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CO2 气体保护焊焊接设备CO2 气体保护焊焊接设备由四部分组成:1. 供气系统,其功能是向焊接区提供流量稳定的保护气体,由气瓶、减压阀、预热器、流量计、干燥器及管路组成。2. 焊接电源 1. 对焊接电源的要求a. 具有平的或缓降的外特性曲线 电源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的关系叫做电源的外特性。当输出电流增加时,输出电压不变或缓慢降低的电源的外特性叫做平特性或缓降特性。因为 CO2 气体保护焊使用的 焊丝直径小,焊接电流大、焊接密度比手工电弧焊高 10 倍以上,电弧的静特性处于上升段,所以要采用平特性或缓降特性的焊接电源。采用平特性电源,由于短路电流大。容易引弧,不易粘丝;电弧拉长后,电流迅
2、速减小,不容易烧坏焊丝嘴,且弧长变化时会引起较大的电流变化,电弧的自调节作用强,焊接工艺参数稳定,焊接质量好。b. 具有合适的空载电压 CO2 气体保护焊焊机的空载电压为 3870V。c. 良好的动特性 d. 合适的调节范围 能根据需要方便调节焊接工艺参数,满足生产需要。3. 送丝机构1、 对送丝机构的要求a. 送丝速度均匀稳定b. 调速方便c. 结构牢固轻巧2、 送丝方式 送丝方式可分为三种 :推丝式送丝 、拉丝式送丝、推拉式送丝4. 焊枪 用来传导电流、输送焊丝和保护气体焊枪根据送丝方式分为拉丝式焊枪和推丝式焊枪;根据形状分为鹅劲式焊枪和手枪式焊枪。焊接工艺坡口形式 CO2 气体保护焊可以
3、焊接的 焊接接头形式与手工电弧焊相同是 十分灵活的,但由于 CO2 气体保护焊使用的电流密度大,因此在焊接坡口的角度较小,钝边较大的情况下也能焊透;又由于焊枪喷嘴直径较焊条直径粗得多,因此焊厚板采用的 U 形坡口的圆弧半径较大,才能保证根部焊透。焊接工艺参数1.焊丝直径 焊丝直径愈粗,可以使用的焊接电流越大。通常根据工件的厚薄、施焊位置及效率等要求来选择。电流相同时,熔深将随着焊丝直径的减小而增加。焊丝直径对焊丝的熔化速度也有明显的影响。当电流相同时,焊丝越细则熔敷速度越快。2.焊接电流 焊接电流是重要的工艺参数之一,应根据工件厚度、材质、焊丝直径、施焊位置及要求的熔滴过渡形式来选择焊接电流的
4、大小。通常直径 0.81.6mm 的 焊丝,短路过渡的焊接电流在 40230A 范围;细颗粒过渡的焊接电流在 250500A 范围内。随着焊接电流的增加,熔敷速度和熔深都会增加。但要注意:焊接电流过大时,容易引起烧穿、焊漏和产生裂纹等缺陷,且工件的变形打,焊接工程中飞溅很大;而焊接电流过小时,容易产生未焊透、未熔合和夹渣等缺陷以及焊缝成形不良。通常在保证焊透、成型良好的 条件下,尽可能地采用大电流,以提高生产效率。3.电弧电压 电弧电压是重要的工艺参数之一。为保证焊缝成形良好,电弧电压必须与焊接电流配合适当。通常焊接电流小时,电弧电压较低;焊接电流大时,电弧电压较高。在焊接打底焊缝或空间位置焊
5、缝时,常采用短路过渡方式,在立焊和仰焊时,电弧电压应略低于平焊位置,以保证短路过渡过程稳定。随着焊接电流的 增大,合适的电弧电压也增大。电弧电压过高或过低对焊缝成形、飞溅、气孔及电弧的稳定性都有不利的影响。应注意:电弧电压和焊接电压的区别 ,电弧电压是在导电嘴与工件间测得的电压;焊接电压是焊机上电压表显示的电压,它是电弧电压与焊机和工件间连接的电缆线上的电压降之和。焊接电压比电弧电压高。焊接电流在 200A 以下,电弧电压与焊接电流的关系可用下面公式来计算U=0.04I+162焊接电流在 200A 以上,电弧电压与焊接电流的关系可用下面公式来计算U=0.04I+2024.焊接速度在焊接电流和
6、电弧电压一定的情况下,焊接速度加快时,焊缝的熔深与熔宽均减小。如果焊接速度过快,除产生咬边、未熔合等缺陷外,由于保护效果变坏,还可能会出现气孔;若焊接速度过低,出降低生产率外,焊接变形将会增大。一般半自动焊时,焊接速度在 560m/h。5.焊丝伸出长度焊丝伸出长度是 指从导电嘴端部到 工件的距离,保证焊丝伸出长度不变是 保证焊接过程稳定的基本条件之一。焊丝伸出长度过小时,妨碍观察电弧,影响操作;还容易因导电嘴过热夹住焊丝,甚至烧毁导电嘴,破坏焊接过程正常进行。焊丝伸出长度太大时,电弧位置变化较大,保护效果变坏,将使焊缝成形不好,容易产生缺陷。6.电流极性CO2 气体保护焊通常都采用直流反接(反
