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国家进口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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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主要国家进口规定1 阿 根 廷 阿 根 廷 于 1988年 着 手 改 革 贸 易 体 制 , 对 进 口 减 少 制 约 。 现 时 大 多 数 商 品 均 可 自 由 入 境 , 毋 须 签 证 。进 口 证 及 规 例 进 口 商 必 须 向 海 关 登 记 , 并 委 托 持 牌 报 关 代 理 人 办 理 进 口 货 品 的 清 关 手 续 。 放 宽 进 口 无 形 中 开 放 了 登 记 制 度 , 让 有 意 经 营 进 口 贸 易 的 人 士 都 可 以 成 为 注 册 进 口 商 , 也 使 登 记 制 度 变 成 一 种 例 行 手 续 多 于 对 进 口 商 的 限 制

2、 。 进 口 税 按 进 口 货 品 的 到 岸 交 货 价 征 收 。 自 1998年 起 , 进 口 税 率 平 均 是 17%。进 口 税 率个 别 类 目 产 品 的 进 口 税 率 如 下 : 绝 大 多 数 生 产 设 备 是 10%; 农 产 品 是 2%至 14%; 大 多 数 工 业 制 品 及 原 料 是 2%至 16%; 消 费 品 是 20% 至 30%。税 项 大 多 数 进 口 货 品 须 按 到 岸 交 货 价 加 进 口 关 税 的 总 值 缴 纳 21% 增 值 税 ; 货 品 须 于 入 境 当 天 预 缴 9% 增 值 税 , 此 款 额 日 后 会 抵

3、销 最 终 应 课 税 款 其 中 一 部 分 , 但 生 产 设 备 除 外 ; 按 到 岸 交 货 价 征 收 0.5% 进 口 统 计 费 , 但 生 产 设 备 除 外 ; 本 产 货 品 亦 须 缴 纳 21% 增 值 税 ; 所 有 进 口 消 费 品 须 缴 纳 3% 预 计 利 润 税 , 另 外 视 产 品 的 种 类 征 收 4% 至 60% 消 费 税 。文 件 商 业 发 票 ( 正 本 及 三 份 副 本 ) 、 估 价 发 票 ( 如 有 指 定 ) 、 提 单 或 空 运 提 单 ( 至 少 有 一 份 可 流 转 副 本 ) 、 装 箱 单 ( 散 装 商 品

4、或 是 种 类 、 特 点 、 成 份 及 重 量 相 同 的 货 品 , 一 般 毋 须 随 附 装 箱 单 ) 、 保 险 证 明 书 ( 若 出 口 商 购 有 保 险 , 应 提 交 证 明 书 ) 、 价 目 表 ( 如 有 指 定 ) 、 卫 生 合 格 证 明 书 及 卫 生 证 明 书 ( 如 有 指 定 ) 。此 外 , 凡 进 口 的 玩 具 必 须 附 有 由 原 产 地 签 发 , 并 经 阿 根 廷 驻 当 地 大 使 馆 或 领 事 馆 签 署 核 实 的 产 地 来 源 证 。 证 件 上 注 明 产 品 的 生 产 地 ; 装 货 港 口 ; 装 运 数 量 及

5、 所 用 的 计 量 单 位 ; 阿 根 廷 进 口 商 名 称 ; 向 阿 根 廷 进 口 商 开 具 的 发 票 编 号 ; 证 明 书 签 发 国 家 的 检 定 机 关 ; 检 定 地 点 及 日 期 。中 国 内 地 制 造 的 产 品 经 香 港 转 运 往 阿 根 廷 时 , 若 内 地 出 口 的 数 量 与 在 港 转 运 的 数 量 有 出 入 , 必 须 随 附 原 产 地 签 发 并 经 阿 根 廷 驻 香 港 总 领 事 馆 认 证 的 商 业 发 票 副 本 。 认 证 时 , 须 提 交 商 业 发 票 正 本 及 两 份 副 本 。标 签 所 有 本 产 及 进

6、 口 货 品 均 须 标 明 原 产 地 。一 般 承 认 美 国 、 英 国 或 同 等 的 产 品 规 定 或 标 准 。 如 有 查 询 , 可 联 络 阿 根 廷 工 业 总 署 , 地 址 : Direccion General de Industria (General Directorate for Industry), Av Julio 1 Roca 651, Piso 1, Sector 25, 1322 Buenos Aires, Argentina; 电 话 : (541) 349 3655; 传 真 : (541) 349 3644。产 品 标 准阿 根 廷 的 产 品

