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编号 宝轩人制字 -20120801001宝轩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版本/修订 A/0保 密 、 竞 业 禁 止 管 理 规 定 第 1 页 共 13 页宝轩集团管理体系文件保密、竞业禁止管理规定保 密 、 竞 业 禁 止 管 理 规 定(编制部门:人力资源部)机密等级: 绝密 机密保密 一般编 制 马维军 日 期审 核 日 期批 准 日 期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修订记录日 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文件编号 宝轩人制字 -20120801001宝轩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版本/修订 A/0保 密 、 竞 业 禁 止 管 理 规 定 第 2 页 共 13 页宝轩集团管理体系文
2、件1、 目的:为建立规范和谐的集团及各门店/模块劳动用工机制 ,人才合理、有序 流动,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重点人才、关键岗位员 工因离 开集团后给集团及各门店/模块生产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和不必要的损失及 风险。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 结合集团及各门店/模块生产、经营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门店/模块保密、竞业禁止 协议的管理工作。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2.1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3. 商业秘密的范围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3.1、集团及各门店/模块重大决策中
3、的秘密事 项; 3.2、集团及各门店/模块尚未付 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 项目及经营决策; 3.3、集团及各门店/模块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总经理 办公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及其他重要会议记录; 3.4、集团及各门店/模块财务预 决算报告及各类非公开 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5、集团及各门店/模块所掌握的尚未 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 类经营信息; 3.6、集团及各门店/模块菜品 创新项目进度、技 术资料、技术标准或技术合作中他文件编号 宝轩人制字 -20120801001宝轩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版本/修订 A/0保 密 、 竞 业 禁 止 管 理
4、 规 定 第 3 页 共 13 页宝轩集团管理体系文件方要求我集团及各门店/模块保密的内容; 3.7、集团及各门店/模块销 售信息、客户资料、未公开的采购信息(物品品种、 价格、供方资料) 、招投标资料 ; 3.8、集团及各门店/模块局域网、局域网与 INTERNET 连接部分所有硬软件配置、 数据库数据和以上内容的规划信息; 3.9、集团及各门店/模块未公布的关于重大事故的 调查 情况和专题性事故统计情况;未公布的关于突发性事件或不稳定因素的处理意 见; 3.10、集团及各门店/模块为 生产、 经营举办的含以上秘密的培训内容; 3.11、其他经集团及各门店/模块确定应当保密的事 项,属于公司
5、秘密的文件、 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 资薪酬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 4、 保密措施 4.1 属于集团及各门店/模块秘密的文件、资料、信息和其它物品的制作、 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相关负责部门指定专 人执行。 经主管部门批准或其他按要求应销毁的保密资料必须经碎纸机 处理或焚烧处理。集团下发的通知、决定、安排或其他文件标明应销 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处理。 4.2 对于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 密措施: 4.2.1、商业秘密文件的复制和摘抄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机密及 以上级别秘密需经指定部门批准;非经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6、 4.2.2、收发、 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专门负责,并采取必要 的安全措施; 4.2.3、密级资料的存取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手续办理。 文件编号 宝轩人制字 -20120801001宝轩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版本/修订 A/0保 密 、 竞 业 禁 止 管 理 规 定 第 4 页 共 13 页宝轩集团管理体系文件4.3 属于集团及各门店/模块秘密的特殊设备或者出品部 创新菜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 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 门负责执行,并依本制度 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4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集团及各门店/模 块秘密事项的,应当事 先经主管副总及牵头领导同意后方可提交