7、极性):工件接阴极,焊丝接阳极。焊接过程稳定,飞溅小、熔深大。CO2 气体保护焊采用直流正接(正极性):工件接阳极,焊丝接阴极,在 焊接电流相同时,焊丝熔化快(是反极性的 1.6 倍) ,熔深较浅,堆高大,稀释率较小,但飞溅较大。7.气体流量CO2 气体的 流量,应根据对 焊接区的 保护效果来 选取。接头形式、焊接电流、电弧电压、焊接速度及作业条件对流量都有影响。过大或过小都 影响保护效果,容易产生焊接缺陷。通常细丝焊接时,流量为 515L/min;粗丝焊接时,流量为 20 L/min.8.焊枪的倾角焊枪的倾角小于 10时,不论前倾还是后倾,对焊接过程及焊缝成形都没有明显的影响;但倾角过大(如
8、 前倾角大于 25时)时,将增加熔宽并减小熔深,还会增加飞溅。当焊枪和工件成后倾角时(电弧始终指向已焊部分) ,焊缝窄,熔深较,余高大,焊缝成形不好;当焊枪和工件成前倾角时(电弧始终指向未焊部分) ,焊缝宽,余高小,熔深较小,焊缝成形好。9.喷嘴与工件的距离喷嘴与工件的距离根据焊接电流选择:焊接电流小于 200A 时距离范围是1015mm; 焊接电流 200350A 时距离范围是 1520mm; 焊接电流 350500A 距离范围是 2025mm。第二章 一般强度船体结构用钢.1 适用范围. 1.1 本节规定了 A、B、D、E 4 个等级的一般强度船体结构用钢。这些规定适用于厚度不超 过 10
9、0mm 的钢板和宽扁钢以及厚度不超过 50mm 的型钢和棒材。2 脱氧方法与化学成分 2.1 一般强度船体结构用钢的脱氧方法和桶样化学成分应符合表 2.2.1 的规定。一般强度船体结构用钢的脱氧方法和化学成分 表 2.2.1钢材等级 A B D E脱氧方法厚度 t(mm)t 50,除沸腾钢外任何方法; 50,镇静处理t 50,除沸腾钢外任何方法; 50,镇静处理D t 25,镇静处理;t 25,镇静和 细晶处理 镇静和 细晶处理C 0.21 0.21 0.21 0.18Mn 0.50 0.80 0.60 0.70Si 0.50 0.35 0.35 0.35S 0.035 0.035 0.035
10、 0.035P 0.035 0.035 0.035 0.035化学成分 (%)Al( 酸溶 ) 0.015 0.015注: 凡经 CCS 和订货方同意,t 12.5mm 的 A 级型钢可采用沸腾钢,但应在材料证书上注明。 所有等级的钢均应符合:C%+1/6Mn% 0.40% 。 对于型钢,最大含碳量可为 0.23%。 当 B 级钢作冲击试验时,其最低含锰量可降低至 0.6%。 对 t 25mm 的 D 级钢适用。 对 t 25mm 的 D 级钢和 E 级钢,可采用总铝含量来代替酸溶铝含量的要求;此时,总铝含量应不 0.02%。 经 CCS 同意后,也可使用其他细化晶粒元素。 若采用温度 - 形
11、变控制轧制 (TMCP) 状态交货,经 CCS 同意后,化学成分可以不同于表中规定。 钢中残余铜含量应不大于 0.35%;铬、镍的残余含量各应不大于 0.30%。 在钢材的冶炼过程中添加的任何其他元素,应在材料证书上注明。 3 热处理 3.1 钢材的交货状态应符合表 3.1 的要求。一般强度船体结构用钢的交货状态 表 3.1交货状态厚度 t(mm)钢材 等级脱氧方法产品型式 t 12.5 12.5 t 25 25 t 35 35 t 50 50 t 100沸腾钢 型材 A(-) 不适用板材A(-) N(-),TM(-), CR(50),AR*(50)A t 50mm,除沸腾钢 外任何方法; t
12、 50mm,镇静处理 型材 A(-) 不适用板材 A(-) A(50)N(50),TM(50), CR(25)AR*(25)Bt 50mm,除沸腾钢 外任何方法;t 50mm,镇静处理 型材 A(-) A(50) 不适用镇静处理 板材型材 A(50) 不适用板材 A(50)N(50), CR(50), TM(50)N(50), TM(50),CR(25)D镇静和 细化晶粒处理型材 A(50)N(50),TM(50),CR(25),AR*(25)不适用板材 N( 每件 ),TM( 每件 )E 镇静和 细晶处理 型材 N(25),TM(ZS),AR*(15),CR*(15) 不适用注: 交货状态:
