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三热”病人血检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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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湘卫疾控发 201115 号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 三热” 病人血检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州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贯彻落实湖南省 20102018 年消除疟疾行动计划,提高我省“ 三热”病人(临床诊 断为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的 发热病人)血检工作质量,及时发现疟疾病例,有效控制传染源,确保 2017 年全省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我厅组织制定了湖南省“三热” 病人血检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 O 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2湖南省“ 三热”病人血检工作方案疟疾曾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寄生虫病,经过 50 年防治,至 2002 年我省 122

2、个县市区达到卫生部颁布的基本消灭疟疾标准,取得了显著成绩。根据卫生部等 13 个部委局关于印发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的通知(卫疾控发 201047 号)精神以及省卫生厅等 13 个厅局关于印发湖南省 20102018 年消除疟疾行动计划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1024 号)要求,我省决定从 2010 年起全面开展消除疟疾工作,到 2017 年全省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开展对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以下简称“三 热” 病人)进 行疟原虫镜检,以最大限度地及 时发现疟疾病例,加强传染源控制和管理。为切实做好“ 三热” 病人血检工作,确保到

3、2017 年全省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目的规范“三热 ”病人疟原虫血 检工作管理,确保血 检工作质量,及时发现病例和有效控制传染源,为消除疟疾提供科学依据。二、血检对象“三热”病人均为疟原虫血 检对象,特别是从非洲、 东南亚等疟疾流行国家和地区归国人员和来自疟疾流行区的流动人口中的发热病人是重点血检对象。三、血检工作指标3二类县以乡镇为单位“三热” 病人年疟原虫血 检的总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 1%;三类县 “三热”病人年疟原虫血检的总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 2。疟疾传播季节血检人数不低于年血检总人数的 80%。四、血检方法“三热”病人的血检方法参照 疟疾诊断标 准(WS259

4、-2006),附录 C(规范性附 录)病原学检查(见附件 1)。五、组织管理和职责分工(一)省级1、制订全省“ 三热”病人血 检工作年度计划,并提供技 术支持和指导。2、负责对各市州、县市区实验室人员进行疟原虫镜检技术培训。3、负责对各市州、县市区实验室的镜检能力进行考核评估;疟疾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和考核认证,并为各市州、县市区疟疾实验室网络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持。4、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市州、县市区实验室的检测结果进行抽样复核。5、建立疟疾病原学和分子生物学参比实验室,负责全省疟疾病原学确认和基因检测。(二)市州级1、负责制订本辖区的“三热” 病人血检年度工作 计划。42、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对本辖区实验

5、室人员组织镜检技术培训。3、负责对本辖区各县市区“三热” 病人血检 工作检查督导,并抽查复核 2%以上阴性血片和复查全部阳性血片。4、建立疟疾病原学实验室,为辖区内各县市区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并对其实验室的镜检能力进行考核评估。5、督促各县市区“ 三热” 病人血检工作进度,按月收集、 汇总各县市区“三 热” 病人血 检工作统计资料,及 时上报。(三)县级1、制订辖区内“ 三热” 病人血检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奖惩及考评制度。2、负责对辖区内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镜检人员开展技术培训,要求为每个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培训 1 名镜检人员。3、负责对辖区内县级

6、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三热” 病人血检工作 进行检查督导,每季度 1 次。检查血涂片质量,并复核 5%以上的阴性血片和复查全部阳性血片;检查各级血检站显微镜质量、染色液试剂等设施;考核检验人员显微镜使用和维护能力。4、建立疟疾病原学实验室,对辖区内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疟原虫镜检技术支持和指导;以及对其实验室的镜检能力进行考核评估。5、县级疾控中心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发现疑似、临5床诊断和确诊的疟疾病例后,应当立即与责任报告单位联系,对报告病例的血涂片进行复核。并在使用抗疟药前采集滤纸血膜(血量约 40l,直径为 2cm,标注病人姓名、采血日期、

7、疟原虫种类),自然干后用塑料袋加入干燥剂包装,置于-20冰箱保存;同时取静脉血2ml 加抗凝剂置于-70或-20 冰箱保存。将患者血涂片、滤纸血膜、抗凝血和个案调查表尽快寄送至省疾控中心进行病原学确认和基因检测。滤纸血样寄送时应避免高温,需加放冰袋。6、验收血片。负责收集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三热” 病人的血片和血检登记表,检查血片质量、完成任务数和血检表的登记情况,每月 1 次。已验收的血片和血检登记表全部保存在县级疾控中心备查。7、汇总各乡镇血检人数、阳性人数,于次月 10 日前上报市级疾控中心。(四)县级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建立“三热”病人血 检制度和疟原虫镜检

8、 站,至少有 12 名专职或兼职检验人员负责“三热” 病人血检 工作。2、全年对就诊的“ 三热” 病人、从高 疟区返乡的所有当地居民中的发热病人应制作厚、薄血膜 1 张,采用吉氏染色。3、所有“三热”病人血 检对象应及时登记,血检对象要求逐项填写血检登记表,血片应按顺序编号。发现阳性应立即报告临床医生和同级防保组织。4、各镜检站应保存全部的阳性血片和阴性血片,以备上级复核。65、做好显微镜日常养护及试剂的配备。6、“三热”病人的血片和血 检登记表于次月 5 日前上交县市区疾控中心验收。六、评价指标(一)血检指标完成率要求达到 100%,按每单位(县或乡镇)血检任务分配数实际 完成血检人数100

