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榆林市鹏达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鹏达大厦吊顶装饰工程施工合同鹏达大厦吊顶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的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能确保工程安全,文明,顺利施工,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1、工程名称:鹏达大厦2、工程地点:榆阳区乡企城福田路3、承包方式:轻工承包(包工不包料)4、承包价格:1、一楼平顶及三楼吊顶: 元/ 平米,按占地面积计算。2、一楼大厅及二楼吊顶: 元/ 平米,按占地面积计算。3、一楼大厅吊顶另加交手架费用 元。五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材料,电源到位,除此以外,其它一切机械与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六、工期要求:1、工期:自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到完工之日 年 月 日止,总计 天;2、乙方根据甲方的总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员下达的施工任务,在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如乙方逾期完成,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相应的处榆林市鹏达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鹏达大厦吊顶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罚,每延误一天罚 1000 元。七、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1、本工程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与所在地区有关本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乙方在完成每项施工部位工序后,应认真自检互检后报甲方复检验收,并按国家标准(GB503002001)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进行实测。2、按照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乙方对承包的工程向甲方承担质量责任,乙方必须遵照设计院、甲方、监理及有关技术、质量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出现问题必须服从甲方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如逾期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照章罚款,因乙方施工质量低劣,且屡催无法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成的工程成品有保护的义务,如有损坏,乙方须自费修复至原状。4、对自己承包的分项工程成品有保护的义务,凡在保修期内出现吊顶不平、脱落等现象,均由乙方自行修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5、施工整体质量必须达到样板间的质量要求。6、乙方施工的工程如不能达到上述质量标准、安全
4、生产、文明施工,或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等,甲方将对乙方采取罚款等措施处理,直至无条件解除合同。八、付款方式:1、施工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 7 天内一次性付至总工程价款的97%,其余 3%做为质保金。榆林市鹏达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鹏达大厦吊顶装饰工程施工合同2、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清下余 3%质保金(扣除维修费用) 。九、卫生1、乙方每天做好施工现场工完场清,打扫宿舍内外环境,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和生活区干净卫生。2、施工后要清理垃圾。十、施工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和经济损失,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一、严禁打架、斗殴、集体闹事、如有发生甲方将对乙方每次罚款 200500 元。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保修江后,保修条款亦自动失效。甲 方: 乙 方: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榆林市鹏达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鹏达大厦吊顶装饰工程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