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 保 证 本 单 位 正 常 经 营 工 作 顺 利 进 行 , 落 实 安 全 生 产 的 主 体 责 任 , 加 强 对特 种 设 备 的 安 全 管 理 , 确 保 设 备 安 全 运 行 , 为 本 单 位 的 发 展 提 供 合 法 、 安 全 、可 靠 、 经 济 、 有 效 的 硬 件 设 施 设 备 保 障 , 使 设 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条 例 ( 以 下 简 称 条 例 ) 等法规、规范的 要 求 , 结 合 本 单 位 实 际 , 特 制 定 本 制 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
2、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工程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各级领导、各项目管理处应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予以落实。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 保 证 本 单 位 使 用 的 锅炉(含换热设备)、压 力 容 器 、 压 力 管 道 、 电梯等特种设 备 安 全 、 正 常 、 有 效 使 用 , 特 制 定 安
3、全 管 理 规 定 , 内 容 如 下 :( 一 ) 特 种 设 备 的 购 置 、 安 装 。 凡 属 特 种 设 备 均 应 由 使 用 部 门 提 出 购 置 计划 , 经 部 门 审 核 并 报 公 司 领 导 批 准 后 采 购 , 购 买 持 有 国 家 相 应 制 造 许 可 证 的 生产 单 位 制 造 的 符 合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特 种 设 备 。特 种 设 备 安 装 前 , 使 用 部 门 先 确 定 具 有 国 家 相 应 安 装 许 可 的 单 位 负 责 安 装 工作 , 开 工 前 应 照 规 定 向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部 门 办 理 开
4、 工 告 知 手 续 。 任 何 部 门 不得 擅 自 安 装 未 经 批准的特种设备。安 装 完 成 后 , 本 单 位 ( 或 者 应 督 促 安 装 单 位 ) 应 向 有 关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检 测2机 构 申 报 验 收 检 验 。( 二 ) 对 各 类 特 种 设 备 进 行 注 册 登 记 。 特 种 设 备 在 投 入 使 用 前 或 者 投 入 使用 后 30日 内 , 向 市 、 区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部 门 办 理 注 册 登 记 。 登 记 标 志 以 及 检 验 合格 标 志 应 当 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 ) 管 理 人 员 应 明
5、 确 所 有 设 备 的 安 装 位 置 、 使 用 情 况 、 操 作 人 员 、 管 理人 员 及 安 全 状 况 , 并 负 责 制 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 ) 特 种 设 备 档 案 资 料 的 管 理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档 案 管 理 , 是 为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运 行 提 供 技 术 保 障 的 唯 一可 追 溯 的 技 术 文 件 。 各 相 关 责 任 人 均 应 给 予 高 度 重 视 和 妥 善 保 管 。 当 需 调 阅 特种 设 备 技 术 档 案 资 料 时 , 档 案 管 理 责 任 人 应 严 格 照 章 办 事 ,
6、 履 行 调 用 借 阅 手 续 并由 相 关 领 导 审 批 后 , 方 可 交 给 资 料 借 阅 人 。特 种 设 备 技 术 档 案 应 当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特 种 设 备 的 设 计 文 件 、 制 造 单 位 、 产品 质 量 合 格 证 明 、 使 用 维 护 说 明 书 等 文 件 以 及 安 装 技 术 文 件和资料等 ; 特 种 设备 运 行 管 理 文 件 包 括 :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 种 设 备 及 其 安 全 附 件 、 安 全 保 护 装 置 、 测量 调 控 装 置 及 有 关 附 属
7、仪 器 仪 表 的 日 常 维 护 保 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 五 ) 特种设备使用制度1 特 种 设 备 使 用 部 门 的 各 级 管 理 人 员 , 应 具 有 安 全 生 产 意 识 和 特 种 设 备使 用 管 理 相 关 知 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2 各 设 备 使 用 地 点 、 场 所 ( 如 : 锅 炉 房 、 电 梯 机 房 等 ) 应 设 置 安 全 警 示标 志 , 严 格 履 行 出 入 人 员 登 记 手 续 ,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 操 作 人 员 , 一 律 按 规 定登 记 进 入 。 凡 进 入 危 险 场 所 其
8、 他 人 员 (包 括 领 导 检 查 、 外 来 参 观 、 设 备 维 保 、设 备 检 测 人 员 )进 入 , 应 由 本 单 位 或 部 门 负 责 人批准,并在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 操 作人 员 等 陪 同 下 进 入 , 进 入 后 严 格 遵 守 相 关 制 度 , 不 得 操 作 特 种 设 备 。 其 他 人3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锅 炉 房 实 行 24小 时 运 行 值 班 制 度 , 值 班 人 员 应 做 好 值 班 记 录 , 发 现 事 故 隐患 应 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3 依 据 条 例 、 特 种 设
