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为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新模式,加快财政“三个转型”,促进理财方式由重分配向重绩效转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办法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问:制定办法的重要意义和文件依据是什么?答:办法是我县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的又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它的公布施行,对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强化支出责任,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新模式,加快实现财政“三个转型”,即由保吃饭向谋发展转型,由保运转向惠民生转型,由重分配向重绩效转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具有十分重要的
2、意义。办法主要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 号)、省财政厅江苏省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147 号)、徐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 126号)、市财政局徐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徐财规20118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概念是如何界定的?答:办法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概念作了解释,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指部门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依据财政效率原理,对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及其管理的项目设定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业绩目标、预期产出的效益和效果,并据此考量完成的实绩。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包括哪些?答:办法规
3、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按照预算级次,可分为本级预算管理的资金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问: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时的职责是什么?答:办法对财政部门、职能部门、实施单位的职责作了原则规定: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建立并完善与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相匹配的绩效评价指标库、标准值库及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信息系统等, 实行动态化管理,并与预算滚动项目库相衔接,组织和指导本级职能部门的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并负责审核及批复等工作,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等;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部门管理项目的预算
4、绩效目标编制、审核及汇总上报等工作,按照财政部门下达、批复的审核意见,修正调整预算绩效目标,组织完成预算绩效目标等;实施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单位管理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审核、修正调整等工作,实施完成所承担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等。问:预算绩效目标的流程是怎样的?答:办法明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流程包括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审核、批复与应用等三大环节,并推动与部门预算编制的有机融合。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内容是什么?答:办法规定,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包括设定绩效目标、制订绩效评价指标及其评价标准值、编制可行性报告等内容。问:绩效目标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答:办法规定,绩效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预期产出,
5、包括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控制等内容;二是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发展与影响等;三是服务对象或受益人满意程度,包括单位满意程度、个人满意程度等;四是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投入的成本资源。问:绩效目标应当符合哪些要求?答:办法规定,绩效目标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重点、效益和效果紧密相关;二是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实行多目标管理,可细化为投入资源、成本、产出业绩、效率、效益、效果和效应等目标,并可分为总目标、阶段性目标。绩效目标应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
6、方面进行细化,须用定量表述为主,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应当采用分级分档的形式定性表述,并具有可测量性;三是合理可行。设定绩效目标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确保可达到;四是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问:绩效评价指标包括哪些?答:办法规定,对设定的绩效目标应当制订评价指标,据此考量绩效目标完成的实绩水平。评价指标应与绩效目标对应相关、凸显重点、量化可比、合理可行及经济适用。绩效评价指标一般包括投入、产出效益与效果、可持续发展影响及社会评价指标等。制订的绩效评价指标应当同时确定标准值,且逐一对应相关。标准值分为历史标准、计
7、划标准、行业标准和经验标准。通常用相对值和绝对值表示。我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 4 个一级指标、19 个二级指标和若干个三级指标组成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重要性和导向作用确定了各项指标的权重。新增项目决策与管理绩效的考核,决策评价指标重点对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分配等进行评价,管理评价指标侧重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等评价.问:绩效目标审核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如何进行绩效目标审核?答:办法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内容作了具体的规定:一是设立的依据,包括是否属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范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划、党委政府决策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二是是否设定了绩效目标、评价指标及标准值,设置是否科学合理
8、、有针对性、经济可行等;三是项目资金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完成的匹配性和保障性;四是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价及再评价情况。办法规定,财政部门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等对部门编报的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审核。一般分为职能部门自审和财政部门审核。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关系民生项目或社会关注程度高的项目,财政部门可根据需要实施第三方评审制度,采取组织第三方专家、中介机构及社会相关人士参加评审的方法,提高审核的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及公信度。问:绩效目标评审的量化评分是如何规定的?答:办法规定,预算绩效目标综合评审结果为优、良、中、合格、差五个等级,对项目的基本信息、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及标准值、资金安排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科学量化评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等级,充分运用考核的结果确定立项。问:对预算绩效目标批复与应用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有哪些规定?答:办法规定,批复的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是预算执行、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财政监督和政府效能建设、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绩效目标实施完成情况将逐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规、规章予以处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