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乌鲁木齐市河马泉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招标文件项 目 名 称 : 乌 鲁 木 齐 市 河 马 泉 新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表 编 制招 标 人 ( 盖 章 ) : 乌 鲁 木 齐 市 水 务 局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章 ) :联 系 人 : 安 明联 系 电 话 : 0991-4641287详 细 地 址 : 乌 鲁 木 齐 市 水 磨 沟 区 南 湖 西 路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盖 章 ) :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章 ) :联系人: 邢涛联系电话:0 991 8899222
2、、 18195823394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16楼A6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 投标须知.5一、工程概况.51、概况.52、招标人.53、招标代理机构.54、招标的内容及要求.55、招标方式.56、投标费用.6二、招标文件.67、招标文件的组成.68、招标文件的澄清.69、招标文件的修改.610、现场勘查.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11、招标文件的语言.712、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713、投标文件的组成.7四、开标.1014、开标.10五、评标、定标.1015、评标、定标.10六、授予合同.1416、合同授予.14第四章合同文件格式.1
3、6第五章 技术标准与要求.23一、项目规模: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二、主要工作内容.23第六章 投标文件.27附件一:投标函格式.30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31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32附件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3附件五:投标人业绩情况.34附件六: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汇总表.35附件七: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6附件八:承诺书(格式).37附件九:投标报价单.40第七章 补充条款.412第一章招标公告乌鲁木齐市河马泉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市河马泉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
4、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水务局,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河马泉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2.2 主要建设内容:污水厂处理规模 5 万 m3/d,出水水质达到一级 A 标准。主要收集河马泉新区北侧排水系统污水,规划范围西起东二环,东至规划大学北路,北接龙瑞街(苏州路东延线),南至雪莲山南环路、雪莲山东环路、观园路北一路沿线。2.3 本项目服务费概算:3 万元2.4 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含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并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2.5 本次招标范围:编制乌
5、鲁木齐市河马泉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含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并负责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报批手续及相关会务工作,取得环保部门的正式批文。3.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评价范围类别至少包含社会区域);3.2 近三年(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少于 2 项;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须
6、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1 项;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19 年 02 月 02 日至 2019 年 02 月 06 日在乌鲁木齐市水务局网站对应的“招标投标公告”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乌鲁木齐市水务局网址: http:/ 2019 年 02 月 22 日 10:30 时(北京时间)。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 515 标书送达室。6.发布公告的媒介同时在新疆日报、乌鲁木齐市水务局网、新疆信息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乌鲁木齐市水务局联系人:安明 联系电话:
7、0991-4641287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8 号红山新世纪 16 楼 A6联 系 人:邢涛联系电话:0991-8899222/18195823394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9 年 01 月 28 日 3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 内 容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河马泉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河马泉新区污水处理厂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服务费概算:3 万元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导则标准的规定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8、审查审批的具体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负责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市环保主管部门的报批手续及相关会务工作,取得环保部门的正式批文,并配合完成环保验收工作。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含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并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3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评价范围类别至少包含社会区域);(2)近三年(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少于 2 项;(3)项目负责人要求
9、:须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1项;(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投标有效期为
10、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5投标报价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投标报价方式:投标人自行报价招标控制价:3 万元注:投标报价时,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6投标保证金:开户名: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青年路支行银行帐号:651651035018800008515行号:301881000198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于2019年01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4为准)之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汇至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投
11、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汇款时,附言一栏或备注一栏应写明工程名称,注:简称即可)。若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联系人:范荣芳 0991-8899111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30天。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元(壹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天7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 份; 副本:4 份(电子投标文件 U 盘与光盘各一份,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单独密封)8 投标截止日期:2019 年 02 月 22 日 10: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 5 楼 515 标书送
12、达室。9 开标日期:2019 年 02 月 22 日 10:30(北京时间)地 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 5 楼开标厅10 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天内11 评标委员会组建:由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4 人,招标人评标专家 1 人,共计 5 人组成评标委员会。12 中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乌鲁木齐水务局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新疆日报同时发布。备注1. 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代表要求: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者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开标时须携带本人职称证书原件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招标人出具
13、的授权委托书参与评标,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评标,一经发现,取消其评标资格。2.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同时提交资格审查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等】。以上证件单独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封袋表面注明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此封袋必须在开启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4. 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无此项要求)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2)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14、转出且已交存的有效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转账凭证原件);由监督人现场查验其身份,证件不齐备或为公证件者,一律作废标处理,其投标将被拒绝。5第三章 投标须知一、工程概况1、概况1.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 工程简况: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 建设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 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人2.1 名称:乌鲁木齐市水务局2.2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3、招标代理机构3.1 名称: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2 住所或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8 号红山新世纪 16 楼 A63.3 联系人
