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公司文件编号 EICC-*-001EICC 程序文件实施日期版 本/版 次 A1 管控状态 受 控 页 次 第 1 页共 74 页*有限公司EICC程程序序文文件件文件编号 EICC-*-001 版 本 1.0 生效日期 2013-09-26批 准 制 订 李 庄*有限公司文件编号 EICC-*-001EICC 程序文件实施日期版 本/版 次 A1 管控状态 受 控 页 次 第 2 页共 74 页人事招聘指引1、目的: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公司招工制度。2、范围:适用于工厂。3、 内容:31人事部职员在招收员工时,应认真检查应征人员之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劳务证及
2、其它相关证件)。持有之身份证与本人身份相一致,并确准身份证未过有效期;防止有借用他人证件或代替他人报名入厂,及童工、无有效证件者混入厂内的现象发生。如有报名入厂后,发现证件与持有人有误者,仍应将其辞退,以维持厂内管理正常。32在招收过程中,若对应征者的身份及年龄有所怀疑时,人事部职员应向应征者提出相关问题,设法探明其真实身份及年龄,将应征者的回答与其所持的身份证对照。如发现查询之结果不符合当事人的身份及年龄,均不能招收。3 3防止他人使用假身份证或其它证件进厂,仔细识别相关证件真伪。如发现应征者持假身份证或其它假证,概不招收。3 5人事部确认应征者证件无误后,方可为其办理填表手续。应征者须认真
3、详细填写员工履历表,并签名认可。同时,此表需贴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及应征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人事部职员需认真核对此表填写无误,才可办理厂证、领厂服,安排住宿等手续.3 6三日内,新入厂员工须至人事部报到,并进行相关培训,经由人事部职员通知或领入其相关部门或车间负责人领至部门或车间上班,并安排其工作岗位。37员工入厂时,人力资源部不收取任何现金费用。员工入厂后,再由人力资源部做好新入厂员工厂证,并发至本人。厂证需注明姓名、部门或车间、职位、编号、入厂日期、使用说明及嵌入速照相片。4、招工对象:年满16周岁的公民,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有限公司文件编号 EICC-*-001EICC 程序文件实施
4、日期版 本/版 次 A1 管控状态 受 控 页 次 第 3 页共 74 页不岐视控制程序1、目的为保证员工的就业权利和利益不受侵犯,切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社会责任之要求,特制定禁止对就种族、肤色、年龄、性别、性倾向、民族、残疾、怀孕、信仰、政治派别、社团成员或婚姻状况等歧视政策,以保证人人享受平等、公正的对待。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招聘人员及应聘人员的管理。3、定义3.1歧视:不平等看待,偏见,偏见进一步就会发展为歧视。4、工作内容4.1歧视的种类性别歧视、性倾向歧视、民族歧视、肤色歧视、地域歧视、出身歧视、信仰歧视、语言歧视、健康歧视、年龄歧视、学历和文凭歧视、怀孕、社团成员、政治
5、派别、婚姻状况等的歧视。4.2歧视的管理4.2.1性别歧视性别歧视是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一种歧视。公司应实现男女同工同酬,确保无论性别、年龄、种族、肤色等的情况造成的不公平待遇。禁止由于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上的生理原因以及出差时的不便,而在招聘时明确规定“不招女生”。4.2.2性倾向歧视.禁止对招聘人员的性倾向进行限制。4.2.3民族歧视禁止对招聘人员的民族进行限制。4.2.4肤色歧视禁止在招聘时以肤色取人。4.2.5出身歧视农民工受到的制度性歧视,禁止在招聘时设置 “户籍门槛”的现象,禁止出生歧视。4.2.6信仰歧视禁止对招聘人员的信仰进行限制。4.2.7语言歧视禁止对招聘人员的地域造成
6、的语言障碍进行限制。4.2.8健康歧视我国1.2亿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就业和职业中所遭遇的歧视不容忽视,他们的就业平等权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禁止对患有疾病人员的就业歧视。*有限公司文件编号 EICC-*-001EICC 程序文件实施日期版 本/版 次 A1 管控状态 受 控 页 次 第 4 页共 74 页4.2.9年龄歧视禁止对招聘人员的年龄要求进行严格的限制。4.2.10学历和文凭歧视禁止因为相互攀比招聘学历条件越高者能显示本单位的实力,而引发人才资源严重浪费,教育资源畸形流动。4.2.11政治派别歧视禁止对政治派别者的就业歧视。4.2
