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服务协议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接 工作用餐业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一、 供应标准及时间1、 乙方每餐为甲方提供标准为 10 元的套餐(一大荤、一小荤、两个素、 一汤) 。2、 中餐时间约为 12:00 ,晚餐时间约为 17:00 。二、 结算方式1、 每月月底 25 日 前,由乙方提供就餐客数的数据交甲方确认,甲方确认无误后,告知乙方开具正规餐饮发票。2、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餐饮发票后,在每个月 25 日前付清上月餐费。三、 双方的职责:甲方:1、 甲方每天必须在上午 9:00 之前向乙方报中餐实际就餐客数,如变动较大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下午 1
2、:30 之前向乙方报晚餐实际就餐客数。2、 甲方就餐人员须在时间界定内(每餐为 1 小时)用餐。3、 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服务态度,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后,如还不改进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1、 乙方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从正规渠道进货,确保快餐的卫生、健康、安全、营养。2、 乙方员工必须持有政府规定的健康证等有效证件。3、 若因乙方提供的快餐而引起的食品中毒(经卫生权威部门鉴定) ,乙方凭卫生权威部门出具相关合法的证明负责赔偿甲方医药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4、 为了甲方工厂卫生考虑,乙方每天必须做好餐具回收工作。5、 乙方必须在
3、时间界定内供餐,(每餐为 1 小时内),以免放置时间过长,导致食物变质腐败。四、 其他如果市场副食品价格变动较大,经双方协定同意后快餐标准也将随之作相应的变动,乙方会提前一周通知甲方。五、 协议期限:1、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年 * 月_*_日至 * 年 * 月 *日止。2、 本合同到期,若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 3 个月。六、 协议生效:1、 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2、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同意后,授权代表签书面文件,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七、 争议解决本合同若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