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为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参照高等师范院校和中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体检范围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二、体检要求1、体检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或者高等院校中具备条件的校(院)医院(名单见附3)负责进行。2、承担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安排一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承担主检工作,并选派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医务人员承担体检工作。体检队伍
2、要相对稳定,以确保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3、在体检过程中,体检表、检验单应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不得交申请人自带。体检中若发现有疑难问题,应采取集体会诊或进一步检查后再下结论。若因设备条件限制或会诊仍难判断的,可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复查;复查只限单科复查,并使用原体检表。复查时应指派专人陪同。承担复查工作的医疗机构对原体检的诊断结论否定时,应在诊断证明书上详细注明复查结果。申请人自行取得的任何体检材料,均不得作为认定教师资格健康状况的依据。4、参加体检的各科医生对本科所检查的项目要认真负责,不要漏填或错填。检查的结果一律如实填写,不得随意更涂改。确需更改的,应在原结果意见
3、的横腰上划一条横线,使原来的意见能清晰可见,然后在右边重新写上更改的结果或数据,主检医生在更改处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有关疾病名称、化验结果及体检结论均应使用规范医学术语填写。5、主检医师应在综合各科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再作出“合格“ 或“ 不合格“ 的结论,填写在体检结论栏内。医疗机构根据体检综合情况,对申请人的健康状况确定“合格“或“ 不合格“的结论加盖公章,并通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领回体检表。6、负责体检的医疗机构要紧密配合,提高效率,体检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七个工作日,若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三、加强领导,严格管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健康检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教育行政部门要
4、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和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并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研究解决体检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各有关医疗机构要严格把好体检的各个环节,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骗取体检合格证明者,一经发现,取消本人的申请资格,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如负责体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出现严重问题,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有权取消其体检资格。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附件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1.男子身高低于 160 厘米,女子身高低于 150 厘米;男子体重低于 45 公斤,女子体重低于 40 公斤者。2.面部畸形有下列情形
5、之一者:明显的斜视;唇裂、腭裂;斜颈。3.严重影响面容的血管痣、疤痕、白癫风、黑色素痣及其他面部皮肤病。4.严重口吃,一句话中有两个字重复两次或明显吐字不清者。5.胸廓明显畸形,脊柱严重侧弯超过 4 厘米、前凸或前后凸、强直;两下肢均有跛行;两下肢不等长超过 5 厘米;肌肉萎缩,肌力二级以下者。肢体有明显残缺,影响功能者,如短臂畸形、断腿、双手拇指残缺或手拇指健存其他四指残缺,或者一肢体不能运用者(包括装配假肢)。二、患有下列疾病之一者, 视为不合格。1.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其它视为不合格。(1)原发性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
6、(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2.肝硬化、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但肝炎病原携带者不能从事烹饪和学前教育教学工作。3.各种性传播疾病。4.高血压病且伴有下列器官损害表现之一者。(1)左室肥厚(X 线片、心电图、超声心动图)。(2)眼底视网膜动脉普遍或局限性狭窄、微蛋白尿和(或)血浆肌酐浓度轻度升高(Cr133umol/L)。(3)动脉粥样硬化斑块(颈动脉、主动脉、髂动脉和股动脉)的超声和放射学证据。5.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有
7、间歇性精神分裂症病史或现症精神分裂症、严重抑郁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或依赖者。6.严重器质性心脏血管病如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愈者除外)、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等。7.患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并伴有肺动脉高压、右心增大或右心功能不全者。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8.慢性肾小球肾炎、肾功能不全者。9.各种内分泌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伴有并发症致影响承担教学工作者。10.各种恶性肿瘤、血液病。11.血吸虫病未治愈者,晚期血丝虫病兼橡皮肿或有乳糜尿者。12.左右耳听力均有严重缺陷,两耳语听力均低于 2 米者;两耳听力均在 3 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 5 米另一耳全聋的,
8、不宜从事学前教育、音乐学教育。13.双眼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矫正到 4.8 镜片度数大于 1000 度者;一眼失明,另眼矫正到 4.8,镜片度数大于 800 者;双眼矫正视力低于 4.8 者。患有严重病理性眼球突出,严重眼疾如白内障、青光眼、视网膜等疾病,视神经疾病影响视力(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14.色觉异常者不能从事以下教学工作:美术、化工、学前教育、医学等专业(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15.血管闭塞性脉管炎、慢性骨髓炎、严重下肢静脉曲张、类风湿性脊柱强直。16.重度腋臭、纹身者。17.未纳入本指导意见的其他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严重疾病。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姓名 性别
9、 出生年月 婚否文化程度 民族 联系电话籍 贯 现 住 址(相片)近期 2 寸免冠彩照过去病史:1.你是否患过下列疾病:患过 没有患过1.1 肝炎、肺结核、其他传染病 1.2 精神神经疾病 1.3 心脏血管疾病 1.4 消化系统疾病 1.5 肾炎、其他泌尿系统疾病 1.6 贫血及血液系统疾病 1.7 糖尿病及内分泌疾病 1.8 恶性肿瘤 1.9 其他慢性病 2.请详细写出所患疾病的病名及目前情况3.你是否有口吃、听力或其他生理上的缺陷?我特此申明保证:以上我所填写的内容正确无误。签 名 年 月 日 1. 以上内容由受检者如实填写。2. 填表请用蓝或黑色钢笔,字迹清楚。3. 过去病史请写明日期、
10、病名、诊断医院或附原疾病证明复印件。查体部分:一、内科血压: mmHg 心率: 次/分营养状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腹部器官神经及精神其它医师签名 二、外科身高: 公分 体重: 公斤浅表淋巴脊柱四肢关节平趾足皮肤颈部外生殖器其他医师签名:三、五官科:1、眼:裸眼视力:右 左 矫正视力:右 矫正度数 左 矫正度数色觉检查:彩色图案及编码 单颜色识别:红、绿、紫、蓝、黄2、耳:听 力: 右 米 左 米耳 疾3、鼻:嗅 觉:鼻及鼻窦疾病4、其他外貌异常 口吃医师签名:化验检查血常规 小便常规血糖: 总胆红素: 肝功:ALT AST 总蛋白: 白蛋白: 两对半肾功:尿素氮 肌肝: 1、心电图医师签名:2、B 超医师签名:3、胸部 X 光片医师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