15、:邢涛3.4 联系电话:0991-8899222、181958233944、招标的内容及要求见本文件第五章所列内容。5、招标方式5.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5.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3 本次招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招标投标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坚持平等投标、公正评标、择优定标的原则,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利。5.4 本次招标业主委托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由水务局招标管理办负责监督。66、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
16、 根据乌鲁木齐市政府关于规范和调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医价2012832 号)规定,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向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缴纳场地服务费。6.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以及所有按照第 9 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 8 条所述的招标答疑纪要。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负责。8、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匿名将问题(备注项目名称)以文件形式发送到
17、指定的公共邮箱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招标人不作任何解释。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7 天前对投标人的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以招标文件补充形式在乌鲁木齐市水务局网站上发布。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 15 天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9.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文件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应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补充中写明。9.3 书面纪要、补充通知须经水务局招标办备案。10
18、、现场勘查10.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集中现场考察。10.2 建议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本编制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0.3 招标人准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为了考察现场而进入现场和有关场地。但投标人及其代表应对由7于现场考察而引起的人身伤亡、财产的损失或损坏,以及任何其它的损失、损坏费用负责,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10.4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招标文件的语言与投标活动有关的所
19、有文件均使用汉语。12、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正四副的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文件:正确填写的投标函、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本文件第六章的附件所列的文件,但可以按同样格式加以扩展。13.1 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经济部分。13.1.1 商务部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和资料:投标函(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四);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见附件五);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汇总表(见附件六);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见附件七);承诺书(
20、格式)(见附件八);方案编制工作大纲;投标人承诺及服务深度(负责方案的审批工作等内容);工期及进度保证措施;质量保证体系;13.1.2 经济部分内容包括:8投标报价单(见附件九);13.2 投标文件要求13.2.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编制,其中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3.2.2 投标文件应使用 A4 纸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投标文件中的字迹以清晰为准,方案清晰、语意明确,在关键部位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装订成册,装袋密封,投标文件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和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在投标文件外封套所有
21、启口处应贴封条,并加盖法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 5 楼 515 标书送达室,交易中心将派专人进行签收,并记录收到时间,超过时间送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再受理。13.2.3 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电子版分别密封装袋并在封袋上正确表明“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3.3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投标报价方式:直接报价。(1)报价标准及依据报价编制由投标人结合市场情况,
22、项目特点等因素进行竞争性报价。报价时说明收费标准,计算基数和优惠条件及理由(要求附报价说明和详细计算表)。(2)报价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及服务周期的全部。本合同项下包含了本合同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中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必要资料、办公、交通、保险、人员、差旅、税费、设备使用费、测试工具费以及各阶段成果的评审(估)费(会务、会议、专家及组织审查等)、各阶段成果文件的编制费、文本印刷费等,以及售后服务费用、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学习费用、全过程的管理费用等一切费用;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招标人将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3)投标人应先到项目
23、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水、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方案的可实现性和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一定比例对招标人进行赔偿。9(4)投标人在报价时只能递交一个投标总报价和组成总报价各项费用的单项报价。(5)投标报价时,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列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4 投标保证金13.4.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 项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13.
24、4.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3.4.2.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3.4.2.2 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对其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13.4.2.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或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13.4.2.4 未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退回投标保证金。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13.4.2.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返还。13.4.2.6 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13.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提交之日起 30 天内有效,中标签订合同
25、者,有效期随合同。未中标者,自动失效。投标文件全部条款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可以作适当补充、修改。投标人的补充或修改,应使用与投标文件相同的密封和标志方式递交,并在封面上标明“修改”字样,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13.6 无效标的界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3.6.1 本项目服务周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3.6.2 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13.6.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13.6.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13.6.5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13.6.6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列的招标控制价;13.6.7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