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吉林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协议书甲方 (用工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上岗学生): 学院: 学号: 联系电话: 丙方: 学生工作部 (校区学工办) 按照吉林大学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实施办法和吉林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聘任及考核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经三方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一、工作任务(甲方填写)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二、工作期限工作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三、乙方在工作期限内只能申请一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退出或让他人顶替岗位。乙方若想辞职,必须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退出。甲方无足够理由,不得辞退乙方。甲方若确需辞
2、退乙方,必须提前一周报丙方批准,并把乙方的考核情况如实报给丙方。四、乙方不可将贵重物品带入办公室或值班室,否则引起的遗失或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负。五、甲方需组织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勤工助学综合技能培训,并根据本单位岗位要求对乙方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纪律。六、甲方不得占用乙方的上课时间进行勤工助学工作,并保证2乙方的正当权益及人身安全,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出现的安全问题,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七、工作考核与酬金1、按照岗位工作性质的区别,学生的工资标准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执行;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纪律,按岗位要求工作。甲方必须认真考核乙方的工作情况,仔细填写吉林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情况考核表并按要求将表格及时报送丙方。3、丙方按甲方提交的吉林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情况考核表对乙方勤工助学工作酬金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报财务处审批、发放。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九、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吉林大学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实施办法和吉林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聘任及考核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执行。十、本协议签订时间为 年 月 日,自签订之日始生效。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丙方:学生工作部(校区学工办) (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