7、.12婚姻状况歧视禁止对求职者婚姻状况的歧视。4.2.13社团成员歧视禁止对求职者社团成员的歧视。4.2.14怀孕歧视禁止对怀孕求职者的歧视。4.3禁止歧视的法律法规4.3.1国际法如残疾人康复和就业公约、消除一切形式歧视妇女行为公约、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男女同工同酬公约等。4.3.2国家法律法规如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4.3.3地方法律法规无4.3.4相关方的要求客户就EICC中有关禁止歧视的相关规定4.3.5企业规章制度企业各种制度中有关于禁止歧视的政策。4.4公司应严格遵守以上的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要求,如一
8、旦违反以上法律法规,应立即做出检讨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在处理时应确保人员的利益得到应有的补偿,并采取措施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4.5公司EICC小组是监督该程序执行的有效机构,应确保人员的权利得到有效。5、相关文件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妇女权益保障法*有限公司文件编号 EICC-*-001EICC 程序文件实施日期版 本/版 次 A1 管控状态 受 控 页 次 第 5 页共 74 页防止不人道待遇控制程序1 、目的制定政策和程序,明确厂纪和处罚办法,禁止从事及不支持对员工实行非法或不人道的惩戒性措施,有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2 、范围公司管理与实务,以及对供应商/承包商的
9、要求。3 、程序3. 1 制定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禁止从事及不支持对员工实行肉体上的惩罚、心理或生理上的压制和语言上的凌辱。32 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相应的员工守则。33 按员工守则和相应的规章制度来管理员工,以精神上的鼓励和批评教育为主,辅之以纪律教育。34 各部门不准因员工工作或生活上的失误或差错而对其进行肉体上的惩罚或当众语言上的凌辱。严禁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也不得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员工。违者将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不应使用保安人员向员工采取纪律措施,保安
10、人员只能维持工厂里的正常秩序,不能使用武力威胁员工。3. 5 如果出现严重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或者蓄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依法送交上级劳动行政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36 公司不应当反对或压制员工对管理层的不满,员工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直接向行政部、总经理投诉,或将投诉书投递到意见箱公司行政部将在一周内对员工意见或投诉进行调查,做出答复。3. 7 人事部负责本程序的制订、审查、修订。4、参考文件4. 1企业职工将惩条例42劳动法4. 1员工守则*有限公司文件编号 EICC-*-001EICC 程序文件实施日期版 本/版 次 A1 管控状态 受 控 页 次 第 6 页共 74 页工资和福利控制程序1、
11、 目的:为了让员工了解公司的工资政策,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增强员工的积极性,规范公司运作。2、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3、 报酬规定3.2.1新进员工最低工资为1310元/月,过完试用期后评工作表现给与适当加薪:3.2.2 员工工资按小时计算,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工资计算为:1310元/月21.75天8小时=6.32元/小时3.2.3加班费按照以下计算:平时加班其加班费按照1.5倍计算;休息日加班其加班费按照2倍计算;法定假日加班其加班费按照3倍计算;3.2.4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从员工工资中合法扣除社会保险费。3.3 停工待料处理办法公司需停工待料或非员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时
12、,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公司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公司没安排员工上班工作,应当按照不低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4、举例说明例如:一名新员工正常上班21天,平时月加班小时为15小时,休息日加班为20小时,法定假加班为8小时,其可得工资总额为:正常工资部分:基本工资:131021.7521=1062.69元 平时加班部分:(1310元/月21.75 天8小时) 15小时 1.5倍=140.18元休息日加班部分:(13