7、 安 全 规 例 分 三 个 阶 段 实 施 : 第 一 阶 段 由 1998年 9月 18日 开 始 规 定 所 有 进 口 商 必 须 向 政 府 机 关 登 记 。 每 批 进 口 产 品 必 须 附 有 由 阿 根 廷 持 牌 工 程 师 签 署 的 表 格 , 证 明 产 品 符 合 国 际 安 全 标 准 。 第 二 阶 段 由 1999年 2月 1日 开 始 规 定 产 品 必 须 经 阿 根 廷 政 府 机 关 检 定 , 并 接 受 认 可 实 验 室 测 试 。 第 三 阶 段 由 2000年 2月 1日 开 始 由 该 日 起 , 阿 根 廷 实 施 产 品 安 全 标

8、志 制 度 , 规 定 产 品 必 须 附 贴 安 全 标 志 并 印 有 证 明 书 编 号 。须 注 意 事 项 阿 根 廷 向 某 些 类 目 的 进 口 产 品 征 收 反 倾 销 关 税 。海 关 阿 根 廷 海 关 , 地 址 : National Tax and Customs Administration Azopardo 350, 1107 Buenos Aries, Argentina; 电 话 : (54)(11)4343-0661; 传 真 : (54)(11)4343-9881; 网 址 : http:/www.afip.gov.ar/。2 澳 洲进 口 证 及限 制

9、大 多 数 货 品 都 可 自 由 进 口 。进 口 税 率 进 口 税 按 货 品 在 装 运 港 的 船 上 交 货 价 征 收 。 ( 海 外 运 费 及 保 险 费 用 均 不 列 入 进 口 税 计 算 范 围 内 ) 一 般 进 口 关 税 率 是 5%。 纺 织 品 、 服 装 及 鞋 履 产 品 是 24% 至 34%。税 项 根 据 澳 洲 销 售 税 法 例 , 销 售 税 按 海 关 课 税 值 征 收 , 税 金 相 当 于 海 关 课 税 值 x 进 口 税 率 x 20% 销 售 税 。 用 以 计 算 销 售 税 额 的 货 品 价 值 是 货 品 的 买 价 加

10、 有 关 的 进 口 关 税 。 进 口 税 率 一 般 是 0% 至 32%。 大 多 数 货 品 的 进 口 税 率 是 22%, 家 庭 用 品 是 12%, 奢 侈 品 是 32%。 大 部 分 食 品 、 药 物 、 外 科 用 品 、 服 装 、 书 籍 及 期 刊 均 获 豁 免 销 售 税 。文 件 提 单 或 空 运 提 单 、 发 票 及 其 他 装 运 单 据 ( 装 箱 单 、 保 险 文 件 等 ) 。标 签 规 定 货 品 须 以 英 文 标 明 原 产 地 及 成 份 。 食 品 、 化 妆 品 、 服 装 、 建 筑 材 料 及 若 干 类 电 气 设 备 受

11、新 订 立 的 标 签 规 例 管 限 。 产 品 标 签 必 须 印 有 产 品 名 称 、 制 造 日 期 、 制 造 商 名 称 及 保 质 期 , 供 消 费 者 参 考 。 大 多 数 货 品 均 须 永 久 附 贴 护 理 标 签 , 提 供 指 定 的 资 料 及 产 品 保 养 方 法 。 查 询 标 签 事 宜 , 可 联 络 澳 洲 标 准 组 织 , 地 址 : Standard Australia, 1 The Crescent, Homebush, NSW 2140, Australia; 电 话 : (61) (2) 82066010; 传 真 : (61) (2)

12、 82066020。 网 址 : http:/www.standards.org.au须 注 意 事 项 用 木 制 容 器 装 运 的 货 品 必 须 附 有 熏 蒸 证 明 书 , 证 明 符 合 检 疫 规 定 。 澳 洲 禁 止 供 三 岁 以 下 儿 童 享 用 的 玩 具 含 有 邻 苯 二 甲 酸 盐 物 质 。 澳 洲 订 有 规 例 , 禁 止 生 产 、 进 口 及 销 售 含 有 致 癌 物 质 卤 氮 化 合 物 的 服 装 及 消 费 品 。海 关 澳 洲 海 关 , 地 址 : Australian Customs Service, Customs House, 5