13、A:任意; N:正火;CR:控制轧制;TM(TMCP):温度 - 形变控制轧制; AR*:经 CCS 特别认可后,可采用热轧状态交货; CR*:经 CCS 特别认可后,可采用控制轧制状态交货。 括号中的数值表示冲击试样的取样批量 ( 单位为 t),(-) 表示不作冲击试验。每一批量应取 1 组 3 个夏比 V 型 缺口冲击试样进行试验。4 力学性能.4.1 钢板、扁钢和型钢的拉伸试验和冲击试验,应符合本篇第 2 章的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下 列规定:(1) 拉伸试样应采用的板状试样;对厚度超过 40mm 者也可采用 序号 1(A) 项的圆棒形试样,此时试样的轴线应位于钢材 1/4 厚度处; (2)
14、 产品厚度不大于 40mm 时,冲击试样应为近表面试样,即试样边缘距轧制面小于 2mm;当产 品厚度超过 40mm 时,试样的轴线应位于 1/4 厚度处。冲击试样的缺口方向应垂直于轧制面。 4.2 试样的取样数量规定如下: (1) 对于所交付的每批钢材,如果重量不大于 50t,应从其中最厚的一件钢材上制备 1 个拉伸试样; 当一批钢材的重量大于 50t 时,则应从每 50t 或不足 50t 的余额中的不同单件钢材上各制备 1 个拉伸试样; 对于同一炉的钢材,其厚度或直径每改变 10mm,均应作为另一批而重新制备 1 个拉伸试样;对于型钢, 厚度是指切取试验材料部位的厚度;单件钢材是指由单个钢锭
15、 ( 或方坯、扁坯 ) 轧制成的轧件;(2) 冲击试验的取样数量应符合本节表 3.1 中所规定的要求。4.3 一般强度船体结构用钢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4.3 的规定。一般强度船体结构用钢的力学性能 表 4.3注: 经 CCS 同意后,A 级型钢的抗拉强度的上限可以超出表中所规定的值。 除订货方或 CCS 要求外,t 50mm 时冲击试验一般仅做纵向试验,但钢厂应采取措施保证钢材的横向冲击 性能。 对厚度不大于 25mm 的 B 级钢,经 CCS 同意可不做冲击试验。 厚度大于 50mm 的 A 级钢,如经过细化晶粒处理并以正火状态交货,可以不做冲击试验;经 CCS 同意,以 温度 - 形变控制
16、轧制状态交货的 A 级钢亦可不做冲击试验。 型钢一般不进行横向冲击试验。.4.4 对于宽度 25mm、标距长度 200mm 的全厚度板状试样,其最小伸长率应符合表4.4 的规定。全厚度板状试样的最小伸长率 表 4.4高强度船体结构用钢1 钢材等级1.1 高强度船体结构用钢按其最小屈服强度划分强度级别,每一强度级别又按其冲击韧性 的不同分为 A、D、 E、F4 级。本节规定适用于厚度不超过 100mm 的 A32、D32、E32、F32、A36、 D36、E36 、F36 、A40、D40 、E40、和 F40 等级的钢板和宽扁钢;本节规定还适用于上述等级的厚度 不大于 50mm 的型钢和棒材。
17、2 脱氧方法与化学成分2.1 高强度船体结构用钢均应为经过细化晶粒处理的镇静钢,其桶样化学成分应符合高强度船体结构用钢化学成分 表 2.1注: 对厚度不大于 12.5mm 的钢材,其锰含量最低可为 0.70%。 可以采用总铝含量来代替酸溶铝含量的要求,此时,总铝含量应不小于 0.02%。 钢厂可以将细化晶粒元素 (Al、Nb 、V 等 ) 单独或以任一组合形式加入钢中。当单独加入时,其含量应不低于表 列值;若混合加入两种以上细化晶粒元素时,则表中对单一元素含量下限的规定不适用。 铌、钒、钛的含量还应符合:Nb%+V%+Ti% 0.12%。 若采用 TMCP 状态交货,CCS 化学成分应满足本节
18、.2.2 和 2.3 的规定。 在钢材的冶炼过程中添加的任何其他元素,应在材料证书上注明。2.2 可对碳当量提出要求。碳当量 Ceq 可根据桶样化学成分按下列公式计算:碳当量最大值不得超过协议允许值。2.3 对于以温度 - 形变控制轧制状态交货的钢材,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钢材的桶样化学成分按本节 2.2 所列之公式计算碳当量 Ceq,碳当量应符合 表 2.3(1) 的要求。 (2) 根据需要,可采用按下列公式计算出的冷裂纹敏感系数 PCM 代替碳当量,来衡量钢材的可焊性:按上述公式计算出的 PCM 值应符合公认的有关标准。厚度小于 100mm 的温度 - 形变控制轧制高强度钢的碳
