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色通道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确保急诊危重病人得到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最大限度争取抢救的时间,提高危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保证双向转诊、计划生育特殊人群等得到及时的治疗,缩短诊治等候时间。2 “绿色通道”的含义“绿色通道”是指医院抢救急危重症伤病员,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以及双向转诊、计划生育特殊人群等得到及时诊治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绿色通道”涉及到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3 “绿色通道”的范围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3.1 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 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这些疾病包括但不
2、限于:3.1.1 急性创伤、农药中毒、急诊分娩、急性心肌梗死、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高危妊娠孕产妇、高危新生儿等重点病种。以及急性心力衰竭、急性呼吸衰竭、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昏迷、糖尿病酮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急性胰腺炎等急腹症。3.1.2 急性创伤引起的大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张力性气胸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3.1.3 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3.1.4 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需要急诊进行的手术。3.1.5 群体性(3 人以上)伤、病、中毒等情况。3.1.6 由“120”
3、、“110”或其他部门接送到院的“三无”患者(无费用、无家属或责任人、无身份)且符合前述条件须急救处理的。3.1.7 经临床医师评估的急性胸痛患者涉及的所有病种。3.2 政府计生目录中的计划生育特殊人群。3.3 与我院签订“医疗救助协议”单位里符合救助的人员。3.9 其它符合“绿色通道”的患者,如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弱智且无陪护等须急救处理的患者。 4、绿色通道的程序 4.1 院前急救“120”医生接诊患者发现有上述情况时立即启动“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程序。按急诊院前抢救制度进行必要的处理,在转运过程中联系医院告知患者病情,要求准备抢救药品、仪器设备、涉及专业或会诊科室,尽快转运回医院。4.2
4、 院内急救4.2.1 患者到达急诊重症医学科门诊,分诊护士将患者送入抢救室,根据病情确定患者体位,给予吸氧、生命体征监护、建立静脉通道、按医嘱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交叉配血等)送检,建立患者急诊病历。4.2.2 首诊医师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急会诊、检查等医嘱。4.2.3 专科医师在急诊重症医学科进行急会诊时,首诊医师需陪同并介绍病情,专科医师应对患者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提出专科处理意见。需要住院治疗时应优先收入住院,需收入专科处理时由专科医师负责将患者转送到指定场所,如手术室或病区。4.2.4 对于多发性损伤或多器官病变的患者,由急诊重症医学科主持
5、或医务科召集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并主持会诊,根据会诊意见,由可能威胁到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会诊记录由急诊重症医学科牵头负责完成。4.2.5 所有急危重症患者的诊疗、转运必须在医师的护送下进行。4.2.6 抢救后 6 小时内由抢救医生完成急诊抢救病历和补记口头医嘱。4.3 其他纳入绿色通道管理但非急诊重症的患者,在门诊、收费室、药房、检验、超声、放射等窗口科室优先进行诊疗和缴费。5 “绿色通道”的要求5.1 急诊绿色通道要求5.1.1 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所有检查、化验、用药、住院等相关资料加盖“急诊绿色通道”、“胸痛患者优先”专用
6、章。5.1.2 由当班医生确定患者进入绿色通道,不属于本专业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师紧急会诊。接到会诊通知,会诊医师10 分钟内到达现场。5.1.3 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5.1.3.1 患者放射科检查后,X 线平片、CT30 分钟内出具检查初步报告或影像资料。5.1.3.2 超声科在检查患者后,30 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5.1.3.3 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 分钟内出具急诊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 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5.1.4 药剂科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5.1.5 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 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麻醉医师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急诊抢救手术要求在病人到达医院后 1 小时内开始。5.1.6 患者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均应根据医院医疗告知制度的规定完成对患者或家属的知情同意告知,并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5.1.7 严格执行急诊抢救制度、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医嘱制度等制度。5.2 非急诊绿色通道要求5.2.1 非急诊绿色通道人员在进行挂号、缴费、门诊诊疗、检验检查、取药等程序时,可予优先办理,相关科室需核对患者身份。6 其他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