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大学明德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课堂是学生拓宽视野、增强能力、提高素质的有效途径,是学院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为学生个性拓展开辟广阔的空间,根据学院关于修订2010级本科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院发201031号文件),从2010级开始,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理论教学、实践性环节的必修、选修学分外,还须获得4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为规范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一、学分认定范围学生可通过主持或参与课外实验与科研项目,获得发明专利,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作品、设计作品、调查报告,获得国家颁布的各类资格证书,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社会
2、实践、科技文化艺术活动、社团活动等多种途径获得第二课堂学分。 各系(部)及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和指导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为学生获取第二课堂学分创造良好条件。有关活动项目,可根据校、院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组织实施。二、认定项目及建议学分类别 项目 层次与角色 学分值 备注主持 2分/项经校、院立项的课外实验项目 参加 1分/项学术科研类正式立项的科 主持 3分/项未完成者分值减半,获奖者可酌情加分研项目 参加 1分/项核心期刊 3分/篇第一作者论文、报告普通高等学校学报、CSCD源刊、CSSCI源刊2分/篇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酌情加分,第二作者分值减半,涉嫌剽窃者不予认定发明专利 正式认定证书 2-4
3、分/项 按专利权排名酌情给分其他学术科研活动参加学术报告、研讨会等0.5-1分 /项由系酌情在0.5-1学分内认定校级以上一、二、三等奖2-4分/项校级以上优秀奖 2分/项参加校级以上未获奖1分/项院、系一、二、三等奖 1-3分/项院、系优秀奖 1分/项学科与技能竞赛院内参加未获奖 0.5分/项省级、国家级奖项每上升一级可相应累加1分,集体奖与个人奖同等对待体育竞赛 院级以上 0.5-3分/项文艺竞赛 院级以上 0.5-3分/项参照“学科与技能 竞赛”低一档计分竞赛类其他竞赛机构或民间团体组织的竞赛0.5-2分/项 由系酌情认定CET4级合格 2分资格证书类外语CET6级合格 3分计算机二级
4、2分高级程序员 3分计算机类教育部信息技术认证证书2分计算机专业相应减1分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相应行业认证证书1-3分/项本专业的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由各系认定驾驶证 A、B、C照 2分其他能反映能力拓展水平的证书 1分假期社会实践 调查报告或总结 1分/次“三下乡”活动 参加并完成相关工作 1-2分/次 由系酌情认定学生干部工作、班主任助理等担任明确职务且考核合格1-2分/年 同时担任多项职务不累加社团活动 加入社团并完成相关工作1-2分社会实践与服务类其他参与院系有关管理、服务工作等0.5-1分 /年 由系酌情认定三、学分认定程序第二课堂学分由学生所在系认定,并计入学生学籍档案。具体操作办法
5、如下:1各系应成立由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人员组成的“第二课堂活动领导小组”,指导、组织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 动,并负责第二课堂学分的管理工作。2各系可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报教学科研处审批备案。3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工作于每年的6月份进行,一年一次。学生填写贵州大学明德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持有关证明材料或证书,向所在系办公室申报。各系第二课堂活动领导小组依据申报项目的类别、活动内容、学生的表现及所取得的效果,逐项审核认定其分值,并指定专人将学生第二课堂活动项目、完成时间及所获学分按班级汇总,并签字盖章后报教学科研处,学生的申请表及其申报材料由所在系存档备查。4教学科研处对学生所获第二课堂学分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若发现学生弄虚作假,查实后取消有关学生所获学分。四、有关说明1. 本办法自2010级开始实行。2. 本办法由教学科研处负责解释。附:贵州大学明德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申请表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10年12月15日贵州大学明德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申请表系: 班级:申请人姓名 学号申请项目名称 申请学分申请事由(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等)申请人签名:年 月 日附件材料目录:审核意见:批准学分: 学分 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