9、 备 作 业 人 员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 特 种 设备 的 作 业 人 员 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 绝 违 章指 挥 和 违 章 操 作 现 象 。 特 种 设 备 操 作 人 员 在 作 业 过 程 中 发 现 设 备 事 故 隐 患 或 者 其他 不 安 全 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
10、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 据法 规 、 规 范 、 标 准 要 求 , 以 及 设 备 使 用 说 明 书 、 运 行 工 作 原 理 、 安 全 操 作 要 求 、注 意 事 项 等 内 容 制 定 , 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设 备 运 行 前 , 做 好 各 项 运 行 前 的 检 查 工 作 , 包 括 : 电 源 电 压 、 各 开 关 或 节 门状 态 、 油 温
11、、 油 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设 备 运 行 时 , 按 规 定 进 行 现 场 监 视 或 巡 视 , 并 认 真 填 写 运 行 记 录 ; 按 要 求 检查 设 备 运 行 状 况 以 及 进 行 必 要 的 检 测 ; 根 据 经 济 实 用 的 工 作 原 则 , 调 整 设 备 处 于最 佳 工 况 , 降 低 设 备 的 能 源 消 耗 。当 设 备 发 生 故 障 时 , 应 立 即 停 止 运 行 , 同 时 启 动 备 用 设 备 。 若 没 有 备 用 设 备4时 , 则 应 立 即 上 报 主 管 领 导
12、 , 并 尽 快 排 除 故 障 或 抢 修 , 保 证 正 常 经 营 工 作 。严 禁 设 备 在 故 障 状 态 下 运 行 。因 设 备 安 全 防 护 装 置 动 作 , 造 成 设 备 停 止 运 行 时 。 应 根 据 故 障 显 示 进 行 相 应的 故 障 处 理 。 一 时 难 以 处 理 的 , 应 在 上 报 领 导 的 同 时 , 组 织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对 故 障进 行 排 查 , 并 根 据 排 查 结 果 , 抢 修 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
13、止发生人员伤亡。5.各 使 用 部 门 应 加 强 特 种 设 备 的 维 护 保 养 工 作 , 对 特 种 设 备 的 安 全 附 件 、安 全 保 护 装 置 、 测 量 调 控 装 置 及 相 关 仪 器 仪 表 进 行 定 期 检 修 , 填 写 检 修 记 录 ,并 按 规 定 时 间 对 安 全 附 件 进 行 校 验 , 校验合格证 应 当 置 于 或 者 附 着 于 该 安 全 附件 的 显 著 位 置 ,并送交X X部 门 备案 。6 设 备 使 用 部 门 应 按 照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的 定 期 检 验 要 求 , 在 安 全 检验 合 格 有 效
14、 期 满 前 30天 , 向 相 应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提 出 定 期 检 验 要 求 。 各设 备 使 用 部 门 应 予 以 积 极 地 配 合 、 协 助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做 好 检 验 工 作 。 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 据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结 论 , 通 知 各使 用 部 门 做 好 设 备 及 安 全 附 件 的 维 修 、 维 护 工 作 , 以 保 证 特 种 设 备 的 安 全 状 况等 级 和 使 用 要 求 。 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7 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
15、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 部 门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对 所 属 特 种 设 备 的 使 用 状况 进 行 检 查 ( 但 每 月 不 少 于 一 次 ) , 发 现 问 题 或 异常情况应 立 即 处 理 ; 情 况 紧急 时 , 可 以 决 定 停 止 使 用 特 种 设 备 并 及 时 报 告 管 理 部 门 。8 特 种 设 备 如 存 在 严 重 事 故 隐 患 , 或 无 改 造 、 维 修 价 值 , 或 超 过 安 全 技术 规 范 规 定 使 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使用部 门 向区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5注销手续。9