13、10元/月21.75 天8小时) 20小时 2倍=249.2元法定假加班部分:(1310元/月21.75 天8小时) 8小时 3倍=149.52元*有限公司文件编号 EICC-*-001EICC 程序文件实施日期版 本/版 次 A1 管控状态 受 控 页 次 第 7 页共 74 页该员工工资总额应为:正常工资部分(1062.69)+平时加班部分(140.18)+休息日加班部分(249.2)+法定假日加班部分(149.52) =1601.59元其他底薪按照以上方法举一反三地计算。5、个人防护用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其它非员工须支付的费用,所有由公司提供给员工的个人防护用品、厂卡等物品,均为公
14、司免费提供,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6、公开标示以上工作时间和工资政策要张贴于公告栏,以便员工知晓。参考文件: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市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有限公司文件编号 EICC-*-001EICC 程序文件实施日期版 本/版 次 A1 管控状态 受 控 页 次 第 8 页共 74 页工作时间控制程序1、目的对本公司员工的工作时间作出相应规定控制,以保障各员工的身体健康及提高工作生产效率。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员工之正常上岗工作、加班加点时间之控制。3、定义工作时间:又称为劳动时间,是指劳动者从事工作或生产的时间,即劳动者在一天或一周內,必须用来完成其所担负工作的时间。工作时
15、间不仅包括实际工作时间,也包括劳动者从事法定的或领导決定的其他非工作时间。4、职责或引用文件无5、程序5.1.1 本公司的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5.1.2 员工上下班时间记录将实行打卡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5.1.3 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5.1.4 执行新工时,即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5.1.5 加班时间遵循劳动法规定,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职工以自愿加班形式参与加班,如因生产季节性情況,需延长加班时间,将会一律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劳动报酬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5.1.6 根据具体
16、情況对哺乳女工和未成年工缩短工作时间或不给予加班。5.1.7 工休日安排职工工作以后,将给予同等时间补休,沒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5.1.8 法定假日安排职工工作以后,不安排职工补休,而按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百分之三百支付工资报酬。6、记录6.1 员工工时记录 :保存于人事部,保存二年以上。*有限公司文件编号 EICC-*-001EICC 程序文件实施日期版 本/版 次 A1 管控状态 受 控 页 次 第 9 页共 74 页工伤与职业病管理控制程序1目 的为 控 制 和 消 除 工 伤 、 职 业 病 危 害 , 加 强 工 伤 、 职 业 病 管 理 , 保 护 劳
17、 动 者 身 体 健 康 , 维 护 劳 动 者 权 益 , 特 制定 本 程 序 。2范 围本 程 序 适 用 于 公 司 工 伤 的 确 认 、 职 业 病 检 查 、 诊 断 、 工 伤 、 职 业 病 劳 动 鉴 定 , 评 残 及 待 遇 的 执 行 。3职 责3.1质 量 安 全 部 负 责 工 伤 事 故 的 复 核 和 最 终 认 定 及 档 案 的 建 立 , 并 发 放 工 伤 证 件 。3.2办 公 室 负 责 组 织 职 业 病 的 预 防 、 检 查 和 诊 断 。3.3质 量 安 全 部 负 责 组 织 工 伤 、 职 业 病 的 劳 动 鉴 定 和 评 残 , 并
18、 对 工 伤 、 职 业 病 职 工 进 行 管 理 。3.4财 务 部 负 责 工 伤 、 职 业 病 保 险 待 遇 的 执 行 。3.5办 公 室 负 责 监 督 检 查 工 伤 、 职 业 病 职 工 的 待 遇 落 实 情 况 , 确 保 职 工 的 合 法 权 益 。4程 序 文 件4.1工 伤 、 职 业 病 范 围 及 其 认 定4.1.1职 工 由 于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负 伤 、 致 残 、 死 亡 的 , 原 则 上 可 以 认 定 为 工 伤 :4.1.1.1从 事 本 公 司 日 常 生 产 、 工 作 或 者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临 时 指 定 工 作 的
