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海螺规章制度大全.doc

上传人:11****ws 文档编号:3249549 上传时间:2019-05-27 格式:DOC 页数:625 大小:4.74MB
下载 相关 举报
扶绥海螺规章制度大全.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25页
扶绥海螺规章制度大全.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25页
扶绥海螺规章制度大全.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25页
扶绥海螺规章制度大全.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25页
扶绥海螺规章制度大全.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扶 绥 海螺 规 章制度 汇编1生产管理篇【制度名称】扶绥海螺矿山管理规程【颁布文号】绥海政200446 号【起草单位】矿山分厂【颁布日期】2004 年 12 月 1 日扶绥海螺矿山管理规程1 目的为加强矿山管理,提高开采技术和管理水平,保证合理安全和高效生产,结合公司矿山特点,特制定本规程。2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矿山石灰石开采的管理方法和工作原则,适用于计划开采、穿爆及矿山设备管理等工作,保证窑磨对石灰石质量与数量的要求。3 引用标准3.1 国家水泥原料矿山管理规程3.2 国家新型干法水泥企业设备管理实施细则3.3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4 定义4.1 开拓矿量:指开拓工程已经完成,出

2、矿和废石的运输系统已经形成,具备了进行采准工作的条件;4.2 准备矿量:是开拓矿量的一部分,指已完成剥离工程和开段沟的各水平上所有台阶的矿量;4.3 开采矿量:是准备矿量的一部分,指生产中能连续采出的矿量;4.4 剥离量:指为了采掘有用矿石所进行的废石、覆盖土、裂隙充填物的剥离,并已运至指定堆放地点的数量;4.5 爆落量:指爆落下来的有用矿石(包括采准工程中有用矿石);4.6 爆破效率:指每米炮孔的爆破矿量;4.7 装载机效率:指装载机装车的效率。其计算公式为:扶 绥 海螺 规 章制度 汇编2装载机装车采掘总量(吨)装载机效率:= -(吨/台班) 各装载机斗容量实际工作台班之和4.8 钻机效率

3、:指每一台班钻孔深度。其计算公式为:钻孔总深度(米)钻孔效率:= -(米/台班) 钻机实际工作台班数4.9 设备完好:指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第一、设备性能良好,机械设备能稳定地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动力设备的功能达到原设计或规定标准,运转无超温超压现象;第二、设备运转正常,零部件齐全,安全防护装置良好。磨损、腐蚀程度不超 过规定的标准,控制系统、计量仪器、仪表和润滑系统工作正常。5 总则5.1 为加强矿山管理,提高开采技术的管理水平,保证合理安全和高效生产。根据国家建材局一九九一年六月颁发的水泥原料矿山管理规程,结合我公司矿山特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5.2 矿山工作任务:严格遵守“采剥并举、剥

4、离先行” 的采矿工作原则,在安全、经济 的前提下重点抓好计划开采、穿爆工作和设备管理工作,经常保持合理的“三量 ”(开拓 矿量、准 备矿量、可采矿量)关系,以保证窑磨对矿石质量与数量的要求;5.3 矿山是水泥企业正常生产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必须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5.4 矿山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和矿山安全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矿山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工作,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分厂设专职安全员,爆破安全纳入专业技术管理,确保安全生产;5.5 矿山做好长、中、短期开采计划; 每月召开安全例会和工艺质量例会;5.6 努力学习国内外先进企业,改善管理办法,重

5、视技术进步,推广同类矿山的先进经验,切实把我公司矿山建设成为水泥企业的一流矿山。扶 绥 海螺 规 章制度 汇编36 资源管理6.1 核实矿区范围,不允许私人或其它任何单位在范围内开采;6.2 在保证水泥配料要求的前提下,对优劣矿石计划搭配,实行均化开采;6.3 加强矿石和损失变化管理,尽量搞好边坡矿体的回采工作,提高回收率;6.4 开展必要的取样和地质编录、地质测量工作,摸准矿石品位的变化规律。7 采矿准备7.1 有计划的进行采矿准备工作,保持一定的“三量关系”, 按“规程”要求各级矿量至少保持下列数量:开拓矿量:24 个月矿产量准备矿量:12 个月矿产量可采矿量:6 个月矿产量7.2 公司下

6、达年度生产计划和同时下达采矿、采准和剥离任务,并列为考核矿山三项指标;7.3 矿山根据剥离、采准的工作量培养拥有固定设备和人员的专业队伍;合理安排剥采比,尽量减少排废,对排出的废料一次性运到开采境界外。7.4 石灰石矿山采掘面的工作参数应符合以下要求7.4.1 台阶高度:正常段高为 1215 米,台阶坡面角为 75 度-90 度;7.4.2 工作平台宽度:平台初始宽度不小于 30 米,正常生产时为 45-50 米;7.4.3 工作平台宽度:每台装载机的最小工作线定为 120-150 米;7.5 在上下两台段同时开采时,运输车辆外缘应保持 2.5-3 米;7.6 根据地质地形条件采用一定的技术措