16、为 了 保 障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运 行 , 本 单 位 制 定 了 详 尽 的 、 可 靠 的 、 操 作 性强 应 急 预 案 ,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及 其 职 责 ; 危 险 目 标 的 确 定 和 潜 在危 险 性 评 估 ;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启 动 程 序 ; 紧 急 处 置 措 施 方 案 ;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的 训练 和 演 习 ; 应 急 救 援 设 备 器 材 的 储 备 ; 经 费 保 障 。 应 确 保 在 遇 到 突 发 事 件 或 意外 情 况 时 , 能 够 迅 速 控 制 及 疏 导 人 员 , 防 止 引
17、发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另 行 公 布 ( 具 体 要 素 和 范 例 可 参 考 应 急 预 案 要 素 和 使 用 单位 电 梯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 单 位 定 期 组 织 相 关 人 员 演 练 , 每 年 不 得 少 于 一 次 ,演 练 做 出 记 录 存 档 。10 本 单 位 工 程 部 将 采 取 定 期 检 查 和 不 定 期 抽 查 的 方 式 , 对 各 特 种 设 备 使用 部 门 的 安 全 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11 本 单 位 结 合 年 终 评 比 工 作 , 对 在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使 用 管 理
18、 过 程 中 成 绩 突出 的 部 门 或 个 人 , 给 予 通 报 表 扬 和 奖 励 。 对 使 用 管 理 不 善 、 设 备 隐 患 较 多 , 给本 单 位 造 成 经 济 损 失 和 不 良 影 响 的 部 门 或 个 人 , 视 情 节 予 以 批 评 教 育 或 处 罚 ,触 犯 法 律 的 要 追 究 相 关 责 任 人 的 法 律 责 任 。(六)其他设 备 大 修 、 改 造 、 移 动 、 报 废 、 更 新 及 拆 除 应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 按单 位 内 部 逐 级 审 批 , 并 向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部 门 办 理 相 应
19、 手 续 。 严 禁 擅 自 大 修 、改 造 、 移 动 、 报 废 、 更 新 及 拆 除 未 经 批 准 或 不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设 备 , 一 经 发 现 除给 予 严 肃 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加 强 设 备 的 维 护 保 养 , 是 保 证 设 备 安 全 运 行 、 降 低 能 源 消 耗 、 延 长 设 备 使 用寿 命 的 有 效 手 段 ,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6( 一 ) 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
20、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二)根 据 设 备 运 行 周 期 , 定 期 对 设 备 进 行 检 修 。 按 设 备 使 用 情 况 , 进 行 有针 对 性 的 维 修 和 保 养 。 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
21、消耗。(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 每 次 维 修 情 况 、 维 修 内 容 、 更 换 配 件 情 况 用 文 字 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 用 部 门的 管 理 人 员 应 随 时 掌 握 维 护 保 养 计 划 的 落 实 情 况 , 并 负 责 监 督 检 查 , 使 设 备 维 修保 养 制 度 化、规范化。设 备 维 修 质 量 高 低 , 取 决 于 维 修 人 员 的 专 业 技 术 水 平 。 各 部 门 应 加 大 维 修 人员 专 业 技 术 培 训 的 力 度
22、 , 使 其 不 断 学 习 新 知 识 , 掌 握 新 技 术 , 才 能 满 足 本 单 位硬 件 设 施 设 备 不 断 更 新 的 技 术 要 求 。( 六 ) 当 设 备 发 生 故 障 时 , 维 修 人 员 应 迅 速 赶 赴 设 备 现 场 , 根 据 故 障 现 象 ,分 析 判 断 故 障 原 因 , 并 针 对 故 障 原 因 实 施 有 效 地 维 修 处 理 。 同 时 , 对 设 备 故 障 点相 关 部 位 进 行 附 带 检 查 , 防 止 遗 漏 其 它 事 故 隐 患 。 确 认 排 除 故 障 后 , 交 由 运 行人 员 启 动 设 备 , 待 设 备
23、运 行 正 常 后 方 能 撤 离 设 备 维 修 现 场 。如 果 达 到 了 应 急 预 案 的 预 警 要 求 , 应 迅 速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 确 保 紧 急 情 况 得7到 有 效 处 理 , 防 止 故 障 扩 大 。( 七 )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和电梯管理部门应督促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维保人员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按时认真完成维保工作,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填写相应的维保记录,并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上 述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请 各 设 备 使 用 部 门 组 织 员 工 认 真 学 习 , 并 依 据 有 关 要 求贯 彻 落 实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