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机系统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市安委会XX市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为有效防范全市农机系统电气火灾发生,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按”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农机系统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治理,整治农机系统单位、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电气使用存在的安全隐患,实现全市农机系统电气火灾防范能力明显提升,有效防范全市农机系统电气火灾发生。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一)加强农机系统单位用电安全防范整治。各单位要制定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要定期对电器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排除用电安全隐患,对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
2、查。(二)强化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电气安全防范整治。检查督促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规范敷设电气线路、不超负荷用电、配备充足的电源插座以及安装短路保护装置、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无证和“三无”电器产品、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督促农机合作社严格按照电气设计要求、施工标准安装改造农机设备、设施,防止违反国家技术标准的源头性隐患。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机人员积极参与。(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1月底至2017年12月)。各单位自行组织检查,县(区)农机局、港区农
3、办组织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开展自查自纠,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2月至2020年4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用电系统维护保养及检测等方面要求。督促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专项治理成效。(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开展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18年12月前对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及单位要全部排查一遍;2019年,要严把源头治理,
4、对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巩固专项治理成效;2020年,要对综合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建立完善电气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四、责任分工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工作市局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检查落实,各县(区)农机局(港区农办)在县(区)(港区)政府领导下按职责抓好落实。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具体负责领导,加强工作统筹,积极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二)强化督导检查,加强监管。各单位要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强对电气火灾治理力度,坚持开展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彻底整改。请各区县农机局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报送市农机局秘书科;每年12月20日前报阶段性工作总结,2020年4月5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材料报送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至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