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海都学院学生手册考试卷(A 卷)系别 专业班级 姓名 学号 分数 (说明: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试卷满分 100 分。 )一、填空(每空 0.5 分,共 40 分)1、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的学院精神是 博学 、 睿思 、 行健 、 至善 ,校园风尚是 和 、 勤 、 竞 、 雅 。2、学籍预警包括 考勤预警 、 学分预警 、 注册预警 。3、学生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 警告 、 严重警告 、 记过 、 留校察看 、 开除学籍 五种。4、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应按照 就近 、 方便 、 安全 的原则。5、打架策划者:策划他人打架(本人未参与打斗)并构成事实者,给予 严重警告 或记过 处分;策划他
2、人打架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 留校察看 或 开除学籍 处分。6、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 20 学时的学生,给予考勤预警,一学期内取得学分低于本学期必修额定学分 2/3 的学生,给予学分预警。7、受处分者 一年 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 ,不能获得当年综合、单项奖学金;受记过以上处分(含记过处分)的,取消授予学位的资格。8、学生宿舍智能控电按照 在定额范围内免费使用 、 超定额范围外付费使用 的办法管理。9、单项奖学金包括如下几项: 社会工作奖 、 科技创新奖 、 理论宣传奖 、 文学艺术奖 、精神文明奖 和体育拼搏奖。 10、学院设立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毕业生 等学生个人荣誉称号,
3、设立 先进班级 等集体荣誉称号。11、学生参加所有课程的考试,必须携带 学生证 或 身份证 进入考场。未带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12、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主要包括 学业奖学金 、 三好学生奖学金 、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先进班级奖学金 、 单项奖学金 、 毕业生就业奖 和 特别贡献奖 。13、校内联动报警电话 2922110 ,校园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18663821889 。14、参与者(打架):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扩大事态者,给予 严重警告 或 记过 处分;以种种借口参与打群架的,按打架者规定 加重一级 处理。15、违纪 3 次者,给予 全院通报批评 。受 2 次以上 通报批评者 以
4、后每次违纪均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受 2 次以上通报批评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 警告或警告以上 处分。16、受到 警告 、 警告以上 处分者,年终德育评定降级,不得参与三好学生和优秀与学生干部评选。17、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当学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1) 当学期必修课程(含专业选修课)成绩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2) 当学期受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 。18、学生临时借用宿舍钥匙须凭本人 有效证件 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19、男女交往以 “自尊、自重、自爱”为原则,以 道德 为基础,以国家法律、校规校纪为准绳,文明有度,行为端庄、举止大方。20、住校学生未经许可,夜不归宿或擅自在校外
5、租房居住者,视情节给予 警告以上 处分;经学校允许校外租房居住的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因行为不当,给学校带来恶劣影响者,2给予 记过以上 处分。21、打架者:动手打人者,给予 严重警告 或 记过 处分;致他人受伤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使用刀、棍、锤等危险工具者,给予 留校察看 或 开除学籍 处分。22、勾引、纠集社会青年参与打斗并造成后果者,给予 留校察看 或 开除学籍 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 开除学籍 处分。23、偷窃、诈骗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 记过以上 处分,重复违纪者,给于 留校察看 或 开除学籍 处分,经保卫或公安部门确认撬窃者,虽未窃得财物,给予 记过以上 处分
6、。24、为保证宿舍安全,宿舍严禁保存和使用 电炉 、 电热器 、 电热杯 、 电饭锅 、电热褥(毯) 、 电熨斗 、床头灯等禁用电器。 二、判断(每题 1 分,共 30 分)1、一学期内旷课累计学时达 10-19 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 ) 2、擅自组织学生团体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 ) 3、伪造学生证、图书证等各种证件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 ) 4、图书馆为重点防火单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严禁吸烟。 ( )5、侮辱、谩骂或威吓他人,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 )6、凡违犯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生宿舍区
7、管理条例的各种行为,视为违纪一次。 ( ) 7、未经请假夜不归宿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 )8、扰乱校园秩序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组织煽动闹事或带头罢课、罢考、起哄,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 )9、冒用学校或他人名义,侵害学校或他人利益,给学校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 )10、学业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分为三个等级,一等每生每学期 1000 元,二等每生每学期 400 元 ,三等每生每学期 200 元。 ( )11、涂改、冒领、冒用各种证件并产生不良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 )12、凡因