19、 , 在 紧 急 情 况 下 , 是 未 经 本 公 司 指 定 , 但从 事 直 接 关 系 本 公 司 重 大 利 益 的 工 作 的 ;4.1.1.2经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安 排 或 者 同 意 , 从 事 与 本 公 司 有 关 的 科 学 试 验 , 发 明 创 造 和 技 术 改 进 工 作 ;4.1.1.3在 生 产 工 作 环 境 中 接 触 职 业 性 有 害 因 素 造 成 职 业 病 的 ;4.1.1.4在 生 产 工 作 的 时 间 或 区 域 内 , 由 于 不 安 全 因 素 造 成 意 外 伤 害 的 , 或 者 由 于 工 作 紧 张 突 发 疾 病 造
20、成 死 亡 或经 第 一 次 抢 救 治 疗 后 完 全 丧 失 劳 动 能 力 的 ;4.1.1.5因 履 行 职 责 遭 致 人 身 伤 害 的 ;4.1.1.6 从 事 抢 险 、 救 灾 、 救 人 等 维 护 国 家 、 社 会 和 公 众 利 益 活 动 的 ;4.1.1.7因 公 、 因 战 致 残 的 军 人 复 员 转 业 于 公 司 工 作 后 旧 伤 复 发 的 ;4.1.1.8因 公 外 出 期 间 , 由 于 工 作 原 因 , 遭 受 交 通 事 故 或 其 他 意 外 事 故 造 成 伤 害 或 者 失 踪 的 , 或 因 突 发 疾 病 造 成死 亡 或 者 第
21、 一 次 抢 救 治 疗 后 全 部 丧 失 劳 动 能 力 的 ;4.1.1.9在 上 下 班 的 规 定 时 间 和 必 经 路 线 上 , 发 生 无 本 人 责 任 或 者 非 本 人 主 要 责 任 的 道 路 交 通 机 动 车 事 故 的 ;4.1.1.10法 律 、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4.1.2职 工 由 于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造 成 负 伤 、 致 残 、 死 亡 的 不 应 认 定 为 工 伤 。*有限公司文件编号 EICC-*-001EICC 程序文件实施日期版 本/版 次 A1 管控状态 受 控 页 次 第 10 页共 74 页a、 犯 罪 或
22、 违 法 ;b、 自 杀 或 自 残 ;c、 斗 欧 ;d、 酗 酒 ;e、 蓄 意 违 章 ;f、 法 律 、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4.1.3本 规 定 所 称 职 业 病 , 其 范 围 、 名 称 按 照 职 业 病 范 围 和 职 业 病 患 者 处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执 行 。4.1.4认 定 工 伤 、 职 业 病 应 当 根 据 以 下 资 料 :4.1.4.1职 工 工 伤 登 记 表 ;4.1.4.2医 院 或 其 他 医 疗 机 构 初 次 治 疗 工 伤 的 诊 断 书 和 职 业 病 诊 断 证 明 书 , 职 业 病 诊 断 必 须 经 二 级
23、 以 上 指 定 医 院诊 断 ;4.1.4.3工 伤 事 故 和 职 业 病 分 析 报 告 ;4.1.4.4根 据 职 工 的 申 请 进 行 调 查 的 工 伤 、 职 业 病 报 告 。4.2工 伤 、 职 业 病 的 预 防4.2.1坚 持 “预 防 为 主 ”的 方 针 ,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的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法 律 、 法 规 和 标 准 。4.2.2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制度,严格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实行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4.2.3运 用 先 进 技 术 或 采 取 有 效 治 理 措 施 改 善 劳 动 条 件 , 达 到 国 家 要
24、求 标 准 , 配 备 必 要 的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设 施 和 个人 防 护 用 品 。4.2.4必 须 组 织 劳 动 者 进 行 上 岗 前 和 定 期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知 识 培 训 , 经 培 训 考 试 合 格 后 , 方 可 上 岗 , 执 行 能 力 、培 训 和 意 识 控 制 程 序 。4.3工 伤 管 理4.3.1发 生 工 伤 事 故 后 , 执 行 工伤处理程序 的 同 时 , 由 质 量 安 全 部 建 立 工 伤 事 故 台 帐 。4.3.2职 工 发 生 工 伤 后 , 按 关 于 办 理 工 伤 证 件 的 规 定 办 理 工 伤 证 件 , 职 工 因 工 死 亡 , 不 再 办 理 工 伤 证 件 , 但应 出 具 死 亡 证 明 。4.4职 业 病 的 管 理4.4.1职 业 病 检 查4.4.1.1每 年 由 企 管 办 制 定 职 业 病 检 查 计 划 , 并 牵 头 组 织 实 施 。4.4.1.2定 期 检 查 时 间 间 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