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惠州中公教育2016 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1.体检医院与医务人员在体检前应明确需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职位及项目2.体检应在独立场所进行,要保持安静,减少外界干扰。人民警察体检要做到封闭式体检。3.考生体检前,必须详细填写报考职位。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5.佩带隐形眼镜的考生在眼科检查前应先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义眼者应向眼科医生讲明。6.色觉检查:
2、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用俞自萍等人编印的色盲检查图,或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检查时考生双眼以距离图面 60-80cm 为标准,不得使用有色眼镜,考生须在 3-5 秒内读出颜色名称。7.单色识别能力检查方法:(1)检查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选出一种让考生识别,在 3-5 秒内读出颜色名称。(2)检查者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考生在 3-5 秒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找出该种颜色。以上两种方法也可交替进行。8.色弱者不合格的职位,色盲者也不合格。9.嗅觉检查: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者为正常,能辨别 1-2 种为迟钝,三种均不能辨别者为丧失。10.嗅觉迟钝者
3、不合格的职位,嗅觉丧失者也不合格。11.只有特警职位才可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12.文身:是指皮肤刺有“点、字、图案”,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13.肢体(包括脊柱)功能障碍:是指因各种原因造成肢体残缺、畸形、麻痹等,以致引起永久性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受限。14.本体检标准中有关数值的表述方法:凡用“低于”词表述的,不含该数值本身。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惠州中公教育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 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
4、5.0,不合格。近视患者可以通过近视眼激光手术治疗好近视,恢复视力,通过视力体检。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第四条 纹身,不合格。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 5 米,不合格。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第八条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第九条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 170-185 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 级体检合格证(67.415
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第十条 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 号)。第二部分其他职位第十一条 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第十二条 肢体功能障碍,
6、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第十三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 5 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第十四条 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惠州中公教育第十五条 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不合格。第十六条 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执行
7、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级(67.115(5)项除外)或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第十七条 水上作业人员职位,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 号)。测试达标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公安局:2001 年 7 月,原人事部、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 号)施行以来,对选拔高素质的公安民警,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使公安机关招警体能测评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研究制定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2001 年原人事部、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