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德推理Moral Reasoning,台大哲學系 林火旺 教授http:/homepage.ntu.edu.tw/hwlin/,A Defense of Abortion,Judith Jarvis Thomson,反對墮胎的論證,一、論證(一)假設:胚胎在剛受精那一剎那已經 是人(二)推論:(1)胚胎是人(2)墮胎是殺人(3)殺人是道德上錯誤的行為 因此,墮胎是道德上錯誤的,反對墮胎的論證,(三)批判:(1)胚胎是人的推論犯了謬誤(2)殺人在道德上一定是錯的嗎?,反對墮胎的論證,二、論證(一)作者雖接受胚胎是人的假設,但作者不認為受精那一剎那就是人。,反對墮胎的論證,(二)推論:(1)任何
2、人皆有生存權(2)胎兒有生存權(3)女人擁有處置自己身體的權利(4)生存權比處置身體的權利重要且迫切因此,胎兒不可以被殺,墮胎是不可允許的,反對墮胎的論證,(三)批判:(1)舉例:一位知名的小提琴手需要你的腎臟活命,你未經同意和他綁在床上,他的循環系統和你接在一起。醫生告訴你只需要和他在床上九個月,他就可以復原。(2)區別仁慈和責任(3)遭強暴而懷孕的胎兒,其生存權較少嗎?有些墮胎可以被允許嗎?,反對墮胎的論證,三、論證:極端論(the extreme view) 即使為拯救母體也禁止墮胎(一)母親和胎兒的生存權是平等的,如果加上母親處置身體的權利,為何還是不允許墮胎?(二)區別殺人和讓人死亡
3、(三)胎兒是無辜的,殺害無辜是謀殺,反對墮胎的論證,(四)四種推論方式:(1)直接殺一無辜是絕對禁止的(2)直接殺一無辜是謀殺,謀殺是絕對禁 止的(3)禁止直接殺一無辜的義務重於防止一 人死亡(4)如果唯一選擇是:殺一無辜或讓某人 死亡,應該選擇後者,反對墮胎的論證,(五)批判:(1)自衛不是謀殺(2)第三者不能介入,但生命受到威脅者 則可以,反對墮胎的論證,四、論證:弱的極端論為了拯救母體生命的墮胎是可以允許的,但不能由第三者執行批判:(一)母親是胎兒住所的擁有者(二)第三者可以選擇執行正義,反對墮胎的論證,五、論證當母體生命不受威脅時,每一個人都有生存權,所以未出生胎兒的生存權比母親要求墮
4、胎的理由強,因此墮胎不被允許。,反對墮胎的論證,(一)生存權(the right to life)是什麼?(1)每一個人都擁有延續生命最小需求的 權利(2)不被任何人殺掉的權利(3)不被不正義殺害的權利(二)權利的概念,反對墮胎的論證,(三)區別心地慈善者(the Good Samaritan)和最低限度的慈善者(the Minimally Decent Samaritan)(四)結論:有些墮胎是可以被允許的,反對墮胎的論證,六、檢討對支持墮胎者而言,本文有兩個缺點:(一)只證明墮胎不是道德上不允許的, 卻沒有證明它永遠是被道德允許(二)雖然證明有些允許墮胎,但沒有證 明有權利確保胎兒死亡,道德推理Moral Reasoning,下週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