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设备安装标准规范1、总则 1.1 本规范适用于 1.2 本规范引用标准: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02) 安装与验收标准 (GB 50171-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GB 50169-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6-96) 有关设备出厂说明书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1.3 所有电气项目施工人员应熟知并严格执行本规范,确保电气安装工程质量。 1.4 本规范与上级的有关规程、规范相低触时应按上级规程、规范执行。 1.5 当现场设备、系统结线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本规程。 1.6 所有电气技术人员及公司相关领导应熟悉本
2、规范。 1.7 本规程应每年进行一次复查,对不符合上级规定和现场实际的部分进行修订。 1.8本规范由 负责解释。 第一节 变压器安装规范一、主控项目 1. 变压器安装应位置正确,附件齐全,油浸变压器油位正常,无渗油现象; 2. 接地引下线及其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接地可靠。 3. 变压器的相关电气试验必须合格。 4. 保护装置整定值符合规定;正确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 5. 变压器的高、低 压侧接线、相色清晰、安装合理。 二、一般项目 1. 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运行要求。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远方操作应动作可靠,指示位置正确。 2. 绝缘件应无裂纹、缺损和瓷件瓷釉损坏等缺陷,外表清洁,测温仪
3、表指示准确。 3.装有滚轮的变压器就位后,应将滚轮用能拆卸的制动部件固定。 4. 检查变压器铭牌上所列各项技术参数及产品附件与图纸上的型号、规格等相符;出厂资料、文件需齐全。 5. 变压器本身不应有机械损伤,箱盖螺栓应完整无缺,密封衬垫要求严密良好,无渗油现象。 6. 易损部件如套管、油位表、呼吸器、信号温度计、气体继电器等有无损坏现象。 7.变压器顶盖上应无遗留杂物。 8. 储油柜、冷却装置等油系统上的阀门均应打开,且指示正确。 9. 变压器的基础轨道应水平;装有气体继电器的变压器,应使其顶盖沿气体继电器气流方向有 11.5的升高坡度(制造厂规定不需安装坡度除外)。 10. 当与封闭母线连接
4、时,其套管中心线与封闭母线中心线相等。 11. 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正确。三、应具备基本要求 1. 变压器在运行情况下,应能安全的查看储油柜和套管、油温、气体继电器,必要时应装设固定梯子。 2. 室内安装的变压器应有足够的通风,避免变压器温度过高。 3. 变压器的门应采用阻燃材料并上锁,门上应标明变压器的名称、编号及标示牌。 4.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应按有关设计规程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事故储油设施,并保持完好状态。 5. 大中型变压器应有永久或临时性起吊钟罩设施及场地。 第二节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规范 一、主控项目 1、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
5、接地(PE )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线连接,且有标识。 2、低压成套配电柜、控制柜( 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应有可靠的电击保护。柜(屏、台、箱、盘)内保护导体应用裸露的连接外部保护导体的端子,当设计无要求时,柜(屏、台、箱、盘)内保护导体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附表 5 的规定。3、高压成套配电柜必须交接试验合格。 4、 中置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检查防止电气误操作的“ 五防”装置齐全,并动作灵活可靠。 2) 开关进出应灵活轻便,无卡阻、碰撞现象,相同型号的开关应能互换。 3) 开关在工作位置,动触头与静触头接触紧密,符合产品要求。 4) 开关和
6、柜体间的二次回路连接插件应接触良好。5) 安全隔离板应开启灵活,随开关的进出而相应动作。 6) 开关与柜体间的接地触头应接触紧密。 7) 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讯电缆等安装接线完毕、应做好孔洞的密封工作。 5、 抽屉式配电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抽屉推拉应灵活轻便,无卡阻、碰撞现象,抽屉应能互换。 2) 抽屉的机械联锁或电气联锁装置应动作正确可靠,断路器分闸后,隔离触头才能分开。 3) 抽屉与柜体间的二次回路连接插件应接触良好。 4) 抽屉与柜体间的接触及柜体、框架的接地应良好。 6、 柜、屏、台、箱、盘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必须大于0.5M;二次回路必须大于 1M
7、。 7、 柜、屏、台、箱、盘间二次回路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当绝缘电阻值大于 10M,用 2500v 兆欧表摇测 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当绝缘电阻值在 110M时,做1000V 交流工频试验,时间 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 8、 直流屏试验,应将屏内电子器件从线路上退出,检测主回路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应大于 0.5M,直流屏所附蓄电池组的充、放电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整流器的控制调整和输出特性试验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9、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箱(盘)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不断股。垫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面积相同,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
8、于 2 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2)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带有漏电保护的回路,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 0.1s。 3)照明箱(盘),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地线(PE)汇流排,零线和保护地线经汇流排配出。 二、一般项目 1、 基础型钢安装应符合附表 6 的规定。 2、 柜、屏、台、箱、盘相互间或与基础型钢应用镀锌螺丝连接,且防松零件齐全。3、 柜、屏、台、箱、盘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1.5,相互间接缝不应大于2mm,成列盘面偏差不应大于 5mm。 4、 柜、屏、台、箱、盘内检查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开关及保护装置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2)闭锁装
