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东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操作细则(试行)一、政策依据中 共 东 阳 市 委 东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大 力 实 施 人 才 强 市 战略 服 务 赶 超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东 委 发 201828 号 )第 17 条 。二、政策内容1.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或转入我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可根据人才意愿安排公办学校就读;2.在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经认定,可安排在市外国语学校初中和外国语小学就读,申请转入我市高中段学校就读的,可根据人才意愿安排相关学校就读。三、申请对象适龄儿童父母符合中共东阳市委 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
2、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服务赶超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的“高层次人才”条件,并在我市全职工作。四、申请材料1.东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2.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省部级以上领军人才证明材料、用工合同及全职工作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注“与原件一致 ”并盖单位公章。五、受理部门1.学前教育阶段: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地址:市行政中心主- 2 -楼 3 楼 302 办公室,电话:86655103);2.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段: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地址:市行政中心主楼 3 楼 322 办公室,电话:86655172)。六、操作流程(一)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1
3、.报名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报名前两周,有适龄子女秋季新学期需要就读起始年级的,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或基础教育科进行预登记。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正式报名时,携带相关材料到意向学校(幼儿园)报名。2.审核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基础教育科对报名人员提供材料进行审核。3.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接受监督。4.预留学额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获得相应入学资格。教育局通知相关学校在阳光招生过程中为其预留学额。5.学校录取待学校新生报名全部结束后,统一录取。(二)中途转学情况1.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转入我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转入学校(幼儿园
4、)有空余学位时,可根据- 3 -人才意愿安排转入就读;2.在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转入我市高中段学校就读的,在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政策允许范围内,转入高中学校有空余学位时,可根据人才意愿安排转入就读。七、其它事项1.未尽事宜由市招生委员会另行规定执行。2.本细则自 2018 年 6 月 25 日起实施,由市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附件:东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4 -附件东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适龄儿童姓名 身份证号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高层次人才姓名 与儿童关系学历(学位) 职称联系电话 在东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 居住地址高层次人才工作简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意向用人单位意 见市教育局意 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