7、施减少三角矿的遗留,其三角矿的高度不得超过台阶高度.8 矿床开采8.1 矿山按设计院编制的总体设计方案,认真编写年度采掘计划(年度计划表、开采计划平面图等),报公司审批,严 禁乱采乱挖;8.2 按计划处理边坡残留的矿体,在采掘终了境界时需特殊的爆破方法(光面或预裂法)保护边坡,开采属边坡危险地带需设安全平台或清扫平台,扶 绥 海螺 规 章制度 汇编4保持正常均衡生产;8.3 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开采法.上下台阶同时生产时,上一台阶保持50 米的超前关系,保持铲装安全和穿孔作业;8.4 每一台段有个合乎技术要求的固定出入沟,采矿场地保持一定的规则形状与尺寸.沿采掘方向保持平整,平整程度为50 厘

8、米,在工作平台横断面方向从上台阶坡底线到该工作平台边缘( 坡顶线) 应形成微坡,高差小于0.3-0.5 米;8.5 保持采场和整体推进,铲装不得留堆(当采场面过小时造成的散堆要及时处理), 散落地面的矿石应随时清理;8.6 测量人员每季度应对整个矿山的开采进行实测,并绘制相应的平面图用于指导生产.台段间要有符合标准的联络道。9 穿孔爆破9.1 爆破工作严格遵守 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采矿技术人员根据矿岩物理机械性质,结合爆破开采方法.制定穿爆参数;从事爆破工作及有关爆破器材管理的保管员有经培训持证上岗;9.2 爆破工作要有严格的审批制度,要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9.3 每批布孔由

9、技术人员现场实测,炮孔深度由操作人员测量,特殊地形条件下有设计施工图一式两份,一份分厂归档备查,一份自用.穿孔施工的孔位误差30 厘米;9.4 矿山中深孔爆破,主要采用高压潜孔钻机.深孔爆破,每次必须编写爆破设计说明书,其内容包括:炮孔平面布置图 、施工说明、安全措施等;特殊情况下还必须有爆破网络平面图、装药结构图等内容。9.5 矿山爆破规模,必须根据公司年生产计划按季、月安排。为保证穿爆工程的正常进行,不得低于 20 天以上产量所需的炮孔和 30 天左右的爆落矿量;9.6 爆破时,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裸露药包爆破法:400 米浅眼爆破法:300 米中深孔爆破按设计要求,但不小于 300

10、米。沿下边方向的飞石安全距离扶 绥 海螺 规 章制度 汇编5应增加 50%;9.7 特殊情况下的爆破。矿山应根据需要及时进行必要的测量,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爆破效果,总结和积累爆破经验。9.8 中深孔爆破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9.8.1 大块率在 7%以下,矿石粒度有利于铲 装和破碎效率;9.8.2 爆堆高度、形状有利于高效率挖掘和安全作业;9.9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爆破:9.9.1 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9.9.2 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没有防护措施;9.9.3 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9.9.4 大雾或雷雨;9.9.5 现场光线不足。9.10 在地质条件较差时难以成孔应采取糊孔的方

11、法,遇溶洞裂隙时要减慢穿孔速度,多疏通孔内石渣并注意钻机仪表盘相关数据,避免出现卡钻现象;9.11 加强成孔的控制。爆破前应对孔进行实测,不合格孔要进行疏通或重补,要在成孔的合格率大于 95%时方可爆破;9.12 装药时若孔内有水,禁止用粉状炸药直接装药,要用密度大于 1.0的乳化炸药(且散装)。若孔内有溶洞时应采取用整卷炸药吊工卷,且上面用粉状炸药,以确保有效爆破;9.13 装药时应避免药卷直接冲击,在任何情况下绝对禁止整卷药直接冲击炮头。 为保证炮孔的充填效果,技术人员要经实测方可充填。若装药过多,则应采取水冲或掏药法以保证适度充填,但整个过程避免铁器与炸药直接接触;9.14 在边坡地段应

12、适当增加穿孔密度,使炸药单耗增加 1020% ,在特殊情况下应有技术人员指导施工,通过改变装药结构或充填方式达到降低大块的效果,保证每孔上下面积的均衡性及同批爆破孔向的一致性;9.15 出现爆破质量事故时,应由矿山领导召开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的分析会,查明原因,拿出书面处理方案和整改意见。扶 绥 海螺 规 章制度 汇编610 铲装运输10.1 严禁挖掘机挖掘未松动的矿岩和底根,超过 1500 毫米石灰石大块严禁装车。 严格按比例铲装厚、薄层灰岩,石灰石质量见公司年度质量考核;10.2 多台设备同一工作面装载时,相邻两个机之间的距离大于两作业半径之和;10.3 当爆破和作业出现伞岩、偏滑等危及安全时