13、 Constitution Avenue, Canberra City, ACT 2600, Australia; 电 话 : (61) (2) 62756666; 传 真 : (61) (2) 62756796; 网 址 : http:/www.customs.gov.au/。3 巴 西进 口 证 及规 例巴 西 规 定 所 有 进 口 商 须 向 巴 西 外 贸 部 长 (SECEX) 登 记 。 所 有 进 口 货 品 必 须 备 有 外 贸 部 长 签 发 的 进 口 证 。进 口 税 率 进 口 税 按 进 口 货 品 的 到 岸 交 货 价 征 收 , 一 般 对 外 关 税 率

14、最 高 是 23%, 平 均 税 率 是 17%。税 项 进 口 货 品 须 缴 纳 进 口 关 税 、 工 业 产 品 税 及 货 品 流 通 税 。 工 业 产 品 税 按 到 岸 交 货 价 加 进 口 关 税 的 总 值 计 算 , 税 率 由 0% 至 15%。 不 同 州 实 施 不 同 的 货 品 流 通 税 率 , 平 均 是 17%。 进 口 货 品 须 负 担 的 其 他 费 用 包 括 工 会 费 ( 到 岸 交 货 价 的 2.2%) ; 报 关 经 纪 费 ( 进 口 税 的 1%) ; 货 仓 税 ( 进 口 税 的 1%) ; 货 物 装 卸 费 ( 视 产 品

15、价 值 而 定 , 费 用 一 般 为 20美 元 至 100美 元 ) ; 管 理 佣 金 ( 目 前 是 50美 元 ) ; 进 口 证 费 ( 约 100美 元 ) ; 港 口 附 加 费 ( 到 岸 交 货 价 的 3%) 及 商 船 续 期 税 ( 相 当 于 海 运 运 费 的 25%) 。 巴 西 政 府 正 实 施 玩 具 进 口 高 关 税 措 施 , 输 入 巴 西 的 玩 具 协 制 编 号 为 9501, 9502, 9503 及 9504.10 均 需 缴 纳 从 价 税 , 由 2000 年 的 37%, 续 渐 降 至 2003 年 的 31%。文 件 商 业 发

16、 票 ( 包 括 经 公 证 行 核 实 的 来 源 地 申 报 书 ) 及 提 单 或 空 运 提 单 。 所 有 文 件 必 须 注 明 巴 西 外 贸 部 长 签 发 的 进 口 证 编 号 。某 些 货 品 须 备 有 特 别 的 文 件 , 例 如 巴 西 农 业 部 签 发 的 活 植 物 或 植 物 组 成 部 分 卫 生 合 格 证 明 书 ; 有 可 能 传 播 疾 病 的 动 物 及 动 物 产 品 卫 生 证 明 书 ; 以 及 二 手 商 品 、 机 器 及 装 置 的 检 验 证 明 书 。由 二 千 年 起 , 源 自 香 港 或 中 国 含 木 包 装 材 料 的

17、 货 品 运 到 巴 西 , 必 须 经 若 干 薰 蒸 后 曝 气 处 理 程 序 及 符 合 文 件 规 定 。 建 议 出 口 商 在 出 口 有 关 的 货 物 到 巴 西 前 , 领 取 有 关 的 官 方 盖 印 的 熏 蒸 证 书 。标 签 所 有 本 产 及 进 口 货 品 均 须 标 明 原 产 地 , 并 在 标 签 上 注 明 产 品 规 格 、 数 量 ( 以 公 制 单 位 或 公 制 等 量 单 位 标 示 ) 、 成 份 、 价 格 、 保 证 、 来 源 地 等 资 料 。 标 签 资 料 必 须 附 有 葡 文 译 本 。产 品 标 准 一 般 承 认 美 国

18、 通 用 的 产 品 标 准 。 查 询 详 情 , 可 联 络 以 以 下 机 构 : Centro de Informacao e Difusao Tecnologica-CIDIT, Instituto Nacional de Metrologia, Normalizacao e Qualidade Industrial CONMETRO, Av Nossa Senhora das Gracas, 50 XEREM, 25250-020, Duque de Caxias, RJ, Brazil; 电 话 : (5521) 779 1409; 传 真 : (5521) 779 1631。须

