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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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管理办法赣建城200226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南昌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为了加强我省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建立并规范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制度,提高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我厅制定了江西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江西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 2、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资质申报表(厅统一印制) 3、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复查表(厅统一印制)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园林绿化 项目经理 资质办法 通知 抄送:各有关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江西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2年9月28日印发 共印180份 江西省城市园

2、林绿化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培养和建立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队伍,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城1995383号)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管理。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省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的资质;各设区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

3、理本辖区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各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辖区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 第二章 项目经理的职权 第五条 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执行企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财政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三)严格履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各项条款; (四)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

4、 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当按照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与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行使以下管理权: (一)组织项目管理班子; (二)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处理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受委托签订有关合同; (三)指挥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 (四)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它管理权限。 第七条 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当接受企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和职工民主管理机构的监督。 第三章 资质等级和申请条件 第八条 项目

5、经理分一、二、三、四级。 一级项目经理可承担一级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以下(含一级)营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二级项目经理可承担二级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以下(含二级)营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三级项目经理可承担三级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以下(含三级)营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四级项目经理可承担四级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营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 第九条 申请项目经理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全国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 (二)近二年内,所承担工程施工的质量合格,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申请一级项目经理资质,除应当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担任过一个一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

6、工程项目,或两个二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具有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申请二级项目经理资质,除应当具备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担任过两个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其中至少一个为二级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中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申请三级项目经理资质,除应当具备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担任过两个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其中至少一个为三级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中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7、者。 申请四级项目经理资质,除应当具备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担任过两个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其中至少一个为四级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第四章 考核和注册 第十条 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凡从事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必须经培训、申报和考核,核定相应等级,取得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第十一条 申请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须取得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并经过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岗位实践后,达到资质申请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参加相应级别的项目经理资质考核

8、。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资质考核组负责项目经理的资质考核。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立项目经理资质考核组,负责全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资质审查、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资质考核组对项目经理的资质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初审时应验证书原件、上报考核时验复印件); (二)申请人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简历和主要业绩; (三)申请人所填报二项代表工程的企业内部经济承包合同(或项目承包合同),及有关部门对该项目的管理水平、完成情况(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效益)的评价,并出具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 申报项目经理由设区

9、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证。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资质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项目经理资质申请表; (二)申请人所在企业对申请人施工管理能力作出综合评价,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连同申报材料报所在地资质管理部门初审; (三)报项目经理资质发证部门考核评定,审批发证。 第十六条 申请项目经理资质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园林绿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三)代表工程材料,包括园林绿化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验收证明、本单位对项目经理的任命文件及甲方出具的项目经理证明等

10、; (四)其它有关材料。 第十七条 申报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清楚; (二)代表工程的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不能表明工程规模大小的,应附有关证明工程规模的图纸; (三)一个代表工程项目只能有一个项目经理,其他人不得重复申报。 第五章 项目经理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项目经理实行压证上岗制,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第十九条 一级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必须拥有10个以上一级项目经理;二级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必须拥有8个以上二级项目经理;三级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必须拥有6个以上三级项目经理;四级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必须拥有4个

11、以上四级项目经理。 第二十条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工作。 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对调入、调出的项目经理,应在正式调动后两个月内,按项目经理资质申报的程序到省建设厅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 每两年对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持有者复查一次。受检项目经理在规定时间内(1112月)向当地资质管理部门提交资质证书,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复查结果做出结论,记录在资质证书副本记录栏内。 复查结论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项目经理履行项目承包合同,且未发生工程建设事故及违法违纪行为的,为“ 合格 ”; (二)项目经理未能履行

12、项目承包合同,或发生过一起三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或发生过两起四级建设重大事故,或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或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中未履行项目经理岗位职责的,均为“不合格” 。 连续两次复查“不合格 ”者降低资质等级 一级。 第二十二条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升级须逐级申报,达到上一个资质等级条件的,可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升级申请。 第二十三条 假冒、涂改申报材料的,一律不予审批,并在两年内不得申报项目经理资质。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 (一)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 (二)涂改、出卖或者转让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 (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 (四)未按规定参加复查的。 第二十五条 被降低资质等级的项目经理,需两年后方可申请恢复原资质等级;被收回资质证书的项目经理,需三年后方可申请项目经理资质。 第二十六条 项目经理考核专家组擅自降低考核标准,发证机关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发证手续的,由资质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江西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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