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效力法之间发生冲突时的处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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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同等效力法之间发生冲突时的处理(1)同一机关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制定机关裁决(人大与其常委会视为同一机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直接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4)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

2、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关机关备案1.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3.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较

3、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5.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基于以上所述,关于备案可以总结如下规律:各级人大不接受备案。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接受规章的备案。下位法报上位法的制定机关备案,该上位法的制定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报其人大常委会备案。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报请批准的规范性文件相当于批准机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即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较大市地方性法规等同于省级地方性法规备案。法律和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没有备案的问题。对于须要报经批准才生效的

4、文件不是由本制定机关报请备案,而是由批准机关报请备案,如较大市的地方性法规,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立法权限(立法法第 7 条)1.立法权限(立法法第 7 条)(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2.法律保留事项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1)国家主权的事项;(2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

5、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7)民事基本制度;(8)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9)诉讼和仲裁制度;(10)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3.法律的绝对保留事项: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根据立法法第 9 条规定: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

6、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4.法律提案主体(立法法第 12、13、14 条)(1)向全国人大:两团(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一个代表团或者 30 名以上代表);两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两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两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10 人以上+两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两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司

7、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命题预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已经不是一个新的考点了,已经连续考了两三年。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以下几点看法。第一,司法考试是一个国家考试,国家考试肯定要表达国家的某个意识形态要求和政治理念,所以在司法考试中,要比较明显的带有一些对职业的基本要求,这个从理论上也好理解。第二,今年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指导原则,从法理学科中分出来进行充实,单列为一编,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变化?这是国家改革和完善司法制度的要求。请大家注意,去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 20 多分。从现在情况来看,今年只会是加强。第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出题角度。07 年是单纯性的知识点的考核

8、,08 年要求结合材料进行解答,同时考查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内涵的理解,难度比 07 年要增加。根据这样的命题趋势,今年的难度可能还会增加。可能会通过一个或多个实际案例(包括正面和反面),让考生分析是不是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与 “三个至上”合不合拍,或者跟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个统一”相不相背。我们对它的考查难度要有清醒的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部分内容分为基本理论、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三章。里面有很多内容跟法理学都是相关的,大家可以结合法理学来进行学习。(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1.要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首先要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首先,它是法治。其次,它

9、是法治理念。第三,它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是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的民主法治实践为基础,继承和发扬了我国固有法律的优秀成果,吸收和借鉴了西方法治的合理因素。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灵魂、核心和指导。请大家注意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征,有时候也会考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这么几个特征:第一,政治性。它跟我们的民主政治、跟我们的政权稳固密切相关。第二,人民性。我们的法治理念反映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以人民群众的根本需要为出发点。所以有彻底的人民性。第三,科学性。它强调对客观规律的总结。第四,开放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被赋予时代的色彩和内涵,也就是它不是僵化

10、的。开放性从另外一个角度理解,就是对它的认识还会不断的深化。这点请大家注意一下。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核心的是这样几个:(1)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法治思想。(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思想。包括四个部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3)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4)外国的法治思想。后两者,一个是重要的来源,一个是有益的借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可能会考它的核心内容、核心观点。这个还是很重要的,请大家注意一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和精髓。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

11、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第二,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第三,坚持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念。第四,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基础。第五,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保障。4. “三个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如何理解“三个至上”的精神实质呢?(1)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所以,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要切实强调党、国家和社会主义政权

12、。也就是说,我们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是加强社会主义制度,而不能消弱社会主义制度。(2)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国家的存在是为了最广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所以,社会主义法治的一切出发点都是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3)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这个也好理解。首先我们是法治,所以要强调宪法和法律的最高地位和最高效力,树立和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用法律来分配社会资源,规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冲突。“三个至上”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它是高度统一的,不可分割。也就是说整体上,这三者之间是一致的,请大家注意这一点。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地位方面我们注意三点:(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

13、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上来说,第一章的内容与以前相比丰富多了,所以考的可能性会增加。(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这个相对简单一点,大家比较好理解。有五个方面: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治国理念的重大转变,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主要强调四个方面:人民民主、法制完备、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权力制约。2.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是中国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

14、原则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执法为民主要有三个方面:以人为本、保障人权、文明执法。3.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我们的根本目标,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立法、执法、司法的生命线。同时它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所以公平正义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公平正义一般有很多内涵,请大家注意这几个方面:平等、合法合理、程序正当、及时高效。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4.服务大局。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为什么要服务大局?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怎么样服务大局?第一,要把握大局

15、;第二,要围绕大局;第三,立足本职。5.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为什么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由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党的先进性决定的,是人民群众的历史选择。党的领导主要有三个方面: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第一,健全完善立法。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法制统一,另外要体系完备。第二,坚持依法行政。简单来说,行政要合法、合理、高效、公开等等。第三,严格公正司法。要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树立司法权威,发扬司法民主。最后,是关于法律监督、守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当中的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等方面。总体上,我想这三章里面,比较关键的是第一章的一些理论的内

16、容,可能大家要理一理。当然,第二章的内容是经常考到的。大家一定要注意。司法考试法理学名师讲义西方国家的两大法系(一)法系的含义1.法系的涵义所谓法系,指根据法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所作的分类,凡具有同一历史传统和相同外部特征的法构成一个法系。2.法系划分的依据:主要是法的传统(1)许多国家的法律,在法律技术、法律术语、法律结构、法律观念、法律方法及相应的文化背景方面是相同或相似的,可以归为一个文化类别。(2)在历史上,曾经存在过:印度法系;中华法系;伊斯兰法系;民法法系;普通法系。(3)当今世界上最有影响的是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二)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民法法系 普通法系含 又称大陆法系、

17、罗马法系、法 又称普通法法系、英国法系,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义典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是以罗马法、特别是以 19 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判例法系,英美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以普通法为基础和传统产生与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范围法国、德国、葡萄牙、荷兰、非洲的埃塞俄比亚、南非、津巴布韦;亚洲的日本、泰国、土耳其;加拿大的魁北克省,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英国的苏格兰等。除了英、美两国外,其他如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缅甸、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以及中国香港都属普通法系。法律思维 演绎型思维 归纳式思维法的渊源 法的正式渊源只是制定法 制定法、判例法都是法的正 式渊源法的分类 公法与私法 普通法与衡平法诉讼程序 纠问制 对抗制法典编纂 主要发展阶段都有代表性的法 典 不倾向进行系统的法典编纂区别法院体系、法律概念、法律适用技术、法律观念方面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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