19、 注 意 事 项 巴 西 向 某 些 类 目 的 进 口 产 品 征 收 反 倾 销 关 税 , 当 中 包 括 碳 酸 钡 、 座 台 电 风 扇 、 挂 锁 、 大 蒜 及 铅 笔 。海 关 巴 西 海 关 , 地 址 : Ministerio da Fazenda, Esplanada dos Ministerios, Block P, 70048-900, Brasilia DF, Brazil; 电 话 : (5561) 314 4000; 传 真 : (5561)223-5239。 网 址 : http:/www.fazenda.gov.br4 加 拿 大进 口 证 及限 制加 拿

20、 大 规 定 以 下 产 品 入 境 时 须 附 有 进 口 证 : 药 物 ; 少 数 农 产 品 ; 若 干 类 目 纺 织 产 品 与 服 装 ; 天 然 气 ; 以 及 用 于 生 产 原 子 能 的 材 料 及 设 备 。中 国 内 地 和 香 港 制 造 的 纺 织 品 及 服 装 受 配 额 限 制 , 须 附 有 相 关 的 配 额 签 证 。进 口 税 率 进 口 税 按 货 品 的 交 易 价 征 收 。 交 易 价 是 指 实 际 支 付 或 应 支 付 的 货 品 价 格 , 当 中 包 含 佣 金 、 经 纪 费 用 、 包 装 费 、 专 利 权 税 及 货 品 运

21、 往 加 拿 大 口 岸 的 运 输 费 用 。 根 据 加 拿 大 普 及 特 惠 税 制 度 , 从 香 港 及 中 国 内 地 进 口 的 货 品 可 享 有 关 税 优 惠 。 进 口 税 率 由 0%( 原 材 料 ) 至 15%( 工 业 制 品 ) 。税 项 协 调 销 售 税 在 纽 芬 兰 、 新 不 伦 瑞 克 及 新 斯 科 舍 三 个 大 西 洋 省 份 实 施 , 标 准 税 率 是 15%, 按 货 品 及 服 务 的 完 税 后 价 值 计 算 。 加 拿 大 各 省 均 有 征 收 省 份 销 售 税 , 但 上 述 三 省 除 外 。 省 份 销 售 税 税

22、率 由 各 省 自 行 厘 定 。1. 阿 尔 伯 达 省 不 征 收 销 售 税 ;2. 不 列 颠 哥 伦 比 亚 省 完 税 后 价 值 ( 不 包 括 商 品 及 服 务 税 ) 的 7%;3. 马 尼 托 巴 省 7%;4. 西 北 地 区 不 征 收 销 售 税 ;5. 安 大 略 省 完 税 后 价 值 ( 不 包 括 商 品 及 服 务 税 ) 的 8%;6. 爱 德 华 王 子 岛 完 税 后 价 值 加 商 品 及 服 务 税 总 和 的 10%;7. 魁 北 克 省 海 关 课 税 值 的 7.5%;8. 萨 斯 喀 彻 温 省 完 税 后 价 值 ( 不 包 括 商 品

23、 及 服 务 税 ) 的 7%; 以 及9. 育 空 地 区 不 征 收 销 售 税 。 除 上 述 三 省 外 , 各 省 对 大 多 数 进 口 货 品 均 征 收 相 当 于 完 税 后 价 值 7% 的 商 品 及 服 务 税 , 但 基 本 杂 货 、 处 方 药 物 及 医 疗 仪 器 、 大 部 分 农 产 品 及 水 产 、 大 多 数 教 育 服 务 等 除 外 。 若 干 类 目 产 品 ( 包 括 手 表 、 珠 宝 ) 完 税 后 若 价 值 超 逾 50加 元 , 须 缴 纳 10% 消 费 税 。 其 他 须 缴 纳 消 费 税 的 产 品 包 括 烟 草 、 香

24、烟 、 烈 酒 及 餐 酒 。文 件 海 关 发 票 、 产 地 来 源 证 、 货 物 管 理 单 据 ( 提 单 或 空 运 提 单 ) 、 政 府 规 定 的 文 件 、 进 口 证 及 许 可 证 ( 如 适 用 ) 、 商 业 发 票 ( 提 供 买 家 与 卖 家 的 资 料 、 货 品 价 格 和 装 运 数 量 的 详 尽 说 明 ) , 以 及 其 他 装 运 单 据 ( 如 保 险 文 件 等 ) 。 加 拿 大 规 定 凡 价 值 超 逾 1,200加 元 的 进 口 商 品 , 必 须 备 有 加 拿 大 海 关 发 票 或 同 等 发 票 。 香 港 的 商 业 文

