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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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 1 - 青海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为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监管,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督导评估范围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范围为面向 3-6 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幼儿园(包括附设幼儿班、巡回支教点),督导评估应以薄弱幼儿园为重点,未取得办园许可的不予督导评估。 二、督导评估原则 (一)以评促建。推动各地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 律,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保教质量。 (二)客观公正。以幼儿园实际情况为依据,

2、督导评估程序透明,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注重实效。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为幼儿园提供指导和帮助,为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三、督导评估周期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周期为 3 年。在一个周期内,县(市、区)级教育督导部门按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幼儿园(班、点)至少进行一次督导评估。 - 2 - 四、督导评估内容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基本依据,主要内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 (一)办园 条件。 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经费、规模与班额、园舍与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和图书等情况。 (二)安全卫生。 幼儿园安全和卫生制度、膳食营养、卫生

3、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管控、校车及使用等情况。 (三)保育教育。 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形式、教育计划与方案、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等情况。 (四)教职工队伍。 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资质,教职工专业成长,师德师风建设和权益保障情况,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建立情况、教师培训情况。 (五)内部管理 。 幼儿园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管理与使用、招生、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等情况。 五、督导评估主要方式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主要采取现场观察、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方式进行,其中家长座谈会参会家长不少于在园幼儿人数的

4、10%。 六、 督导评估组织实施 - 3 -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由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 (一)县级督导评估。 县级教育督导部门按照评估周期制定本县(市、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计划,指导幼儿园进行自评,并对幼儿园办园行为实施督导评估,具体程序如下: 1.印发督导评估通知。 县(市 、区)教育督导部门向幼儿园发出书面督导评估通知,并向社会公示。 2.幼儿园自评。 幼儿园在接到督导评估通知后,按要求开展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县级教育督导部门。 3.实地督导。 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幼儿园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并依据青海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方案(附件)对幼儿园办园行

5、为进行实地督导评估。 4.结果反馈。 督导评估结束时,督导组向幼儿园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并听取幼儿园的说明和申辩。县级教育督导部门根据督导组报告、幼儿园自评报告和社会公众意见,形成督导意见书,发送幼儿园 ,并向社会公布。 5.幼儿园整改。 幼儿园根据督导意见书,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将整改情况报县级教育督导部门。 6.复查。 教育督导部门督促指导幼儿园进行整改,必要时进行复查。 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根据幼儿园督导评估情况,形成督导评估报告,并上报市(州)教育督导部门。 (二)市(州)级复查。 各市(州)级教育督导部门对所辖- 4 - 县(市、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

6、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幼儿园办园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县级有关部门加强对无证幼儿园的监管 和分类治理。对县(市、区)评估的幼儿园每年按 10%的比例进行复查。每年汇总全市(州)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市(州)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于每年 11 月底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三)省级抽查。 在县级督导评估、市(州)级复查的基础上,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全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进行抽查,督促市、县两级教育督导机构按要求开展督导评估工作。汇总全省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形成省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报国务院

7、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四)国家专项督导。 收到国 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我省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通知后,由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按要求选取督导对象,对督导反馈意见提出的整改要求,督促相关县抓好整改并按期上报整改情况。 七、督导评估结果运用 (一)指标体系满分为 100分,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 90 分以上为优秀; 89-75 分为良好; 74-60 分为合格;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为不合格: 1.使用 D 级危房从事保教活动,园舍不符合幼儿园设计规- 5 - 范,存在较大安全及消防隐患。 2.近三年发生 安全事

8、故的。 3.近三年有发生体罚、变相体罚幼儿现象的。 4.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教育决策部署出现重大偏差的。 5.近三年存在乱收费现象经整改不到位的。 (二)督导评估结果以文件形式向被督导单位正式反馈,向社会发布,接受公众监督。地方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督导评估报告报送本级人民政府,作为制定学前教育政策、加强幼儿园管理的依据。 (三)督导评估结果要作为幼儿园年检、确定办园等级、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和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督导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幼儿园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和扶持;对评估 结果为“不合格”的幼儿园,应予以警告,限期整改,并降低办园等级,取消其主要负责人参加年度评优

9、选先资格。 附件: 青海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方案 青 海 省 幼 儿 园 办 园 行 为 督 导 评 估 方 案 幼儿园名称(盖章) 幼 儿 园 地址 幼 儿 园 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申 ( 呈 ) 报 时 间 青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 二一七年十 月 - 1 - 说 明 一、本方案既是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标准,也是幼儿园学年自评工作呈报书,共包括四部分:(一)青海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二)幼儿园基本情况统计表;(三)幼儿园自评报告;(四)督导评估组意见。 二、 全省各幼儿园在每学年结束时,应对照本方案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于 11 月 20 日前报当地县(市、区)教

10、育督导部门备案。 三、 评估指标体系共设 5 个一级指标、 32 个二级指标、 56 个三级指标。每个三级指标包含若干个因素,并配有评分操作方法。 四、 评估指标体系总分为 100 分。五个一级指标的权重分 配为:办园条件 30 分(占总分 30%);安全卫生 30 分(占总分 30%);保育教育15 分(占总分 15%);教职工队伍 15 分(占总分 15%);内部管理 10 分(占总分 10%)。 五、指标体系中一些概念的说明和界定: ( 1)证照:指土地证、房产证(含幼儿园与单位或个人签署的租、借等长期合法使用合同等)、办园许可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

