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春东煤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DG-K-12-2007ZJB660 风电甲烷闭锁装置2007-01-22 发布 2007-01-22 实施长春东煤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 布Q/DGQ/DG-K-12-2007-I前 言本标准在防爆安全方面严格遵守 GB3836.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1部分 通用要求 、GB 3836.2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2部分 隔爆型“d” 、GB3836.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4部分 本质安全型“i” 和 2004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完全符合 MT209-1990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MT
2、210-1990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基本试验方法及 MT/T 8991999煤矿用信息传输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MT 6311996 煤矿用风电甲烷闭锁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本标准由长春东煤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部提出。本标准由长春东煤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本标准由长春东煤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归口。本标准由长春东煤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首次发布时间:2007 年 1月 22日。首次修改时间:2009 年 1月 22日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红杰Q/DG-K-12-2007-1ZJB660 风电甲烷闭锁装置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 ZJB660煤矿用风电甲烷闭锁装置技术要求、
3、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 ZJB660煤矿用风电甲烷闭锁装置(以下简称闭锁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1 部分 通用要求GB 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2 部分 隔爆型“d”GB 383
4、6.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4 部分 本质安全型“i”GB 9969.1-199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GB 10111-88 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MT/T 154.10-1996 煤矿用安全仪器仪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 209-1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MT 631-1996 煤矿用风电甲烷闭锁装置通用技术条件MT/T 772-1995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AQ 6206-2006 煤矿用高低低浓度甲烷传感器3 产品类型3.1 防爆型式、标志各设备防爆型式、标志及组成见附录 B。3.2 型号及规格Z JB 6
5、60 主机工作电压催化报警甲烷4 技术要求4.1装置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2 一般要求4.2.1闭锁装置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a) 环境温度: 040;b) 平均相对湿度:98%(25) ;c) 大气压力:86kPa110kPa;e) 煤矿井下有甲烷及煤尘爆炸危险的环境。4.2.2 贮存温度范围为-40+60.4.2.3闭锁装置的组成:a)主机(含向传感器供电的电源);Q/DG-K-12-2007-2b)后备电源;c)低浓度甲烷传感器;d)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e)风速(风量)开关传感器; f)矿用机电设备开/停传感器;g)声光报警器;4.2.4
6、主要参数:4.2.4.1甲烷传感器测量范围为:a) 低浓度:04%CH 4;b) 高浓度:040%CH 4。4.2.4.2风速开关控制点为6m/s.4.2.5 装置中各设备的防爆型式及防爆性能应符合 GB3836.1-2000、GB3836.2-2000 和 GB3836.4-2000 的要求。4.2.6 传感器与装置的最大传输距离为 2km。4.2.7 应提供齐备的附属装置和专用工具。4.3 功能要求4.3.1 控制功能4.3.1.1 掘进工作面或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 1.0%CH4时,装置应能向该区域发出报警信号;当上述地点风流中的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 1.5% CH4时,
7、装置应能切断掘进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道内的动力电源并闭锁。4.3.1.2 串联通风工作面入风流中的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 0.5%CH4时,装置应能向该区域发出报警信号并能切断串联通风区域内的动力电源并闭锁;4.3.1.3 当排除掘进工作面积聚的甲烷使工作面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甲烷浓度达到 1.5%CH4时,装置应能切断回风区域内的动力电源并闭锁;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促使采取减少风量的措施。4.3.1.4 局部通风机风筒中的风速低于予置的动作点或局部风机停止运转时,装置应能切断供风区域的动力电源并闭锁。4.3.1.5 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且未恢复正常通风之前,停风区域中甲烷浓度达到 3.
8、0%CH4时装置应能闭锁局部通风机的电源。4.3.1.6 当甲烷传感器发生故障或失电时,装置应能切断传感器监视区域的动力电源并闭锁。4.3.1.7 主机失电时装置应能切断整个监视区域的动力电源差闭锁。4.3.1.8 装置在开始接通电源的一分钟内应继续闭锁相应监视区域的被控设备。4.3.1.9 装置实现了本标准 4.3.1.14.3.1.8 以后,如果恢复到正常通风状态或故障设备恢复正常并达到稳定运行,装置应能自动解锁。4.3.1.10 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方可通过装置对局部通风机的开关进行人工解锁操作,不允许对已闭锁的动力电源强行人工解锁操作。4.3.2. 报警及解除报警功能:甲烷浓度达到报警点时