25、具 公 司 也 有 提 供 这 类 发 票 。标 签 加 拿 大 规 管 产 品 标 签 及 标 志 的 主 要 法 例 有 消 费 品 包 装 及 标 签 法 、 度 量 衡 法 、 纺 织 品 标 签 及 广 告 法 及 贵 金 属 标 志 及 标 签 法 。 标 签 上 的 资 料 须 以 英 文 及 法 文 标 示 。 附 贴 于 预 先 包 装 消 费 品 上 的 标 签 必 须 印 明 产 品 名 称 、 制 造 商 的 名 称 和 地 址 、 产 品 商 标 、 产 品 成 份 、 品 质 和 数 量 。 凡 属 危 险 性 质 的 家 庭 用 品 及 含 纤 维 成 份 的 纺

26、 织 品 , 均 须 附 加 带 有 警 告 标 志 的 标 签 。须 注 意 事 项 某 些 类 目 纺 织 品 及 服 装 受 加 拿 大 进 口 配 额 限 制 。 输 往 加 拿 大 的 产 品 如 有 使 用 木 垫 料 、 木 制 货 盘 、 板 条 箱 或 其 他 木 质 包 装 材 料 , 必 须 经 特 别 处 理 , 并 附 有 出 口 国 主 管 机 构 签 发 的 熏 蒸 证 明 书 、 植 物 检 疫 证 或 其 他 处 理 证 明 书 。 查 询 加 拿 大 产 品 标 准 求 要 求 , 可 浏 览 加 拿 大 产 品 标 准 局 , 网 址 : http:/ww

27、w.scc.ca/。海 关 加 拿 大 税 务 局 辖 下 关 税 、 消 费 税 及 税 务 部 , 地 址 : Office of the Minister, Canada Customs and Reveune Agency, House of Commons, Room 314, West Block, Ottawa K1A 0A6, Canada; 电 话 : (1) (613) 9957691; 传 真 : (1) (613) 995-0114; 网 址 :http:/www.ccra-adrc.gc.ca/。外 交 及 国 际 贸 易 部 进 出 口 管 制 局 , 网 址 :

28、http:/www.dfait-maeci.gc.ca/menu-e.asp。5 墨 西 哥进 口 证 及 规 例 香 港 对 墨 西 哥 的 主 要 出 口 产 品 ( 包 括 电 子 产 品 、 电 脑 与 电 脑 部 件 、 纺 织 品 与 服 装 、 鞋 履 、 钟 表 、 玩 具 及 家 庭 用 品 ) 均 毋 须 申 领 进 口 证 。进 口 税 率 进 口 税 按 进 口 货 品 的 到 岸 交 货 价 征 收 。税 项 本 产 货 品 及 大 多 数 进 口 商 品 均 须 缴 纳 15% 增 值 税 。 进 口 货 品 的 增 值 税 按 到 岸 交 货 价 计 算 , 但

29、某 些 药 物 及 基 本 食 品 获 豁 免 增 值 税 。 进 口 货 品 还 须 缴 纳 相 当 于 到 岸 交 货 价 0.8% 的 海 关 服 务 费 。文 件 要 求 的 文 件 包 括 : 商 业 发 票 ( 以 西 班 牙 文 编 制 ) ; 提 单 ; 装 箱 单 ; 保 证 为 订 价 过 低 货 品 缴 付 额 外 关 税 的 证 明 文 件 ( 如 适 用 ) ; 货 品 符 合 墨 西 哥 产 品 安 全 及 性 能 Secretaria de Comercio y Fomento Industrial所 发 的 规 例 证 明 书 ( 如 适 用 ) ; 性 质 特

