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肢深静脉血栓溶栓治疗1、局部溶栓1.1、下肢深静脉血栓局部溶栓适应证:新发生的较大面积 DVT患者某些急性上肢 DVT患者,例如出血危险低和最近新出现症状,建议给予溶栓治疗 1.2、溶栓的禁忌证近期(2 个月内)脑血管疾病发作,或颅内或脊柱创伤或手术活动性颅内出血(动脉瘤、血管畸型或肿瘤)严重内脏出血(6 个月内)严重的未控制的高血压(血压180110mmHg)近期(7-10 天)大手术,不可压迫的穿刺、器官活检或分娩感染性心内膜炎、心包炎妊娠出血性视网膜病变动脉瘤1.3、下肢静脉血栓用法用量:足背静脉溶栓:以18mg/支(10MU)溶于50ml的 0.9氯化钠注射液中从患肢足背静脉滴注,6
2、-10小时滴完。12小时后同样剂量重复给药一次。注射时应使用单独的静脉通路,不能与其他药物混合给药2、经导管溶栓治疗21 适应证 急性期DVT; 亚急性期DVT; DVT慢性期或后遗症期急性发作。2 2 禁忌证颅内血管意外 (2月内)大手术 (10天内); 急性期髂一股静脉或全下肢DVT,血管腔内有大量游离血栓而未行下腔静脉滤器置入术者; 难治性高血压(血压180110 mmHg); 75岁以上患者慎重选择肾,肝功能衰竭患肢伴有较严重感染2.3、下肢静脉血栓用法用量:经导管溶栓:以18mg/支(10MU)溶于50ml的 0.9氯化钠注射液中经导管静脉滴注,2-5小时滴完。12小时后同样剂量重复
3、给药一次。 注射时应使用单独的静脉通路,不能与其他药物混合给药下肢深静脉血栓合并用药抗凝治疗始终伴随溶栓期间及后续治疗。给予低分子肝素5000IU皮下注射,每12小时一次,连续57天。最后2天始口服华法令抗凝,门诊治疗3-6个月以上。INR在2.02.5。抗凝、溶栓过程中需每日复查凝血指标。抗凝治疗时需监测凝血时间,肝素用于治疗目的时要求凝血时间延长2-3倍,即20-30min,当凝血时间30min时应减少肝素用量。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正常值可因实验室不同而异,用肝素后以延长1.5-2.5倍为宜。有条件者还可监测血清肝素浓度,使达到0.3-0.5u/ml。溶栓治疗中应监测的指标包
4、括:凝血酶原时间:正常值为11-13s,超过25s为异常。血浆纤维蛋白原测定:正常值为2-4g/L,血纤维蛋白原水平1.0g/L则立即停用溶栓及抗凝药物。凝血酶时间:正常值为16-18s,溶栓期间不宜超过正常的3-4倍,60s较为理想。肺栓塞溶栓合并用药常规使用肝素或低分子量肝素治疗。使用低分子量肝素时,剂量一般按体重给予,1mg/kg,皮下注射,每日两次;普通肝素治疗先予20005000IU 或按 80IU/kg静脉注射,继以 18IU/kg/h维持。根据APTT调整肝素剂量,APTT 的目标范围为基线对照值的 1.52.5 倍。使用普通肝素或低分子量肝素后,可给予口服抗凝药,最常用的是华法林。华法林与肝素并用通常在 35d 以上,直到国际标准化比值(INR)达 2.03.0 即可停用肝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