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法学院 2014级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 学校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意见、 关于做好 2014 级本科生毕业论文 (设计 )工作的通知 及 华东师范大学 2014 级本科生毕业论文 (设计 )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表 , 结合 法学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情况,制 定本 实施细则 。 一、毕业论文的组织与安排 毕业论文工作 是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的中心工作, 通过学校总体监控和 学院 全程管理相结合的形式, 由 学院 具体实施 , 共同 完成。 1 教学 副院长 全面负责 我院 的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 组织 制定 我院 毕业论文 工作实施细则及 设立毕业论文 工 作领导小
2、组。 负责 我 院 毕业论文工作计划的审定、时间安排、指导教师的配备、开题 答辩 、中期检查、 网络监测、论文答辩、成绩 评定及论文存档 等工作 ;论文工作结束后, 对毕业论文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向教务处提交总结报告及优秀本科生论文。 2 以 教学委员会 成员 为主的 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的执行 及毕业论文工作的 质量 监控 , 严格把关毕业论文的选题,初步审核学生的开题报告,参加毕业论文 的中期检查及 答辩 。 3 教务员 负责毕业论文工作的后勤保障,做好成绩登记及存档工作 , 组织学生登陆公共数据库系统提交开题报告和论文 , 认定与记录论文成绩 。 4 毕业论文的选题
3、、 指导教师的配备、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等工作 必须 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 。时间 安排 上可采取开设选修课与论文撰写交叉进行的方式,也可采用集中撰写的方式。毕业论文工作 必 须在每年 毕业生离校前一个星期全部结束。 5 毕业论文经费从 学院 教学业 务费中支出,按 照学院规定标准计算 用于毕业论文指导、评阅、答辩及论文的装订保管等 工作 。 鼓励学生直接参加导师的科研项目,在科研经费的支持下开展毕业论文工作。 6 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后,其全部资料由 学 院 统一 归档 , 集中保管 四 年以上。学院 向 学校每年 推荐 1 2 篇优秀毕业论文,编辑制作成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 选
4、编。 二、毕业论文的选题 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及研究方向, 编制 法学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汇总 , 为学生提供合适的选题。毕业论文的选题应 注重学生个人兴趣 、学术热点2 与社会经济建设的重点与热点问题的结合,注意理论型与研究型的结合,并遵循以下四个原则开展选题工作: 1 保证论文的学科专业性特点。选题应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密切结 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使学生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养独立的工作能力。 2 深度、难度与 可行性相结合。选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应是学生在短期内经过努力 可以 完成或者可以相对独立地做出阶段性成果的课题。 选题应当尽
5、量体现学科发展的最新进展,兼顾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既有利于学生掌握基本原理和方法,又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提高;要注意激发学生的兴趣爱好,鼓励和支持学生走向学科的前沿 , 从事边缘与交叉学科课题 的研究 。 3 一人一题,注重创造性。要求每个毕业生选做一个 题目 , 并在 教师指导下 独立撰写论文。如 一个教师指导多名学生,应确保每个学生选题不同 。 4 毕业论文题目的产生。 选 题可由学生自己提 出 , 指导教 师审定 ; 也可由教师 直接 确定。 鼓励 指导 教师 向学生介绍自己的研究重点 , 推荐毕业论文题目 。鼓励学生 直接参加指导 教师的科研 课题 , 并从中选择适宜的题目撰写 。 5学
6、院组织毕业论文开题答辩小组对开题报告进行审议,通过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 撰写阶段。 三、毕业论文的指导及撰写 在毕业论文工作的过程中,应始终坚持 “学生主体、教师主导 ”的原则,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使学生 的 科研 能力 得到 增强 ,并初步 形成 科学研究工作 的思路 。 (一) 指导本科生撰写毕业论文是高等院校教师应尽的职责, 学院 应选用学术造诣较高、经验丰富、作风严谨的 教师担任本科毕业论文 的 指导教师;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具体职责如下: 1 贯彻 因材施教的原则,了解学生情况,分析学生特长,严格要求学生,确保每个学生发挥 其 最大效绩。 2 根据选题, 指
7、导 学生 进行文 献检索 、实证调查等 ;指导学生拟订论文写作提纲 ,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 3 定期 检查学生论文进展情况。 以身作则,教书育人,重视对学生进行 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熏陶,培养学生 较高的学术道德、 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 4 指导学生正确撰写论文,认真 评阅毕业 论 文,并写出评语 ; 参加毕业论3 文的答辩和成绩评定。 5 为保证指导质量, 基于 法学院 学生人数较少的特点 , 原则上每位老师最多指导两位学生 。 指导毕业论文的工作量按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计算。 (二)学生是毕业论文撰写的主体, 每 位 本科毕业生都 要 参加毕业论文的撰写,并独
8、立完成一篇质量较高的论文。 学生撰写论文的具体要求如下: 1 所撰写的论文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实,数据可靠,条理清楚, 版面清晰 ,一般按科研论文体例撰写。 2 论文撰写应包括确定 选 题、调查研究、查阅和整理资料、撰写开题报告、调查实习、数据处理、完成论文等各个环节。 3 论文题目确定后一般不得中途变更 ,如确需 变更,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报 院 主管领导审定 ;学生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应该每周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的进展情况,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 4 毕业论文格式应规范, 应按照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要求及我院对毕业论文格式要求撰写。 论文 必须由 封面、目录、正文(包括中外文