30、 殊 的 货 品 必 须 出 具 特 别 证 明 书 ( 例 如 卫 生 合 格 证 明 书 、 兽 医 卫 生 证 明 书 、 自 由 销 售 证 明 书 、 检 验 证 明 书 ) ; 以 及 货 价 申 报 书 。 进 口 文 件 须 由 持 牌 墨 西 哥 报 关 经 纪 人 制 备 及 提 交 。查 询 出 口 付 运 前 检 查 的 需 要 , 可 联 络 通 用 公 证 行 有 限 公 司 (SGS)。标 签 依 法 须 附 贴 标 签 的 产 品 必 须 在 进 口 前 贴 妥 西 班 牙 文 标 签 , 否 则 会 被 禁 止 进 口 。 若 进 口 商 于 墨 西 哥 海

31、关 能 出 具 标 签 核 证 中 心 的 合 约 , 可 获 豁 免 遵 守 此 规 定 。 大 体 上 , 零 售 产 品 的 标 签 ( 一 般 称 为 NOM 50) 必 须 载 有 以 下 资 料 : 产 品 名 称 、 数 量 、 生 产 者 及 进 口 商 的 名 称 或 注 册 编 号 和 地 址 、 原 产 地 、 适 用 的 警 告 语 句 、 以 及 指 示 消 费 者 参 考 产 品 说 明 书 。 所 有 在 产 品 上 显 示 的 资 料 , 必 须 以 西 班 牙 文 表 达 。 墨 西 哥 目 前 实 施 三 项 与 标 签 有 关 的 新 标 准 , 分 别

32、是 适 用 于 纺 织 品 的 NOM-004-SCFI-1994; 适 用 于 预 先 包 装 食 品 及 不 含 酒 精 饮 品 的 NOM-051-SCFI-1994; 以 及 适 用 于 不 受 强 制 标 准 规 管 消 费 品 的 NOM-050-SCFI-1994。 若 干 类 目 的 产 品 须 附 贴 标 签 , 当 中 包 括 镀 银 及 镀 镍 制 品 、 服 装 、 皮 革 制 品 、 包 装 食 品 及 饮 品 。 纺 织 品 及 服 装 上 的 标 签 应 注 明 制 造 商 或 墨 西 哥 进 口 商 的 名 称 、 品 牌 名 称 、 产 品 所 用 材 料 、

33、 尺 码 、 护 理 方 法 、 原 产 地 等 资 料 。 食 品 及 不 含 酒 精 饮 品 的 标 签 ( NOM-051-SCFI-1994, 又 称 NOM 51) 必 须 载 有 以 下 资 料 : 产 品 名 称 ; 内 含 成 份 ; 数 量 ; 制 造 商 名 称 及 地 址 ( 进 口 产 品 必 须 向 墨 西 哥 商 务 部 呈 报 此 资 料 ) ; 产 地 来 源 ; 货 品 批 号 ; 失 效 日 期 , 贮 存 方 法 ( 例 如 保 持 冷 冻 ) ; 营 养 资 料 ; 进 口 商 名 称 及 注 册 编 号 。 如 情 况 适 当 , 标 签 应 印 明

34、产 品 的 烹 制 及 食 用 方 法 。 若 同 一 包 装 内 有 多 件 产 品 , 毋 须 每 件 产 品 都 附 贴 标 签 , 但 须 标 明 不 得 分 散 销 售 字 样 。 每 件 产 品 必 须 标 示 失 效 日 期 及 货 品 批 号 。 查 询 标 签 事 宜 , 可 致 电 热 线 电 话 : (52 5) 729 9486。 根 据 标 准 及 量 条 例 ( Law on Standards and Metrology) , 墨 西 哥 划 分 两 种 产 品 标 准 : 法 定 标 准 ( NOM) 及 自 愿 性 标 准 ( NMX) 。 墨 西 哥 法 定

35、 标 准 (NOM) 规 定 进 口 产 品 经 测 试 合 格 后 , 始 可 在 市 场 上 销 售 。 墨 西 哥 只 承 认 本 身 的 NOM安 全 标 志 , 美 国 及 加 拿 大 的 安 全 标 志 ( 例 如 U/L, ETL, CSA) 不 获 该 国 政 府 承 认 。 产 品 测 试 签 证 必 须 由 墨 西 哥 Deccion General de Normas (DGN) 或 其 他 认 可 的 独 立 签 证 机 构 签 发 。 产 品 进 口 前 必 须 具 备 该 签 证 认 可 才 能 入 境 。 申 请 NOM 签 证 时 须 附 上 货 品 样 本 到 上 述 机 构 测 试 。 若 干 产 品 受 墨 西 哥 NOM 法 定 标 准 管 辖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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