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内容,包括那几个方面?答: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四个方面。2、 企业的环境信用分为那几个等级,如何表示?答: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分别用绿牌、蓝牌、黄牌、红牌表示。3、”十二五”十堰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考核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顺利完成“三大指标”是什么?答: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75%。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80%。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95%。4、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中规定:近3年,每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多少元?西部城市多少元?近三年,每年环保投资指数要达到多少?答:每年城镇
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西部城市8500元;环保投资指数要达到1.7%。5、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中规定:城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百分之几?答:85%。6、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原则是什么?2答:国家鼓励,分类指导;城市自愿,重在过程;公众参与,过程公开7、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中规定: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要达到多少?答:80%。8、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中规定: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要达到多少?答:50%。9、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中规定: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要达到多少?答:80%。10、国家
3、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中规定: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多少?答:85%。11、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中规定: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要达到多少?答:90%。12、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规定实行那三项管理制度?答:水污染防治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责任制和水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13、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3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具体履行哪些职责?答:(1)贯彻实施有关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污染防治规划;(3)依法拟定水环境功能区划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方案;(5
4、)建立水环境监测网络,统一监测和定期发布水环境质量信息;(6)编制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调查处理水污染事件;(7)依法开展水环境保护监察执法;(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14、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哪些具体规定?答: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堆放、贮存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与供水作业或者水源保护无关的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
5、415、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三条 规定,哪些行为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答:(1)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开工建设的;(2)排污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或者不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水污染物的。16、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 餐饮、洗浴、洗涤、洗车经营者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的,如何处置?答: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依法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17、湖北省水污染
6、防治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如何处置?答: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10万元罚款;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18、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七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堆放、贮存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的,如何处置?答: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519、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护栏围网和警示标志的,如何处置?答:由环境保护主管
7、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20、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将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如何处置?答: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21、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视频监控装置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如何处置?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7号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
8、管理条例何时颁布并正式实施?答:2014年1月22日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已经2013年10月8日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禁止在哪些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答:(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6(2)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3)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24、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中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要求达到多少? 答:85% 25、空气污染指数、空气质量指数的简称分别是什么?答:API AQI 26、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第八条中,
9、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是指?答: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微粒,二氧化氮27、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第23条中规定“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落实到位,环保系统有专职的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同时哪几方面的能力建设满足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答: 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环境宣教。28、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基本条件是什么?答:( 1)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 2)近三年城市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前一年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 3)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名列本省(区)前列。729、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中关于机动
10、车环保定期检验有哪些具体要求?答 : (1)检验机构得到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检验数据应向城市环保部门联网报送;( 2)按照国家标准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和 车用燃压式发动机和燃压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 进行检测;( 3)建立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制度。30、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有哪些具体要求?答:( 1)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2)环保参与综合决策( 3)建立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 4)评优创先活动要实行环保一票否决31、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 第十
11、七条规定需要定期公布的环保信息有哪些?答:( 1)城市环境质量状况:实时公布空气质量自动在线监测数据(含监测点位),每月公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月报,每年公布上年度城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每年公布上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年度结果。( 2)每年初公布本年度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和上年度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完成情况。8( 3)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动态。32、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规定了几种情形属于“严重污染环境”?请列举其中三条。答:共十四种情况。分别是:(一)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
12、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三)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四)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五)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六)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七)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
13、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八)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9(九)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十)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十一)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十二)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十三)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十四)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33、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中,规定了几种情形属于“应酌情从重处罚”?请列举其中三条。答:共四种情形,分别是:(一) 阻挠环境
14、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的;(二) 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使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三) 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四)在限期整改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实施前款第一项规定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以污染环境罪与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34、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0第十条中,规定了几款界定“有毒物质”?请列举其中三款。答:共五款规定,分别是:(一)危险废物,包括列入国家
15、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二)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三)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的物质;(四)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所列物质;(五)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35、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中,规定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概念是什么?答:本办法所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指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机构及组织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36、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中规定哪些企业应当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请列举其中五种。答:第三条 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应当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