9、题名、中外文摘要、中外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致谢)三部分构成 ;每篇论文正文字数应在 8000 字以上 ;中、外文摘要一般为 300500 字;参考文献和注释必须符合学 术论文的格式要求 。 5 要求提前毕业者,必须在申请毕业的时间前完成论文的 撰写,向 学院 申请提前答辩, 经 院 行政审批 同意后 ,由 院 组织答辩,论文成绩合格 且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及格 者 ,可予以提前毕业,上 报教务处备案。 6 免试直升硕士生者,必须参加毕业论文撰写,且论文成绩达到优或良。 四、毕业论文的答辩与成绩评定 本科毕业生 必须 全部参加论文答辩,只有通过答辩, 毕业 论文才能取得成绩
10、。 (一) 答辩工作在 院 领导下,由 院 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 主持进行。 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教学委员会成员组成,委派答辩小组主持。 答辩小组至少应由三位教师 组成,组长应由具有 副高级 及以上 技术职称 的教师担任 , 指导教师不参加同组答辩 。 答辩 委员会 的责任是统筹答辩工作, 审查论文答辩资格, 统一评分标准和要求,对有争议的成绩进行裁决,并综合指导 教师、交叉评阅教师、答辩小组的成绩及评语,审定学生的最终成绩, 向学校 推荐 质量上乘的 优秀 论文。 答辩小组的责任是主持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确定答辩成绩 并写出 评语 ,向学院推荐 1-2 篇优秀论文 。 4 (二) 答辩之前
11、学院 应对毕业生提交的答辩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所撰写的论文 需 满足学校规定的格式要求 , 且论文及相关材料完整者可以申请参加答辩。所提交的材料 除论文外,还应 包括封面、开题报告、考核意见表 等 。 (三) 论文的成绩评定采用 “五级 记分制 ” (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 每篇论文在指导教师初评后,须经 其他 参加答辩的 教师 交叉评阅并撰写评语,最后由论文答辩小组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文科学生毕业论文 (设计)评分标准评定 成绩。论文成绩的评分、评语、答辩记录等一并记录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考核意见表 上,答辩委员会对考核意见表进行 审 核并给予学生最终的成绩与评语 。 (四)
12、答辩结束后一周内, 答辩小组推荐的 优秀毕业论文 由 院 组织 统一 答辩。答辩委 员会委员应由未 有所指导学生被推优的导师组成,由教学委员会主任担任主席。 答辩 全程采取“回避导师”制度, 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 ,注重论文的学术质量 。 优秀论文一般不应超过论文总数 10%。 (五) 经答辩委员会与指导教师认定, 学院 答辩委员会 不受理答辩 的情况如下 : 1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完成毕业论文; 2 指导教师初评成绩不合格,或 论文交叉评阅成绩不合格 ; 3 因任何原因累计缺勤时间超过毕业论文工作总时间的 1/3; 4论文检测结果中“文字复制比”高于 40%; 5校外专家论文评审
13、结果为“不合格”。 (六) 毕业论文 答辩不被受 理 者 或答辩 成绩不合格 者, 毕业论文成绩 一律 以不及格 计 ,具体管理 方法如下: 1论文检测结果中“文字复制比”重度重合 (重合比 50%) 的学生,取消其参与本次毕业论文 答辩资格, 学院 对学生论文 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对学生进行学术诚信教育,将书面材料递送教务处。学生可申请重修,延期六个月后可再次申请答辩。 2论文检测结果中“文字复制比”中度重合( 40%重合比 50%)或校外专家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取消本次毕业论文答辩资格,本学期毕业论文 成绩作“不及格”处理。给予学生三个月的 论文修改期,新学期开学初由学 生本人
14、提出申请,进行毕业论文补答辩。补答辩通过的,毕业论文 成绩记作“补考及格”;补答辩不通过的予以重修,延期六个月再次申请答辩。 3重修由学院 安排,一般应在校内进行,并按规定缴费。 5 五、毕业论文工作纪律 撰写 毕业论文 ,不仅有助于 学生综合运用课堂知识和基本技能 , 培养 发现、分析 和 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更有助于 学生 形成 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勤于实践的 科学 作风、 勇于创新 的科学精神。 (一 )撰写论文期间,学生应主动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及时汇报工作进度,严格遵守纪律, 因故不能参加论文工作者 必须请假,三天以内由指导教师批准 ;三天以上报主管 院 领导 批准,无故缺勤按旷课
15、处理。 (二 )学生如有下列违纪情况之一者,经 学院 答辩委员会与指导教师认定,毕业论文成绩 一律 以 “ 不及格 ” 计,必须重修 ,并上报教务处备案: 1抄袭他人毕业论文,根据本专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认定为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论文数据和资料造假,根据本专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认定为弄虚作假,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请人或雇人代写论文,根据本专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认定为请人代考,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其他 (一) 2014 级本科生毕业论文 的进度按照 华东师范大学 2014 级本科生毕业论文 (设计 )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表 进行。其他未尽事项按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 (二 ) 毕业论文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 学生的毕业论文若需发表,需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且应以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 三 ) 本规定 最终解释权归 法学院 所有 。 法学院 二一 七 年 十一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