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筬 1 页 共 8 页中建四局厦门分公司湖心岛一、二期项目施工班组安 全 协 议 书施工班组: 筬 2 页 共 8 页建设工程总分包安全承包协议总包单位(简称甲方):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厦门分公司 分包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建筑 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根据厦门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 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目标,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定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一、承包工程项目1、 工程项目名称: 万科湖心岛 2、 工 程 地 址: 厦门市湖边水库湖心岛地块3、 承 包 范 围: 4、 承 包 方 式: 二、工
2、程项目期限:自 2010 年 5 月至分项工程完工为 止。三、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以下责任目标:1、伤 亡控制指标:1)重大质量、安全 责任事故 0 次。2)死亡、重伤事故 0 次。3)轻伤负伤频率3。4)集体中毒事故 0 次。筬 3 页 共 8 页2、安全达标:1)省、市等第三方有关部 门安全检查合格率达 100%,优良率达 50%。2)公司安全大检查合格率 100%,优良率 50%。3)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发放率 100%。3、文明施工达标:1、 消防器材配备率 100%。2、 火灾事故 0 次。3、 第三方及公司检查合格率 100%。4、 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4、治安、
3、劳务达标:1、 因劳资纠纷上访事件 0 次。2、 刑事案件发生 0 次。3、 第三方及公司检查合格率 100%以上 14 项目标如乙方未能确保,视情节轻重、社会影响的大小,每项按承包工程款的 0.5%3%进行处罚(每次处罚 不低于 5000 元)。四、乙方安全责任:1、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厦门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2、 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乙方在现场施工人员 50 人以上规模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本单位资质、安全
4、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上岗证上报甲方。筬 4 页 共 8 页3、 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工程项目由乙方自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并报送甲方。4、 乙方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上报甲方项目安全员备份。5、 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的内容与特点,乙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6、施工
5、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宋楠(15260206643)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9、乙方人员对自身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后方可施工。一经施工,就表
6、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由乙方负责。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乙方应有甲筬 5 页 共 8 页方同意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才可使用,严禁在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 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验收,设备和工具
7、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12、乙方人员,对现场施工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 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13、乙方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 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制度,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 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
8、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 操作;起重吊装作 业人员必须严守“ 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由乙方负责。1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种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电焊、气 焊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 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筬 6 页 共 8 页专人值班。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
9、记录,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本条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16、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17、乙方在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和本协议后,应自觉地向当地劳动保护监察科及有关部门办理报备手续。18、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同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厦门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 1 小时内及 时
10、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有违章甲方有权对分包商处以相应的罚款,细则如下:1.1 进 入施工现场 不戴安全帽,穿三鞋、悬空作业未系安全带、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处罚 100 元/人次。1.2 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上抛掷物料、垃圾,处罚 100 元/人次。1.3 无证进行特种作业,处罚 200 元/人次。1.4 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未 经总包方同意擅自拆改、移动或故意筬 7 页 共 8 页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处罚 500
11、元/次。1.5 现场临电使用未达到规范要求的(必须达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不得使用家用插板、不得使用二芯线等)、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电器设备的,处罚 500 元/次。1.6 未经项目批准使用煤油炉、液化汽灶、煤炉、火炉、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的,处罚 200 元/次。1.7 擅自带未满 16 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处罚 200 元/次。1.8 不得将白色 污染物带入施工现场 (快餐盒、筷、塑料袋等),处罚200 元 /次。1.9 不得在施工现场吵架、斗殴、 赌博、酗酒, 罚款 500 元/次。1.10 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漫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的,罚款 1000
12、元/次。1.11 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罚款 1000 元/次。1.12 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不按要求恢复,也不采取弥补措施的,罚款 1000 元/次。1.13 在木工房、仓库、配电房、楼 层、外架及其它易燃易爆部位未批准使用明火的,罚款 1000 元/次。1.14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总包单位材料或偷盗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的,罚款 1000 元/次。1.15 不按规定按时做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活动的,新工人进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以资料为凭据),罚款 500 元/次。筬 8 页 共 8 页1.1
13、6 苛扣工人工资,不及 时处理工人纠纷引发事故或不良影响的,罚款 2000 元/次。1.17 未做到落手清的, 随意乱倒建筑垃圾的,罚款 200 元/次。1.18 不及 时提交相关 资料的(资质、安全 许可证、三 类人员上岗证、三级教育、交底、班前安全活动等), 罚款 200 元/次。以上条款,由甲方安全部门出具罚款通知单,乙方应将被罚金额二天内上交到甲方项目安全组,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积极主动配合甲方的检查活动对提出的隐患不积极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电措施,待整改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行送电。19、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建四局厦门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20、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作 为建筑安装施工合同的附件。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 劳务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劳务公司(盖章)代表:(签章) ! 乙方代表:( 签章)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日期: 日期:2010 年 6 月 30 日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