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浆砌石护坡工程施工协议甲方: 乙方: 甲方将 工程委托乙方负责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分工,互相协助,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施工范围: 第四条、 承包方式: 第五条、 承包单价:砌石方 元/立方米。第六条、 质量要求:按图纸要求及有关施工规范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第七条、 工程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进场施工至 年月 日前完工,施工日期以甲方具体时间为准。除雨天不能施工外,乙方按要求的时间内竣工,验收。每月 25 日乙方应向甲方报工程量,经甲方、监理方、业主验收合格后,按工程量的 80%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剩余 1
2、7%,在工人工资表做好后交给项目部,下月支付,剩余的 3%在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性付清。第八条、 在工程施工进程中,如有局部工程需要变更或增减时,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后,办理工程变更手续,否则不予处理。第九条、 乙方按工人人数在进场前三日内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乙方未投保甲方可直接到工程款中扣除保险费用。乙方在施工时注意安全,做好劳动保护,出现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第十条、 甲方协调民工队所需的水、电,水表电表由乙方提供。甲方提供材料堆放仓库,乙方负保安责任。第十一条、 本工程在完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免费保修,保修费用由乙方支付。如属人为破坏或自然灾
3、害所造成的破坏不属保修范围。第十二条、 法律责任:1、在施工进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而乙方因违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所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施工,保证按时完成任务,保质保量,如因乙方延误工时,出现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3、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办法付款给乙方,如因甲方延误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期顺延。4、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违者按工程造价总额的10%赔偿给对方的违约金。5、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