9、置动作准确、可靠; 3)主开关的辅助开关切换动作与主开关动作一致。 4)柜、屏、台、箱、盘上的器件标识,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及名称,或操作位置,接线端子有编号,且清晰、工整、不易脱色。 5)回路中的电子元件不应参加交流工频耐压试验;48v 及以下回路可不做交流工频耐压试验。 5、 低压电器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热元件安装在散热良好的位置; 2)熔断器的熔体规格、自动开关的整定值符合设计要求; 3)切换压板接触良好,相邻压板间有安全距离,切换时,不触及相邻的压板; 4)信号回路的信号灯、按钮、光字牌、电铃、电笛、事故电钟等动作和信号显示准确;5)外壳需接地(PE)的,连接可靠; 6)端子牌安装
10、牢固,端子有序号,强电、弱电端子隔离布置,端子规格与芯线截面积大小适配。 6、 柜、屏、台、箱、盘间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 750v、芯线截面积不小于 2.5mm2 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除电子元件回路或类似回路外,其它回路的电线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 750v、芯线截面不小于 1.5 mm2 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 二 次回路连线应成束绑扎,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别绑扎,且有标识;固定后不应防碍手车开关或抽出式部件的拉出或推入。 7、 连接柜、屏、台、箱、盘面板上的电器及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的电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多股铜芯软电线,敷设长度留有适当裕
11、量; 2)线束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保护层; 3)与电器连接时,端部绞紧,且有不开口的终端端子或搪锡,不松散、断股; 4)可转动部位的两端用卡子固定。 8 、 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位置正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适配,暗装配电箱箱盖紧贴墙面,箱(盘)涂层完整; 2)箱(盘)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 3)箱(盘)不采用可燃材料制作; 4)箱(盘)安装牢固,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1.5;底边距地面为 1.5m,照明配电板底边距地面不小于 1.8m 。 5)盘、柜及盘、柜内设备与各构件间连接应牢固。主控制盘、继电保护盘和自动装置盘等不宜与基础型钢焊死。 9、 自
12、2003 年 5 月 1 日起,低压电气中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开关和控制设备、整机保护设备应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得有“CCC”标志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方可用于工程。 第三节 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规范 一、主控项目 1、 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可靠。 2、 电缆敷设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二、一般项目 1、 电缆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架最上层至竖井顶部或楼板的距离不小于 150-200mm;电缆支架最下层至沟底或地面的距离不小
13、于 50-100mm; 2)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架层间最小允许距离符合附表 7 的规定。 3)支架与预埋件焊接固定时,焊缝饱满;用膨胀螺栓固定时,选用螺栓适配,连接紧固,防松零件齐全。 2、 电缆在支架上敷设,转弯处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附表 1 的规定。3、 电缆敷设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垂直敷设或大于 45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固定; 2)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固定用的夹具和支架,不形成闭合铁磁回路;3)电缆排列整齐,不交叉;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持点间距,不大于附表 3 的规定; 4)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与管道的最小净距,符合附表 2 规定,且敷设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和
14、热力管道的下方; 5)敷设电缆的电缆沟和竖井,按设计要求位置,有防火隔堵措施。 4、 电缆通道畅通,排水良好。金属部分的防腐层完整。5、 电缆的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不应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2)高低压电力电缆,强电、弱电控制电缆应按顺序分层配置,一般情况宜由上而下配置。 6 电缆在支架上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控制电缆在普通支架上,不宜超过 1 层;桥架上不宜超过 3 层。 2)交流三芯电力电缆,在普通支架上不宜超过 1 层;桥架上不宜超过 2 层。 3)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应布置在同侧支架上。当按紧贴的正三角形排列时,应每隔 1米用绑带扎牢。 7、 单芯电缆的护层有
15、绝缘要求的电缆,在固定处应加绝缘衬垫。三、一般规定 1、 电缆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当对电缆的密封有怀疑时,应进行潮湿判断。3、 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 电缆敷设时,不应损坏电缆沟、电缆井等设施。 5、 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其长度、型号、规格宜相同。 6、 电缆敷设时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上摩擦拖拉。 7、 机械敷设电缆的速度不宜超过 15m/min。 8、 复杂的条件下用机械敷设大截面电缆时,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敷设方案、线盘架设位置、电缆牵引方向,校核牵引力和侧压力,配备敷设人员和机具。 9、 电
16、缆敷设时应及时装设电缆标志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电缆首端、末端、拐弯处、分支处、夹层内、竖井的两端、人井内等地方电缆上应装设标志牌。 2)标志牌上应注明线路编号。当无编号时,应写明电缆型号、规格及起讫地点;并联使用的电缆应有顺序号。标志牌的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 3)标志牌规格宜统一。标志牌应防腐,挂装应牢固。第四节 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规范一、主控项目 1、 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2、 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电线,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应穿于同一金属导管内,且管内电线不得有接头。 3、 爆炸危险环境照明线路的电线和电缆额定电