13、,应停止作业,转移到安全域作业。挖掘机操作人员应每班巡视架头大块情况,避免设备被砸;10.4 加强道路的维护。保持良好的路况,降低矿车轮胎的消耗和油耗;10.5 矿车出勤率应达到 65%以上。铲装作业选 定相应的工作位置,并保持合理的铲车比,并做好质量控制记录;10.6 进行必要的剥离和排废,要在开采境界外设立排废场,对排废的物料一次性运到排废场,排废场要有推土机,排废的物料要按堆土工艺排废,排废时要保证安排专门人员;10.7 挖掘机在各采场的推进速度应由月生产作业计划统一安排,作业计划必须结合地质勘探和生产勘探,矿山生产调度室应对采掘进度负责。11 破碎输送11.1 石灰石进料严禁大于 10

14、0010001200的大块进入破碎腔, 矿石倒入下料口时,做好预均化搭配,确保质量;11.2 破碎机工要根据出料粒度及时合理的调整破碎板与锤头,篦板与锤头间隙,确保出料粒度合格。局控操作员要及时根据给料机电流、主电机电流、板喂机电流及台时产量等信息合理调整喂料量,优化操作方式,使各项指标最优;11.3 破碎后的矿料由皮带输送机输送至堆料机堆到堆场。运输过程中,巡检人员应注意观察设备运转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堆料运输顺畅。停机前应卸空物料,尽量避免设备带负荷起动。加强各下料溜子的监控,预防堵料。严 禁定点堆料,确保均化效果。12 质量控制12.1 石灰石矿每次爆破前,应对炮孔样取样分析,指

15、导下料;扶 绥 海螺 规 章制度 汇编712.2 石灰石下料口要严格执行下料配比要求,做好优劣搭配工作;12.3 每小时对石灰石生产样进行一次取样分析,如遇到不合格数据,应及时通知分厂生产调度调整;12.4 各质量控制指标见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13 评价13.1 每周五下午,分厂召开生产调度会,对前一周工作进行总结评价,并部署下周工作;13.2 每月底分厂召开工艺质量分析会,总结分析当月生产、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同时提出下月生产质量计划。14 附则14.1 本规程由矿山分厂起草度归口管理。14.2 本规程于 2004 年 12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制度名称】扶绥海螺事故管理规定【颁布文

16、号】绥海政200522 号【起草单位】生产品质处扶 绥 海螺 规 章制度 汇编8【颁布日期】2005 年 6 月 6 日扶绥海螺事故管理规定1 目的为加强对事故的管理,必须做到职责分明,各负其责,坚持“ 四不放过”原则。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扶绥海螺公司范围内的事故管理。3 管理职责3.1 公司一把手对公司各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公司领导对分管部门的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3.2 各分厂、处室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发生的各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3.3 生产品质处及事故发生单位专(兼)职安全员,负安全教育不到位责任。4 事故分类4.1 人身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有

17、关的人身伤害事故(包括急性中毒)。4.2 火灾事故:由于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4.3 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爆炸,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4.4 设备事故:由于各种原因构成机械、动力、电讯、仪表、容器、运输设备及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损坏的事故。4.5 生产事故:凡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和指挥错误以及停电、停水、停风 等造成生产废品、停产等事故。4.6 交通事故:凡车辆在行驶中,由于违反交通法规、机械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人员伤亡、物资损失的事故。扶 绥 海螺 规 章制度 汇编95 事故报告5.1 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职员伤亡事故管理规定与消防、交

18、通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虚报或拖延。5.2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和发现人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生产品质处或总调度室,调度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同时通知有关部门。事故单位必须在 4 小时内上报生产品质处或职能部门,否则视为隐瞒不报,加倍处罚。5.3 发生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在报告的同时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尽量减少事故损失。5.4 发生重伤、死亡及重大以上事故时,公司负责人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6 事故调查6.1 轻伤和一般小事故,由所在分厂、处室负责人组织成立以生产、技术、安全、工会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6.2 重伤和重大设备事故

19、,由主管生产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 进行 调查。6.3 死亡事故或重大恶性事故,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公司所属有关部门协助进行调查。6.4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6.4.1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6.4.2 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6.5 事故调查组职责:6.5.1 查明事故发生原因、经过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6.5.2 确定事故责任者。6.5.3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6.5.4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6.6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7 事故处理扶 绥 海螺 规 章制度 汇编107.1 发

20、生事故应根据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7.2 轻伤事故、一般事故由分厂、处室按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将调查处理结果书面报生产品质处。7.3 重伤以上事故,由主管生产领导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事故调查报告,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经公司安委会同意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在九十日内结案并公布处理结果。7.4 经批准的事故处理意见,各有关部门必须立即执行。7.5 违反本规定,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的,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提请公司安委会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 事故管理的责任分工8.1 人身伤害事故,由生产品质处负责管理并建档。8.2 设备损失事故,由保全处负责管理并建档。8.3 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交通事故,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并建立档案。8.4 生产事故(非计划停产事故),由生产品质处调度室负责管理并建档。8.5 无论任何事故,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必须配合主管部门做好事故管理工作,做到“ 四不放过” 。9 附则9.1 事故损失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方法计算。9.2 本规定如有不符合上级规定的,按上级部门规定为准。附则的引用必须是具有法律效用的文件。【制度名称】扶绥海螺工艺事故管理办法【颁布文号】绥海政200529 号【起草单位】生产品质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精品笔记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