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 告第 705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204 - 2015,自 201 5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4.1.2、5.2.1、5.2.3、5.5.1、6. 2.1、6.3.1、6.4.2、7.2.1、7.4.1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 2002 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 年 12 月 31
2、日前 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2011 17 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 2002。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湿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以及有关的附录。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2增加了认证产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3删除了模板拆除的验收规定;4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
3、术的验收规定;5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6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7完善了预制构件的进场验收规定;8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规定;29增加了回弹一取芯法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方法。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30 号;邮政编码:10001:3;电子邮 蒋勤俭代伟明李小阳箱:GB )。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国家建筑
4、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与环境质量监督局中电投工程研究检测评定中心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舟山市金土木混凝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榆构有限公司海南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同廊坊凯博建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夏建宇(北京)混凝土技术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东彬 张仁瑜 张元勃 龚剑王晓锋 张显来 吴兆军 翟传明3王玉岭 高俊岳
5、路来军 周岳年将勤俭 代伟明 李小阳 赵 伟邹超英 周建民 赵 勇 刘绍明张同波 吴亚春 耿树江 杨申武陈跃熙 王振丰 吴 杰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叶可明 杨嗣信 胡德均 徐有邻白生翔 艾永祥 韩素芳 汪道金吴月华 甘永辉 李宏伟 冯健刘曹威 陈廷华 杨秀云目 次1 总则l2 术语23 基本规定44 模板分项工程64.1 一般规定64. Z 模板安装65 钢筋分项工程115.1 -般规定115.2 材料 115.3 钢筋加工135.4 钢筋连接 165. 5 钢筋安装196 预应力分项工程216.1 一般规定 216.2 材料 216 3 制作与安装 -246.4 张拉和放张 256.5 漓浆
6、及封锚 2747 混凝土分项工程 297 1-般规定 297.2 原材料 307.3 混凝土拌合物 317.4 混凝土施工 338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348.1-般规定 348 2 外观质最”8 3 位置和尺寸偏差9 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9.1 -般规定9 2 预制构件9 3 安装与连接10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10.1 结构实体检验1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附录 A 质量验收记录附录 B 受弯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 附录 C 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附录 D 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一取芯法强度检验-附录 E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附录 F 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本规
7、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1 总 则1. 0.1 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施5工质量,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1.0.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盘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混凝土结构 concrete structure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包括索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按施工方法可分为现浇混凝土结构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2.0.2 现浇混凝土结构 cast-in-situ concrete structure在现场原位支模并整
8、体浇筑而成的混凝土结构,简称现浇结构。2.0.3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precast concrete structure由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部件装配、连接而成的混凝土结构,简称装配式结构。2.0.4 缺陷 defect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锚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2.0.5 严重缺陷 serious defect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耐久性能或安装、使用功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2.0.6 一般缺陷 common defect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酎久性能或安装、使用功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2.0.7 检验 inspection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摄
9、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2.08 检验批 inspection lot按相同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抽样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盈样本组成的检验体。2.0.9 进场验收 s/te acceptance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等,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的过程。主要包括外观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抽样检验等。62.0. 10 结构性能检验 inspection of structural performance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挠度、裂缝控制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2.0. 1
10、1 结构实体检验 entitative inspection oI structure在结构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检验或送至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的检验。2. 0.12 质量证明文件 quality cert/fic,ate document随同进场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等一同提供用于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有效文件。3 基本规定3.0.1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生产和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进场批次、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3.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
