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次 总则 一般规定 图例 图样画法本标准用词说明 总则为了使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手工制图;计算机制图。本标准适用于建筑专业和室内设计专业下列的工程制图: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实测图;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一般规定 图线图线的宽度,应根据图样的复杂程度和比例,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中(图线)的规定选用(图图) 。绘制较简单的图样时,可采用两种线宽的线宽组,其线宽比宜为。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采用的各种图线,应符合表的规定。 比例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选用的比例,宜符合表的规定。 图例 构造及配件构造及配件图例及说明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