11、证(或收费备案登记)、食品卫生许可证(有食堂的幼儿园)、消防安全证等 。 ( 2)教育经费,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经费,其使用范围是人员工资福利 、 公用经费(包 括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保证师资培训等活动正常开展,一次性专项基建费除外。 ( 3)幼儿园占地面积:包括建筑占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及园内道路用地等。 ( 4) 已绿化面积指园内已种了花草、植树的面积,可绿化面积指幼儿园占地面积减去不能绿化的地方(如建筑物、跑道、游泳池、水池、沙地等)的面积。 六、 本方案适用于合法举办的幼儿园 。 七、本方案由青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 , 各地可自行翻印。

12、绿化覆盖率 = 已绿化面积 100% 可绿化面积 - 2 - (一) 青海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及分值 评估内容 评分办法及权重 得分 幼儿园 自评 县级 评估 市州 复评 A1 办 园 条 件 30 分 B1.证照齐全。( 8 分) C1.一证不全扣分 (不倒扣分,扣完为止 )。 B2.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无危房,周边没有安全隐患。( 4 分) C2.幼儿园选址符合国家印发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 175-2016)要求。( 2 分) C3.幼儿园设置不在污染区或危险区,周边无安全隐患。( 2 分) B3.幼儿园规模、班额符合相关规定。( 5 分) C4.幼儿园规模不超过

13、360 人。( 2 分) C5.班额设置合理,其中小班不超过 25 人、中班不超过 30人、大班不超过 35人,混合班不超过 30 人。(一班不符合规定扣 1 分,不倒扣分,扣完为止 )。( 3 分) B4.园舍、户外场地等符合相关规定,区角设置合理。( 3 分) C6.园舍建设符合国家印发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 175-2016)要求,功能分区、布局合理,且生均园舍面积不低于 9 。( 1 分) C7.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 4 。( 1 分) C8.区角空间规划合理,位置适宜,干扰少。( 1 分) - 3 - 评估指标及分值 评估内容 评分办法及权重 得分 幼儿园 自评 县级 评估 市州

14、 复评 A1 办 园 条 件 30 分 B5.教学、生活、安全、卫生等设备设施齐全。( 5 分) C9.教学设备符合青海省幼儿园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基本配备标准规 定。( 1 分) C10.生活方面配备保温桶、水杯柜、毛巾架、消毒柜等生活设备。(分) C11.园内有围墙、大门,关键部位设置探头和监控系统。(分) C12.卫生设备符合青海省幼儿园卫生保健室基本器械配备参照表配备要求。(分) C13.在园幼儿一人一床、一人一课桌椅。(分) B6.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幼儿图画书数量充足,种类丰富,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3 分) C14. 玩教具、游戏材料符合青海省幼 儿园设施设备配备标

15、准基本配备标准要求。 (分) C15. 幼儿图画书数量充足,达到人均 8 册,复本不超过 5 册。( 1 分) C16. 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幼儿图画书符合 GB6675-2014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 ( 1 分) B7.有必要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2 分) C17.办园资金和经费来源稳定,能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分) C18.保障教职工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政策。(分) A2 安全卫生 30 分 B8.建立安全防护、检查和卫生保健制度,落实到岗到人。( 4 分) C19.落实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2分) C20.建立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且严格

16、执行。( 2 分) B9.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确保幼儿按需饮用温开水。( 2 分) C21.配备饮水设施及保温桶,为幼儿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 2006)的饮用水,能保证儿童饮水需求。( 2 分) - 4 - 评估指标及分值 评估内容 评分办法及权重 得分 幼儿园 自评 县级 评估 市州 复评 A2 安 全 卫 生 30 分 B10.膳食 安全卫生,营养均衡。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儿童伙食要与成人伙食分开。( 3 分) C22.食堂卫生符合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1 分) C23.食品留样符合规定。

17、( 1 分) C24.儿童伙食与教职工伙食分开。( 1 分) B11.建立卫生消毒制度,按规定对幼儿餐具、用具、玩具等进行消毒。( 4分) C25.建立卫生消毒制度。 ( 2 分) C26.每天定时对幼儿餐具、用具、玩具等进行消毒,且记录完整。(分) B12.按要求对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3 分) C27.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1 分) C28.教职工均取得健康证明。( 2 分) B13.按规定开展幼儿健康检查,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分) C29.落实新入园幼儿体检制度及晨检制度。( 2 分) C30.建立幼儿健康档案,且存档完整。( 2 分) B14.有传染病防控制度和应对措施,发病率低。( 4 分) C31.制定传染病防控制度。( 2 分) C32.制定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 2 分) B15.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对突发事故有预案和防控措施。( 3 分) C33.建立“安全教育日”制度,定期开展教育活动。( 1 分) C34.制定有重大及突发事故预防应急预案和防控措施。( 2 分) B16.校车及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 3 分) C35.校车及使用符合青海省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 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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