11、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墩控制资料检查、观感质量验收及本规范第 10.1 节规定的结构实体检验。3.0.3 分项工程的质融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3.0.4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l 主控项目的质蛰经抽样检验应合格;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合格;一般项目当采用计数抽样检验时,除本规范各章有专门规定外,其合格点率应达到 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3 应具有完整的质量检验记录,重要工序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记录。3.0.5 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并应
12、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3.0.6 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l 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检验批不合格时不得使用;2 混凝土浇筑前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检验批,应返工、返修,并应重新验收;3 混凝土浇筑后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检验批,应按本规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73.0.7 获得认证的产品或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的产品,进场验收时检验批的容趋可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扩大一倍,且检验批容量仅可扩大一次。扩大检验批后的检验中,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验收,且该产品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3.0.8 混凝土结构工程采用的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应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
13、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对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可统一划分检验批进行验收。3.0.9 检验批、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 A 记录。4 模板分项工程4.1 一般规定4.1.1 模板工程应编制施工方案。爬升式模板工程、工具式模板工程及高大模板支架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论证。4.1.2 模板及支架应根据安装、使用和拆除工况进行设计,并应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要求。4.1.3 模板及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 的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4.2 模板安装主控项目
14、4.21 模板及支架用材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场时皮抽样检验模板和支架材料的外观、规格和尺寸。检查数量: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确定。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4.2.2 现浇混凝土结构模板及支架的安装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检查数量: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确定。检验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4.2.3 后浇带处的模板及支架应独立设置。8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4.2.4 支架竖杆和竖向模板安装在土层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土层应坚实、平整,其承载力或密实度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2 应有防水、排水措施;对
15、冻胀性土,应有预防冻融措施;3 支架竖杆下应有底座或垫板。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土层密实度检测报告、土层承载力验算或现场检测报告。一般项目4.2.5 模板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模顿的接缝应严密;2 模板内不应有杂物、积水或冰雪等;3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平整、清洁;4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膜等应平整、清洁,不应有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5 对清水混凝土及装饰混凝土构件,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4.2.6 隔离荆的品种和涂刷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隔离剂不得影响结构性能及装饰施工;不得沾污钢筋、预应力筋、预埋件和混凝土
16、接槎处;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4.2.7 模板的起拱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 50666 的规定,并应符合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粱,跨度大于 18m 时应全数检查,跨度不大于 18m肘应抽查构件数量的 10%,且不应少于 3 件;对板,应按有代袁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面。检验方法:水准仪或尺量。94.2.8 现浇混凝土结构多层连续支模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规定。上下层模板支架的竖杆宜对准。竖杆下垫板的设置应
17、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4.2.9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中的预埋件,应按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位置应满足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其位置偏差应符合表 4.2.9 的规定。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 10%,且不应少于 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 5m 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 3 面。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18、表 4.2.9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安装允许偏差项 目 允许偏差( mm)预埋板中心线位盟 3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3 中心线位置 5插筋外露长度 +10,0 中心线位置 2预埋螺栓 外露长度 +10,0中心线位置 10预留洞 尺寸 +10,0注:检查中心线位盅时,帖纵、措两个方向丑测,井取其中偏差的较大值4.210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2. 10 的规定。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蛩的 10%,且不应少于 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 5m 左右划分
19、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10%,且均不应少于 3 面。表 4. 2.10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轴线位置 5 尺量底摸上表面标高 5 水准仪或拉线、尺量基础 10 尺量柱、墙、粱 5 尺量模板内部尺寸楼梯相邻踏步高差 5 尺量柱、墙层高6rn 8 经纬仪或吊线、尺量垂直度柱、墙层商6rn 10 经纬仪或吊线、尺量相邻两块模摄表面高差 2 尺量表面平整度 5 2m 靠尺和塞尺量测注:检查轴线位置当有纵横两个方向时,沿纵、横两个方向最测,并取其中偏差的较大值。4.2.11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2.11 的规定。表 4.2.11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梁、板 4薄腹梁、桁架 8柱 O,-10长度墙板 O,-5尺量两侧边,取其中较大值板、墙板 O,-5宽度薄腹梁、桁架 +2,-5尺量两端及中部,取其中较大值板 +2,-3墙板 O,-5高(厚)度梁、薄腹梁、桁架、柱 +2,-5尺量两端及中部,取其中较大值侧向弯曲 梁、板、柱 L/1000 且15 拉线、尺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