19、当量 Ceq 表 2.33.3 热处理3.3.1 钢材的交货状态应符合表 3.3.1 要求。高强度船体结构用钢的交货状态 表 3.3.1注: 交货状态:A:任意; N:正火; CR: 控制轧制; TM(TMCP): 温度 - 形变控制轧制;QT:淬火加回火; AR*:经 CCS 特别认可后,可采用热轧状态交货; CR*:经 CCS 特别认可后,可采用控制轧制状态交货。 括号中的数值表示冲击试样的取样批量 ( 单位为 t)。每一批量应取 1 组 3 个夏比 V 型冲击试样。3.4 力学性能3.4.1 高强度船体结构用的钢板、扁钢和型钢的拉伸试验和冲击试验应符合本篇第 2 章的要求, 同时还应符合
20、下列要求:(1) 拉伸试样应采用本篇第 2 章表 2.2.2.1 中序号 1 的板状试样,对厚度超过 40mm 者也可采用 序号 2 的圆棒形试样,此时试样的轴线应位于产品 1/4 厚度处;材料与焊接规范(2) 产品厚度不大于 40mm 时,冲击试样应为近表面试样,即试样边缘距轧制面小于 2mm;当产 品厚度超过 40mm 时,试样的轴线应位于 1/4 厚度处。冲击试样的缺口方向应垂直于轧制面。3.4.2 试验的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拉伸试样的数量应符合 2.4.2(1) 的规定;(2) 冲击试验的取样数量应符合表 3.3.1 的规定。 3.3.4.3 高强度船体结构用钢的力学性能应
21、符合表 3.4.3 的规定。高强度船体结构用钢的力学性能 表 3.4.3注: 除订货方或 CCS 有要求外,冲击试验一般仅做纵向试验,但钢厂应采取措施保证钢材的横向冲击性能。型 钢一般仅做纵向冲击试验。 如钢厂能保证冲击试验抽查合格,经 CCS 同意,A32 和 A36 级钢验收时冲击试验的批量可予以放宽。第三章 焊工资格考试第 1 节 一 般 规 定1.1 适用范围1.1.1 本章的规定适用于船体及海上设施的结构、机械、锅炉与受压容器及管系等的碳钢、碳 锰钢、合金钢及铝合金的手工电弧焊、半自动焊和 TIG 焊焊接工艺。1.1.2 母材、焊接材料和焊接方法不同于本章规定者,其焊工资格考试要求应
22、提交 CCS 认可。1.2 焊工考试委员会1.2.1 有关工厂可单独或联合成立焊工考试委员会,负责按本章要求具体实施焊工资格考试。1.2.2 焊工考试委员会一般应由工厂技术负责人、焊接工程技术人员、焊接质量检验人员、有 经验的技术工人及 CCS 验船师等人员组成,并报 CCS 认可。1.3 报考条件1.3.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考委会提出申请。报考人经审查批准,可参加考试: (1) 持有技校焊接专业毕业证书,现从事焊接工作者。(2) 能独立承担焊接工作,具有熟练操作技能,现从事焊接工作者。(3) 经过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者。(4) 参加水下焊工考试者,还应持有有效的潜水员证书或潜水学校
23、颁发的潜水员毕业证书并具有 一定的水下焊接技能,或经过水下焊接培训的潜水员,经考试委员会审查批准。 (5) 凡取得级水下焊工资格,并经 2 年水下焊接作业后,方可申请级水下焊工资格考试;取 得级水下焊工资格,并经 2 年水下焊接作业后,方可申请级水下焊工考试。1.3.2 从事焊接作业的焊工应按本章要求参加相应类别的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CCS 将颁发 相应的资格证书。1.4 焊工资格分类1.4.1 焊工等级按照施焊结构种类、母材厚度及焊接位置的不同对于板材分为 I、和 级; 对于管材分为 IP、IIP、 级。水下湿法定位焊为 T 级。1.4.2 按照不同的焊接位置,考试科目的分类见表 1.4.2。考试科目分类 表 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