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产权的区别。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 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 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 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 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2、质量上的区别。 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
2、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3、交易时间的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一是棚户区改造从拆迁到搬入,需要两三年时间,过渡期政府要补贴的安置费用也很高,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回购商品房可以缩短过渡期;政府回购商品房用于安置房的四点好处据财经国家周刊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权威人士透露,住建部正密切关注并调研地方政府以回购商品房用于安置房的
3、棚改新模式,当时机成熟,会对这一模式做得好的城市经验进行推广。根据该报道,该住建部人士表示,“全国一年的商品房竣工量为 800 万套左右,今年棚户区改造任务是 470 万套,如果政府回购的商品房量达到 20%,就是 160 万套。这对部分库存量过剩的城市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很好的对冲,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虽然有评论认为政府回购商品房用于安置房的方式颇为可行,但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难确定,回购商品房户型面积与被征迁户要求有差距等难题。而在北京(楼盘)、上海(楼盘)、广州(楼盘)、深圳(楼盘)这类大城市,棚户区改造更有特殊性。多位业内人士指出,在房地产市场下行形势下,政
4、府采取招标团购的方式,可以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回购商品房用于棚改安置。另外,在部分商品房库存过剩的城市,政府回购商品房用于安置房,避免了大拆大建,造成新的过剩和资源浪费,对库存过剩的市场是一个很好的对冲。据了解,目前已有成都、芜湖(楼盘)等城市在棚改中研究或实施政府回购方式。安徽铜陵负责棚户区改造的一位负责人表示,铜陵正在调研并征求意见采取政府回购的方式。目前政策基本成型,正准备开会研究实施方案。近几年,国家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了对各类棚户区改造的力度。根据国务院部署,20132017 年要重点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棚户区、三线企业集中地区的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
5、。20132017 年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 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 800 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90 万户,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 30 万户,国有垦区危房改造 80 万户。2014 年以来,房地产投资增速持续下滑,政府为应对经济增速下滑的局面,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据统计,上半年国家开发银行已完成棚户区改造贷款 2000 亿元,预计2014 年棚户区改造资金将达到 5000 亿元左右。6 月 26 日,中国银监会宣布,批复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筹建住宅金融事业部,为全国棚改提速提供长期稳定的建设资金。有专家称政府回购的好处有四点:一是棚户区改造从拆迁到搬入,需要两三年时间,过渡期政府要补贴的
6、安置费用也很高,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回购商品房可以缩短过渡期;二是以往多是就地安置,回购商品房可以给被安置户更多可选择的余地;三是政府回购商品房做到一步到位,避免拆迁补贴中的复杂矛盾;四是回购的商品房相比就地安置可以分散到不同的小区,可以防止出现贫民窟。对于政府回购商品房用于棚改安置房,建立安置房采购平台,住建部原则上鼓励地方根据当地的市场情况,暂时不会“一刀切“发文件表态。据了解,虽然成都、芜湖等城市在棚改中正在研究或已实施政府回购方式,但地方在实施中多数是闷声做,不愿意说。主要是怕被误解为在“救市“。尽管不少评论认为政府回购的方式看起来一举多得,但也有人质疑这种模式其实就是多年前政府救市模式的翻版。2008 年末 4 万亿政府投资政策出台,各地方政府纷纷在房地产领域注入大量资金救市。而政府回购商品房用于所谓保障房,正是救市的最主要手段之一。来源 华尔街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