7、给对方。 4.5 涉及集团及各门店/模块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 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4.5.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4.5.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商业秘密的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4.5.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5.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4.6 集团及各门店/模块员工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集 团及各门店/ 模块秘密;不 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集团及各门店/模块秘密;非工作需要不得索取与本人职责无关的信息资料。 4.7 集团及各门店/模块应建立安全的电子文本信息流通渠道,
8、计算机网 络安全工作由计算机网络维护部门负责;各门店/模块必须制订计算机信息 使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要求。 4.8 计算机网络互联部门、接入部门对其管理的计算机用 户,应当明确保密要求,完善管理制度。用户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 当遵守集团及各门店/模块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规定渠道外的方式传递、转发、 抄送或共享秘密信息。 文件编号 宝轩人制字 -20120801001宝轩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版本/修订 A/0保 密 、 竞 业 禁 止 管 理 规 定 第 5 页 共 13 页宝轩集团管理体系文件4.9 计算机存储的秘密信息应加密保护;存储了秘密信息 的电子设备应遵循相关制度使用;计算机部件或
9、存储材料报废前须经 计算机管理部 门审查。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将在建、拟建项目及为实现其目的而产生的技术资料或其他秘级信息在公共刊物上发表。 集团及各门店/模块员工对外投稿或以其他方式披露信息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 核、盖章。4.10 运营部门必须制订完整、规范的客户资料管理制度和 销售人员保密制度。 销售人员由于离职、停薪留职或其他原因较长期离开公司的,必 须向运营部提交所有集团及各门店/模块资料和因工作产生的与集团 及各门店/ 模块经营相关的资料,否则相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有关手续。 4.11 创新菜品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以及掌握技术机密的 技术人员应依据本规定签订保密、竞业禁止协议,
10、保密、 竞业禁止协议与本制度规定不 一致的,按照保密、竞业禁止协议处理。 4.12 离职、退休人员仍然有保守集团及各门店/模块 秘密的义务,不得泄 露。由于退休、离职、停职等原因离开集团及各门店/模块的,应将自己掌握的全部 资料交还单位主管部门。否则所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13 集团及各门店/模块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 泄露或者可能泄露 时,应当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或防止损失扩大;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处理。 4.14 集团及各门店/模块涉及技术、知识产权转让事 项必须经集团总裁、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执行。 5、 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与处罚 文件编号
11、 宝轩人制字 -20120801001宝轩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版本/修订 A/0保 密 、 竞 业 禁 止 管 理 规 定 第 6 页 共 13 页宝轩集团管理体系文件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警 告、记过处分。 5.1.1、违反保密规定,且不能证明没有造成泄密的。 5.1.2、泄露集团及各门店/ 模块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 经济损失的; 5.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除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外,并按其情节轻重,予以记过、解除劳动合同处分,构成犯罪的还 应交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 济损失。 5.1.3.1、故意或重大过
12、失泄露集团及各门店/模块秘密 ,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 失的; 5.1.3.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 集团及各门店/模块秘密的; 5.1.3.3、利用职权强迫或利诱他人违反保密规定,获取集团及各门店/模块商业秘密 的。 6、 竞业禁止 6.1 公司应当与本制度 6.2 所述范围内的员工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竞业限制管理制度的修订以 及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和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员工竞业限制协议管 理工作监督以及接受、调解员工对竞业限制协议管理工作的意见申 诉。 6.2 下列人员中,集团视为必须与员工签订竞 业限制协议: 1、集团及各门店/模块中高 层
13、管理人员; 2、集团及各门店/模块高级 技术开发人员(出品部) ; 3、集团及各门店/模块财务 人员; 文件编号 宝轩人制字 -20120801001宝轩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版本/修订 A/0保 密 、 竞 业 禁 止 管 理 规 定 第 7 页 共 13 页宝轩集团管理体系文件4、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6.3 竞业限制地域额范围指全国同行业。 6.4 竞业限制期限为集团及各门店/模块与签订竞业 限制协议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两年。 6.5 管理要求:6.5.1、员工相关适应范围人员入职必须签订保密、 竞业禁止协议,保密、 竞业限制协议,一式两份, 员工和公司各执一份。 6.5.2、签
