的记录。2、心律不齐病人应至少听一分钟心率后再记录。3、疑脑部病变时,应有神志、呼吸、瞳孔、颈项反射等记录。4、心、肺、腹部、生命体征等,应写具体数据或内容,不能以“正常”代替。

11、5、中毒病人要写明服毒时间、毒物名称及剂量,来院时间,以及神志、瞳孔、心、肺体征等。6、急腹症病人要记录腹痛时间、性质、有无包块及腹膜刺激征等情况。7、女性腹痛病人要有月经史记录,必要时请妇产科会诊。请求他科会诊,应将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三、留观 24 小时以上的必须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同时作好护理记录,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五 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一、 危重症不宜搬动的病员;符合住院条件,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二、 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

12、情严密观察,及时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并有交接班书面记录,留观 24 小时以上的必须书写观察病历,同时作好护理记录,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三、 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巡查和处理。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四、 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五、 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随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巡查和处理,以免延误病情。六、 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留观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重要情况应做好书面记录。七、 急诊观察室的病床设置,床单位的物品均应按医院住院病房的

13、统一规格,统一要求,规范化管理。八、 各室应保持安静、整齐、清洁、安全。室内严禁吸烟,级(含级)以上医院实行男女分室,级医院也应创造条件实行男女分室。九留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天,最多不超过一周。六 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1. 凡在急诊抢救室、监护室、留观室留观的病人均进行三级查房制度。2. 三级查房的各级医师必须履行医院规定的各项职责。3. 三级查房的内容必须及时、准备记录在病历上,由各级查房医师及时查阅、修改、更正签名。上级医师要严格把关、严格要求。对查房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讲评或纠正。4. 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对一般留观病人至少查房两次,对危重病人应随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置,必

14、要时可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巡视病人,协助处理。5. 急诊科护士长应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基础护理质量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研究解决疑难问题。七 急诊会诊制度1、如遇需其他科室处理的重危病人,首诊科室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口头交接班。2、紧急情况下,经治人员或科室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人员须于5分钟内到达邀请科室。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大批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再补写会诊单及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3、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卡注以“请科会

15、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嘱其及时到达会诊地。4、会诊时,急诊经管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5、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由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6、病区间的紧急会诊可参照第2条执行。八 急诊抢救制度1、急诊值班人员不得对危重急症以诊断不明,经济问题活其他任何理由延缓抢救。2、急诊值班人员在联系有关科室协同抢救或联系收住入院时,应不放

16、松对病员的抢救。3、对危及生命的严重创伤,经紧急处理后,相关值班医师应安排病员直接送手术室抢救,而不应该强调常规的术前手续或入院手续,以免延误抢救时机。4、抢救的全过程情况,必须认真、准确、及时记录。5、抢救过程中,应根据实际病情向家属或陪护人员说明病情危重的原因、程度、及预后,以取得必要的理解和配合。6、如因检查、入院等原因需要搬移病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病情及生命体征的稳定与否,以及病员家属或陪护人对病情了解、理解程度。必要时应对此作书面记录。危重病人搬运途中应由急诊护士护送,必要时医师协同护送。7、遇重大突发事件或公共卫生事件,如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值班医师、护士应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白天) 、总值班(夜间)汇报,并解决医疗费用、住院手续等,必要时以书面的形式向医务科汇报、备案,必要时可向主管院长请示汇报,因临床需要,总值班以及相关人员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理。8、自动出院病人家属应在病历上签字,值班医师酌情书写一份病情介绍由家属带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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