17、压不得低于 750V,且电线必须穿于钢导管内。 二、一般项目 1、 电线、电缆穿管前,应清除管内杂物和积水。管口应有保护措施,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电线、电缆后,管口密封。 2、 当采用多相供电时,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选择应一致,即保护地线(PE 线)应是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淡蓝色;相线用:A 相 黄色、B 相绿色、C 相 红色。 3、 线槽敷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线在线槽内有一定余量,不得有接头。电线按回路编号分段绑扎,绑扎点间距不应大于 2m; 2)同一回路的相线和零线,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 3)同一电源的不同回路无抗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于同一线槽内;敷设于同一线
18、槽内有抗干扰要求的线路用隔板隔离,或采用屏蔽电线且屏蔽护套一端接地。 4、 在下列地点,电缆应有一定机械强度的保护管或加装保护罩: 1)电缆进入建筑物、隧道、穿过楼板及墙壁处。 2)从沟道引至设备、墙外表面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距地面高度 2m 以下的一段。3)其它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 5、 穿入管中电缆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 导管内的电线、电缆的截面(包括绝缘层),不应超过导管截面积的 40。 第五节 接地装置安装规范一、主控项目 1. 人工接地装置或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的接地装置必须在地面以上按设计要求位置设测试点。 2. 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见附表 14)
19、 3. 防雷接地的人工接地装置的接地干线埋设,经人行通道处埋地深度不应小于 1m,且应采取均压措施或在其上方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 4. 接地模块顶面埋深不应小于 0.6m,接地模块间距不应小于模块长度的 3-5 倍。接地模块埋设基坑,一般为模块外形尺寸的 1.2-1.4 倍,且在开挖深度内详细记录地层情况。5. 接地模块应垂直或水平就位,不应倾斜设置,保持与原土层接触良好。 二、一般项目 1、当设计无要求时,接地装置顶面埋设深度不应小于 0.6m。圆钢、角钢及钢管接地极应垂直埋入地下,间距不应小于 5m。接地装置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扁钢与扁钢搭接为扁钢宽度的 2
20、倍,不少于三面施焊; 2)圆钢与圆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 6 倍,双面施焊; 3)圆钢与扁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 6 倍,双面施焊; 4)圆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紧贴 3/4 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 5)除埋设在混凝土中的焊接接头外,应有防腐措施。 2、当设计无要求时,接地装置的材料采用为钢材,热浸镀锌处理,最小允许规格、尺寸应符合附表 8 的规定。 3、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不得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4、屏蔽线缆的屏蔽接地,一般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 4。 5、接地模块应集中引线,用干线把接地模块并联焊接成一个环路,干线的材质
21、与接地模块焊接点的材质应相同,钢制的采用热浸镀锌扁钢,引出线不少于 2 处。6、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2)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3)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4)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 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5)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及的电缆金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6)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7)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8)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9)电除尘器的构架。 10)封闭母线的
22、外壳及其它裸露的金属部分。 11)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12)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13)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三、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接地 1、 携带式电气设备应用专用芯线接地。 2、 携带式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采用软铜绞线,其截面不小于 1.5mm2。 3、由固定的电源或由移动式发电设备供电的移动式机械的金属外壳或底座,应和这些供电电源的接地装置有金属的连接。 4、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机械的接地应符合固定式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但下列情况可不接地: 1)移动式机械自用的发电设备直接放在机械的同一金属框架上,又不供给其它设备用电。 2)当机械由专用的移动式发电设备供电,
23、机械数量不超过 2 台,机械距移动式发电设备不超过 50m,且发电设备和机械的外壳之间有可靠的金属连接。第六节 裸母线、封闭母线安装规范一、主控项目 1、 绝缘子的底座、套管的法兰、保护网(罩)及母线支架等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可靠。不应作为接地(PE)的接续导体。 2、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母线的各类搭接连接的钻孔直径和搭接长度符合规定,用力矩扳手拧紧钢制连接螺栓的力矩值符合附表 9 的规定; 2)母线接触面保持清洁,涂电力复合脂,螺栓孔周边无毛刺; 3)连接螺栓两侧有平垫圈,相邻垫圈间有大于 3mm 的间隙,螺母侧装有弹簧垫圈或锁紧
24、螺母; 4)螺栓受力均匀,不使电器的接线端子受额外应力。 3、 封闭母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母线与外壳同心,允许偏差为 5mm; 2)当段与段连接时,两相邻段母线及外壳对准,连接后不使母线及外壳受额外应力;3)母线的连接方法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4)室内裸母线的最小安全净距应符合附表 10 的规定。 5)高压母线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必须按规定交接试验合格。 4、 低压母线交接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路配电开关及保护装置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2)相间的相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 0.5M; 3)电气装置的交流工频耐压试验电压为 1KV,当绝缘电阻值大于 10 M时,可采用2500V 兆欧表替代,试验持续时间 1min,无击穿闪络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