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计 划 江 苏 省 项 目 管 理 办 公 室江 苏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苏 北 计 划 省 项 目 管 理 办 公 室关于组织大学生报名参加苏北计划的通知各高校项目办: 2007 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以下简称苏北计划)招募工作已于今年 3 月初正式启动。目前,苏北计划各服务县的岗位申报、核对确认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招募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今年苏北计划志愿者网上报名的时间为 4 月 15 日下午14:00 点至 4 月 25 日下午 17:30 点。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各位应届毕业生(含参加过苏北计划的志愿者)请登
2、陆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网站(网址:)点击相关链接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登陆www.subeijihua.org 进行报名,并 2 从可报岗位(请至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网站下载)中,选择 3个意向服务岗位。(2)领取、填写报名表。报名学生从各高校团委处领取或从学联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3)交表。报名表由所在院(系)党组织鉴定盖章后,5 月 10 日前交至本校团委。三、选拔志愿者 (1)初试。高校团委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对报名学生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于5 月 15 日前将审核情况报省项目办。省项目办将于 5 月 20 日左右在学联网上公布拟录取志愿者名单,公示期为 1 周。(2
3、)复试。各高校要根据省项目办公示的名单,对报名的大学生组织初试,考察其综合素质、了解报名者的思想动态、是否有影响志愿服务的既往病史等信息,集中初试后,各高校统一将通过初试的学生名单报省项目办。期间,省项目办将组织力量分片对各高校报名大学生集中进行面试。已确认的报名者情况在校内公示 3 天,若无异议,报名者应及时与高校签订招募协议 (可从“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网http:/”上下载) 。 3 省项目办对尚未对接的岗位,继续从该岗位的其他报名者中筛选,进行第二轮选拔。依此类推,直至完成招募计划。四、选拔标准今年苏北计划志愿者选拔工作将按以下标准进行: (1) 、参加过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希望继续参加志
4、愿服务的志愿者优先; (2) 、应届毕业生需获得毕业证书(本科以上需学位证书) ,学分总绩点或学习成绩排名在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 、通过本校毕业生体检和苏北计划专项体检; (4) 、政治思想过硬,心理素质良好; (5) 、申报相同岗位的学生按照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逐级优先; (6) 、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 、苏北地区急需的师、医、农、林、水力和工业类专业者优先; (8)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苏北地区者优先。五、工作要求 4 (1) 、高度重视苏北计划招募工作。各高校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招募工作,选拔工作期间应与省项目办密切沟通,保证信息畅通,以保证
5、招募指标的圆满完成。要坚持数量和质量相统一,既要保证一定数量,又要符合选拔标准。同时,要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备份工作,建立志愿者人才库,以应对可能产生的调整。(2) 、广泛宣传动员。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等途径在本校广泛发布招募信息,确保每一个毕业生及时了解;要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在宣传发动方面的作用,通过团学组织系统下发文件、在校园内设咨询台、悬挂横幅、招贴画、黑板报、校园广播、到学生宿舍发放招募手册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要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报名活动。在报名活动中,要协调院系、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毕业生的思想工作和服务工作。要突出宣扬志愿服务理念,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
6、栏、光荣榜和组织报告团、座谈会等方式,围绕“参与志愿服务、建设和谐社会” 、 “参加苏北计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 “受锻炼、长才干、作贡献” 、 “老百姓得实惠、志愿者长才干、全社会树新风”等主题大力宣传西 5 部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要及时宣传表现突出的毕业生、学校和家长典型。如有技术及政策问题请询问省项目办,联系人:曹琳、孙青松,电话:02583393597,02583393586。 附件一: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二:“苏北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健康状况要求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省项目管理办公室2007 年 4 月 9 日
7、6 附件一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报名登记表学校所在城市 学校名称 姓 名 性 别民 族 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照片健康状况 既往病史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家庭所在地 省 市(地区)家庭通迅地址及电话学 历 院(系)专 业服务意向服务岗位第 1 志愿: ;第 2 志愿: ;第 3 志愿: ;是否服从分配: 服从;不服从 7 个人简历注:“服务意向”栏,志愿者可选择 3 个具体服务岗位。志愿服务经历大学期间获奖情况本人承诺1以上填写内容全部属实。2我志愿参加苏北计划,认真做好志愿服务工作,服从组织的安排和管理。签字: 年 月 日院(系)党组织鉴定(盖章)年 月 日校团委意 见(盖章)年 月 日 8
8、 备 注注:本表交高校团委留档备查。 9 附件二“苏北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健康状况要求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 6 次的偶发期前收缩( 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三)心率每分钟 5O-60 次或 100-110 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 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 60mmHg-90mmHg (8.00-12.00K
9、pa)。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 90gL、女性高于 80gL,合格。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 1 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 2 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 年内无出血史,1 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 10
10、 排除肝炎的,合格。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 1 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 ,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 /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 0.8(标准对数视力 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 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上述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