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2017-2018学年度天津市中学艺术特长生 和平区 认定工作的安排 一、申报资格 申报艺术特长生认定的学生必须是我 区 应届初中(高中)毕业生中积极参加市、区活动的校级艺术骨干,在初中 (高中 )期间获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区教育局主办的区级文艺展演一、二等奖或获得一次教育部主办的 “全国学校艺术展演 ”奖项、市教委主办的 “天津市学校文艺展演 ”奖项。 二、认定门类 (一)文艺类 1.声乐、 2.器乐、 3.舞蹈、 4.主持表演 (二) 美术类 1.绘画、 2.书法 三、报名办法 认定报名工作由学生所在学校统一办理 , 区 认定办公 室 设在体卫艺科, 不接受个人报名,不直接
2、接待家长。学生对申报工作有何问题请咨询本校。 区 认定办公室对认定内容及注意事项之外的问题不予以解答。 (一)各学校要参照市级艺术特长生申报资格 ,结合本校实际 ,对符合市级艺术特长生认定范围的学生 ,在坚持自愿前提下 ,通知学生个人申报。 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项最佳特长项目报名。 (二)天津市中学艺术特长生认定申报表需学生本人填- 2 - 报(姓名、认定项目以此为准,不得更改, 不得他人代填 。贴好近期(今年)拍摄的一寸免冠照片)。 (三)学校审查艺术特长生申报资格条件和学生参加艺术教育实践活 动的表现 ,填写学校申报意见 ,报区 认定办公室 复核。 (四)报名时间由各 中学 自行确定,按照
3、区 认定办公室 要求准时、统一到 区 认定办公室办理认定 , 并认真做好申报的各项组织工作。 四、证书发放 (一) 区 认定工 作时间为 2018 年 1月 8日 ,请各 中学 艺术教育主管部门将复核后的相关材料(表一,表二及电子版) 在指定时间内 上报至 区 认定办公室。 (二)上报结束后 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 ,各 中学 到 区 认定办公室 ,领取本 校 学生认定证书。 (三)各 中学 领取证书 后, 将学生认定证书确保当日发放到每位学生。 (四)天津市中学艺术特长生证书由市教 委颁发。 五、证书复核 艺术特长生信息录入是由学生所在学校 汇总统一办理 并 报送到区 认定办公室
4、 ,学生及学校有何问题(包括证书的信息修改如学籍号、姓名等)须由学生所在学校反馈到区 认定办公室 ,并由区 认定办公室 按照规定时间统一汇总后报到市认定办公室。 证书文字复核程序是由学生按申报程序提出申请,学校 于2018 年 1 月 25 日 到 区 认定办公室 反馈复核内容,由区 认定办公室 汇总后于统一到市认定办公室办理。 - 3 - 表一 天津市中学艺术特长生认定申报表 申报门类: 学段:初中 高中 学籍号 : 姓 名 性 别 籍 贯 1 寸照片 出生年月 民 族 身 高 身体状况 学籍学校 电话 家庭地址 电话 邮编 获 奖 情 况 注: 1、按照教育部、文化部文教科发 200050
5、号文件规定 “不得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结果作为认定特长生的依据 ”。此栏目不填考级情况; 2、只填写参加教育部和市教委、区教育局举办的学校文艺展演情况 家长 意见 家长签字: 班主任 意见 班主任签字: 学 校 意 见 学 生姓名、学籍号、学段、特长门类、获奖项目已审核无误后,方可加盖公章 经审核,该生具备参加特长生认定条件,同意申报。 校长签名: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区 教 育 局 意 见 必须加盖区教育局艺术教育主管科室章 对学生申报资格已复核,本区汇总表名册姓名、学籍号与该申报表一致。 负责人签名: (科室公章) 年 月 日 天津市教 育委员会 制表 注: 1.此表可复制, A4 纸规格。 2.需学生本人亲自填写。 3.一式两份,区教育局一份,市认定办公室一份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