9、% 计算完成率。(二)血涂片制作合格率、染色合格率和清洁度合格率均在 90%以上。分别以(好片+中片)每单位(县或 乡镇)抽检血片总数 100%计算血片制作、染色和清洁度合格率。(三)阳性血片错检率不超过 10%;阴性血片漏检率不超过 0.01%。错检率按每次复查阳性片总数计算(错检血片数/所有复检阳性血片数100%);漏 检率按每次复 检阴性片总数分 别计算(检出阳性血片数/所有复检阴性血片数 100%)。(四)镜检人员接受疟原虫的培训率要求达到 100%。七、质量控制(一)培训。省疾控中心每 2 年对市级和县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疟原虫镜检技术骨干进行培训 1 次。县级疾控机构每年对乡镇卫生

10、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县级医疗机构疟原虫镜检人员技术骨干进行培训 1 次。(二)督导1、省卫生厅负责组织省级专家组对各县市区“三热” 病人血检7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每年 1 次,抽查复核 1%的阴性血片和全部阳性血片。2、市州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各县市区“三 热” 病人血检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每县每年至少督导 2 次。检查血涂片质量,每次每县抽取 5%的阴性血涂片和所有阳性血涂片进行复核。3、县市区卫生局负责对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热 ”病人血检 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督 导内容包括: 厚薄血膜制作、染色和镜检质量,要求各项指标合格率达到 90%以上;抽查频次:在疟疾传播季节每月开

11、展 1 次,非传播季节每季度开展 1 次。每次抽取 5%的阴性血涂片,最少抽取 10 张血涂片,不足 10 张者全部检查。(三)镜检质量控制1、病例的镜检复核和确认。县级疾控中心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发现疑似、临床诊断和确诊的疟疾病例后,应及时对报告病例的血涂片进行镜检复核。对镜检复核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 血片,及 该病例的滤纸血片送省 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进一步镜检复核和基因检测。省疾控中心对全省各地网络报告的疑似、临床诊断和确诊的疟疾病例的血涂片进行镜检复核,其中对疑似病例镜检复核阴性的予以排除,对临床诊断和确诊病例血涂片镜检复核结果为阴性的病例进一步进行基因检测,对基

12、因检测为阴性的病例予以排除,并将复核结果反馈当地疾控中心。82、血涂片制作和染色质量考核。省、市、县各级疾控中心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血涂片镜检质量抽查考核,进行厚、薄血膜制作、染色质量考核,评分办法详见附件 2。八、报表和资料管理(一)各级应指定专人负责血检工作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各级收到下级报表后,应立即核实报表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并审核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如先后上报纸质报表、电子报表,须核查两者的一致性。审核中遇有疑问或问题,应立即与下级沟通,问题严重者应限期重新上报。各级还应定期开展报表数据现场抽查核实,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谎报等现象,应通报批评。(二)各乡

13、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保存全部“ 三热” 病人血片、血 检登记表。血 检登记表在全年工作结束后交县级疾控中心归档保存。所有阳性血片由县级疾控中心保存;阴性血片由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疗机构保存半年,经上级验收同意方后可清洗。(三)报表上报1、乡级卫生机构于每月底将“三热” 病人血片和血 检登记表进行清理,核对血片编号与血检登记表编号的一致性,按统计表要求进行统计,于次月 2 日前将报表上报县级疾控中心。2、县市区疾控中心月报。每月结束后,于 1 周内收集汇总上月报表的数据,经审核确定无误后,以纸质表和电子表及时上报市州9疾控中心;同时将乡级报表作为附件。3、市州疾控中心季

14、报。每季度结束后,两周内收集汇总上季度报表的数据,经审核确定无误后,以纸质表和电子表及时上报省疾控中心;同时将各县市区的月报表作为附件。4、省疾控中心半年报。每半年结束后,于两周内收集汇总前半年报表的数据,经全面审核确定无误后,以纸质表和电子表及时上报卫生部疾病控制局血吸虫病处;同时将市、县两级报表作为附件。附件:1、 “三热”病人的血 检方法2、疟原虫血片制片染色技术考核评分表3、“三热”病人血检工作督 导检查表4、“三热”病人疟原虫血 检记录表5、“三热”病人疟原虫血 检统计表6、疟原虫血片镜检复核记录表7、疟原虫血片镜检复核统计表10附件 1:“三热”病人的血检方法一、血涂片的制作 用

15、1 次性采血针在耳垂或指端采血,婴儿可从拇趾或足跟采血。取血在表面洁净、无刮痕的载玻片上涂制薄血膜和/或厚血膜。用推片的左下角刮取血液 4l5l,再用该端中部刮取血液1.0l1.5l。将左下角的血滴涂于载玻片的中央偏左,由里向外划圈涂成直径 0.8cm1cm 的圆形厚血膜。厚血膜的厚度以一个油镜视野内可见到 5 个10 个白细胞为宜。用干棉球抹净角上的血渍,然后将推片下缘平抵载玻片的中线,当血液在载玻片与推片之间向两侧扩展至约 2cm 宽时,使两张玻片保持 2535角,从右向左迅速向前推成舌状薄血膜。二、染液的配制 (一)吉氏(Giemsas )染液配制。 吉氏粉 5.0g、甲醇 250ml、甘油 50ml。将吉氏粉置于研 钵中,加入少量甘油充分研磨,然后 边加边磨,至甘油加完为止,倒入 500ml 有塞玻璃瓶中。在研 钵中加入少量甲醇,洗掉剩余部分,倒入瓶内,再次加甲醇,洗后再倒入瓶中,至甲醇洗清研钵中甘油为止。塞紧瓶塞,充分摇匀,置室温内,每天用力摇动溶液 5min,3d 后即可使用。也可在 带有紧口瓶塞的硬质玻璃瓶中放入约 50 个玻璃珠(直径 3mm 5mm),用玻璃漏斗把甘油灌入瓶中,再把吉氏粉放入漏斗中,用甲醇缓慢地把所有染料粉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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