8、违反考试纪律受到处分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担任学生干部、不得参加任何先进个人及奖助学金的评选。 ( )13、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严禁夜不归宿和在宿舍内留宿异性。未经学校同意,不准留宿校外人员。 ( )14、参与非法传销和从事邪教、封建迷信活动者,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 )15、凡在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且不得消过。 ( )316、学校为获得特别贡献奖的同学颁发不低于 600 元的奖金。 ( )17、学生宿舍是禁烟区,不准在宿舍楼内吸烟。不准在宿舍内饮酒或保存酒瓶。 (
9、)18、平均学分绩点小于 2.0 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 )19、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年终德育评定降级,不得参与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 )20.按期归还图书。学生进修人员借文学类图书借期为 15 天,其他类图书借期为 1 个月。其他类图书可续借一次,过期不还者,按有关规定罚款。 ( )21、策划他人打架(本人未参与打斗)并构成事实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 )22、在校期间参与打架两次以上的,不论情节如何,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23、未经请假离校,连续两周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生,予以退学。 ( ) 24、伪造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毕业证等有关证件、证明文件
10、,私刻、伪造公章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 ) 25、学生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务(现金、实物) ,如因个人保管不善造成丢失责任自负。 ( )26、违纪后拒不承认错误事实,态度恶劣的,可以从重或加重处理。 ( )27、倡导节约用电。学生宿舍内实行限量、定时供电。每舍额定功率 400W,宿舍内不能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 )28、严禁学生出入娱乐型场所,违者并引发安全事故的学生本人承担。 ( )29、综合素质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学习刻苦,成绩良好,学年内考核无不及格门次,所有必修及选修课程平均绩点排名在同级同专业 30%以内。 ( )30、一学期内取得学分低于本学年必修额定学分 2|3 的学生,由教务部给予
11、学生降级通知。( )三、简答题(共 30 分)1、学生手册中,对于一学期内累计旷课的处分,有哪些详细规定?(6 分)答:一学期内旷课累计学时(按实际授课学时数计算)达到下列限额者给予相应处分: (一)1019 学时,给予警告处分;(二)2029 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3039 学时,给予记过处分;(四)4049 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五)50 学时以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六)累计三次因旷课受到处分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42、学生手册中,安全隐患举报制度的举报重点、举报方式、举报原则及奖励和处罚办法是如何规定的?(8 分)答: 举报重点: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违章用电;私拉电线、私接
12、灯头插座;使用、保存各种大功率电器及炉具、酒精、燃油等易燃易爆品;保存各类管制刀具;在舍区内焚烧物品;在宿舍内抽烟、点蜡烛;晚休熄灯后的各种违纪行为;夜不归宿或私自留宿他人以及其他各类安全隐患。举报方式:1、手机短息举报:186638218892、电子信箱举报:举报原则:举报人在举报时请本着实事求是、如实举报的原则。以便学院相关部门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学院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奖励和处罚办法:举报人举报后,经查举报属实,奖励举报人 50-200 元;对违章用电或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3、学业奖学金获得条件有哪些?(8 分)答:(一)一等奖学金获得条件:本学期所有必修课
13、程(含专业选修课)平均绩点排名在同级同专业 3%以内者,可授予一等奖学金。(二)二等奖学金获得条件:本学期所有必修课程(含专业选修课)平均绩点排名在同级同专业 10%以内者,可授予二等奖学金。(三)三等奖学金获得条件:本学期所有必修课程(含专业选修课)平均绩点排名在同级同专业 20%以内者;工作成绩突出的学生干部,本学期所有必修课程(含专业选修课)平均绩点排名在同级同专业 25%以内者。以上两种情况可授予三等奖学金。4、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办理流程。 (8 分)答:1、学生拟在校外住宿,应先向所在系提出口头申请,所在系应向学生详细了解申请校外住宿的理由、校外居住条件等情况,并向学生说明在校外住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和本人及家庭所应承担的责任。2、所在系在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后仍坚持要到校外住宿的,学生本人填写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及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安全责任书各一式三份,经由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后交由所在系审批。家长签字时需出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所在系备案。3、学生持系审批的申请表依次到学工部、保卫部审批并登记备案。4、学生持学工部、保卫部审批的申请表到后勤部备案,后勤部对学生宿舍进行验收,确定无遗留问题后在申请书上填写意见,办理离寝手续,并注销学生校内住宿。5、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及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学生本人、所在系及后勤部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