14、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两年内不得到与集团及各门店/模块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与原岗位或相近的技术和经营工作。 6.5.3、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终止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员工不得建议,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试图说服或促使集团及各门店/模块或其关联方、股东、客户及商业伙伴的雇员接受其他个人或单位的雇佣,或离开集 团及各门店/模块或其关联方、股东、客 户及商业伙伴。6.5.4、甲方将在竞业禁止期限内向员工按月支付下列数额中的较高者作为当月的竞业禁止补偿金:(i)相当于员工月基本工资25%的数额;或(依)法律要求的竞业禁止补偿的最低数额,除非甲方在竞业禁止期限届满之前不
15、再要求员工遵守竞业禁止义务。 (签订协议的员工工资中包含公司给付的竞业禁止补偿金)6.5.5、竞业限制补偿金按月通过发放工资时支付,如拒绝领取,公司将补偿费通过财务专用账户,同时视为已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 文件编号 宝轩人制字 -20120801001宝轩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版本/修订 A/0保 密 、 竞 业 禁 止 管 理 规 定 第 8 页 共 13 页宝轩集团管理体系文件6.5.6、竞业限制补偿费月标准为本人离开公司前 12 个月的月平均岗 位薪点工资(不含各 类津贴和奖金) 的 25%;工作不满一年者, 按在 公司工作月数进行加权计算月岗位薪点工资。 6.5.7、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后
16、, 集团及各门店/模块认为 不必要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竞业限制协7、违约责任 7.1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及终止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若签订协议员工违反协议规定,集团可要求其赔偿,赔偿金额相当于因员工行为造成集团各门店/模块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RMB 元。若违约责任发生在劳动合同期内,可单方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并不予提前通知。7.2 员工承认对本管理规定的任何违反均可能会给在集团及各门店/模块造成无法挽回且不能通过金钱赔偿予以弥补的损失。因此,如员工违反或威胁违反本管理规定,集团及各门店/模 块除其它救济之外还有权 申请禁制令或类似强制措施,且员工在此放
17、弃任何关于集团及各门店/模块存在其它救 济方式的抗辩或任何其他可能阻止集团及各门店/模块申请实际履行或任何其他救 济方式的抗辩。员工承认除适用法律为员工的任何限制之外,其还应遵守本管理规定项下对员工的任何限制。8、附则8.1. 本规定未尽事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修订、 补充和完善。文件编号 宝轩人制字 -20120801001宝轩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版本/修订 A/0保 密 、 竞 业 禁 止 管 理 规 定 第 9 页 共 13 页宝轩集团管理体系文件8.2. 本规定的解释权及修订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所有。8.3. 本管理规定自集团总裁批准之日起执行。附件:保密、竞业禁止协议附件:保密和竞业禁
18、止协议甲方:(宝轩投资集团)乙方: (集团员工) 注:乙方为集团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性人员(出品部)、集团及各门店/模块财务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的人员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地方有关规 定,除在 劳动合同中已经约 定的条款之外,甲、乙双方文件编号 宝轩人制字 -20120801001宝轩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版本/修订 A/0保 密 、 竞 业 禁 止 管 理 规 定 第 10 页 共 13 页宝轩集团管理体系文件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有关保密和竞业禁止的若干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第一条:保密义务1.1 未经甲方事先书
19、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以及解除/终止日后的竞业禁止期内,均不得为其个人利益使用或者向其他个人或单位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并且应当始终尽全力防止保密信息被披露。1.2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以及终止日(定义见下文)后的一年内,任何由员工独自或者与他人一起创作或者开发的创意、作品、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和专有信息的著作权、专利申请权、 专利权以及所有权(“ 知识产权”),只要这些知识产权与员工在公司的职责或公司指派给其的任务有关,或者是利用公司的资金、资料、技术秘密和技术条件创作或开发而成, 则该等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另外,本条的规定对员工的继承人和受让人有约束力。 “终止日”是指本合同因期满未续约而终止之日,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终止或解除之日。1.3 保密内容1.3.1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客户基本信息、客 户调查报告、或商谈的合作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