9、,装置中的声光报警器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声级强度不小于 85dB(A) ,光信号在黑暗处能见度不小于 20m,甲烷浓度恢复到报警点以下时,应能解除报警。4.3.3 显示功能装置具有甲烷浓度、风速开关状态、输出控制状态、线路故障状态显示。4.4 性能要求Q/DG-K-12-2007-34.4.1 电源波动适应能力交流供电电源电压在 75%110%公称电压范围内变化时,装置应能满足 4.3 条的要求。4.4.2 备用电源工作时间测试为使装置在电网电源中断时仍能继续工作一段时间,装置应由备用电源供电,其工作时间不少于2h。4.5 工作稳定性连续工作不少于 2d,装置应符合 4.3 条的要求。4
10、.6 防爆性能4.6.1 装置在正常工作及故障状态下,外壳及本安电路的最高表面温度不得超过 150。4.6.2 装置应通过火花点燃试验及联检试验。5 试验方法5.1 试验一般条件5.1.1 环境条件除环境试验或有关标准中另有规定外,试验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进行:a) 环境温度:1535;b) 相对湿度:4575%;c) 大气压力:80kPa116kPa。5.1.2 交流供电电压a) 电压:误差应不大于 2%;b) 频率:50Hz,其误差应不大于 1%;c) 谐波失真系数:应不大于 5%。5.2 试验用气样和试验用主要仪器5.2.1 试验用气样试验气体为甲烷空气混合标准气体,应具有国家授权机构发放
11、的标准物质证书,其不确定度不大于 3%,气体浓度为 2.00%CH4。5.2.2 试验用主要仪器见附录 A。5.3 功能试验5.3.1 控制功能试验按图 B2 连接好装置,调试相应的甲烷传感器对应的报警点,断电点及解锁点。按 4.3的要求进行测试。5.3.2 显示功能试验在整个试验过程中目测观察,应正常。5.4 性能试验5.4.1 电源波动适应性能力试验使用调压器调节输入电压在规定的波动范围内变化(额定值、上限值、下限值) ,测试装置功能。每种状态持续时间不小于 15min,按 4.3 条方法进行。5.4.2 备用电源试验Q/DG-K-12-2007-4按图 B2 连接好装置,对备用电源电池充
12、好电,停止电网供电,使装置中的备用电源电池供电,记录能使装置全部负载正常工作的时间。5.5 工作稳定性试验装置工作稳定后,连续运行 2d,每隔 1d 测试其功能,试验期间不得调整装置。5.6 防爆性能试验5.6.1 最高表面温度试验按 GB 3836.4-2000 中 24.1 规定的方法进行。5.6.2 火花点燃试验按 GB 3836.4-2000 中 10.110.4 规定的方法进行。6 检验规则6.1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见表 3。表 3 检验项目表序号 检验项目 类别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1 功能检查 B 4.3 5.3 2 电源波动适应能力试验 A 4
13、.4.1 5.4.1 3 备用电源试验 B 4.4.2 5.4.2 4 工作稳定性试验 A 4.5 5.5 5 最高表面温度试验 A 4.6.1 5.6.1 6 火花点燃试验 A 4.6.2 5.6.2 注:“”表示检验项目;“”表示不检验项目。6.2 出厂检验应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逐台进行,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3 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和工艺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 正常生产时,每 3 年进行一次(防爆性能除外) ;d) 停产 2 年以上再次恢复生产时;e) 出厂检验结果与
14、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 抽样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成批产品中按 GB 10111-88 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不少于 3 套,抽样数量应不少于 2 套。6.2.4 判定规则装置联机试验时,在功能试验中如有除装置以外的设备引起一项功能不合格时,允许调整或更换Q/DG-K-12-2007-5一台次,如仍有不合格时则判定为不合格;如同时有两台次及以上不合格时判定为不合格。7 标志、包装、使用说明书、运输和贮运7.1 标志7.1.1 产品标志7.1.1.1 矿用传感器、声光报警器等的标志应符合各自相关标准规定。7.1.1.2 主机的外壳明显处应
15、设置清晰的永久性凸纹标志“Exdib”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 。7.1.1.3 主机外壳明显处设有铭牌包括下列内容:a) 产品型号及名称;b) 防爆标志:Exdib ; c) 防爆合格证号;d) 安全标志编号;e) 关联及配接设备;f) 主要技术参数;g) 检验单位标志:CMExC;h) 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i) 制造厂名称。7.1.1.4 外壳明显处应设置标有“严禁带电开盖”等字样的警告牌。7.1.2 包装标志包装、储运标志应符合 GB 191-2000 的规定。7.2 包装7.2.1 包装标记7.2.1.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 191-2000 的规定。7.2.1.2 包装箱
16、上的标志应符合有关规定。7.2.2 装置各设备应用塑料袋封装后放入衬有防潮、防震填充物的箱内填紧,箱外用带捆牢。7.2.3 包装箱内应有下列文件:a) 产品合格证;b) 产品使用说明书;c) 装箱单;d) 附件清单;e) 专用工具。7.3 使用说明书按 GB 9969.1-1998 的要求编写。7.4 运输包装好的装置各设备应适用于公路、铁路、水陆、航空运输。7.5 贮存应存放在通风良好和不含对装置有害气体的仓库内。Q/DG-K-12-2007-6附录 A(规范性附录)B.1 试验设备和仪表a) 数字万用表;b) 2km 电缆的仿真线,该电缆的每公里的网络应符合图 B1 的规定,其中R=6.4
17、,C=0.06F,L=0.2mH。图 B1B.2 试验接线见图 B2图 B2Q/DG-K-12-2007-7附录 BZJB660风电甲烷闭锁装置配置表序号 名称、型号及规格 防爆型式 使用地点 防爆证号 安标证号 备注1ZJB660-Z隔爆兼本安型风电甲烷闭锁装置主机矿用隔爆兼本安型 井下 换证中 换证中长春东煤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DXB0.07/660矿用隔爆型电源箱矿用隔爆型 井下 1082738G MAA030004长春东煤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 GJC4(N)甲烷传感器 矿用本安兼隔爆型 井下 10741138G 换证中长春东煤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 KGT-31机电设备开停传感器 矿用本质安全型 井下 换证中 换证中长春东煤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 KG5009风筒风量开关 矿用本质安全型 井下 10741665 MAD070833楠江集团有限公司6KXH18矿用本质安全型声光报警器矿用本质安全型 井下 2084141 MAJ080056江苏三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7 GJ40A甲烷传感器 矿用本安兼隔爆型 井下 32008598 MFB030013重庆梅安森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