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年度泰安高新区天宝镇西羊舍村等 5村 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SDTAGX2018-0017-00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新泰市天宝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日 期 : 二一 八 年 六 月 项目名称: 2018 年度泰安高新区天 宝镇西羊舍村等 5 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建设项目 1 代理机构: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联系电话: 0538-8996866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72 第六章
2、 图纸 . 85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8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87 项目名称: 2018 年度泰安高新区天 宝镇西羊舍村等 5 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建设项目 2 代理机构: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联系电话: 0538-899686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8 年度泰安高新区天宝镇西羊舍村等 5 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新泰市天宝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SDT
3、AGX2018-0017-00 2.2 建设地点:位于天宝镇西南部,涉及天宝镇城东村、东羊舍村、古城村、彭家庄村、西羊舍村共 5个行政村,东至城东村,西至良庄镇镇界,北至西羊舍村水浇地,南至柴汶河。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约 374.09hm2。 2.4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5 质量目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标 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东、西羊舍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建设项目;第二标段为:城东村、古城村、彭家庄村高标准基本
4、农田土地整治建设项目。 2.8 招标控制价为: 7062407.46 元;其中第一标段: 3812649.12 元,第二标段:3249758.34 元。 2.9 评标办法:本工程施工均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负责人:各标段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
5、关规定; 项目名称: 2018 年度泰安高新区天 宝镇西羊舍村等 5 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建设项目 3 代理机构: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联系电话: 0538-8996866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6 月 7 日至 2018 年 6 月 13 日 ,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16:30(
6、北京时间,下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 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 CA证书,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企业信息入库办理 CA 证书原则上需在投标报名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完成。 相关事宜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 理部联系,交易信息入库: 0538-6288136,山东 CA 认证: 0538-6288106。 4.2 投标企业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每标段 600 元 /份,售后不退。 4.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7 月 4 日上午9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十
7、开标厅(泰安市花园路 39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6.1 招标人:新泰市天宝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天宝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人:臧所长 6.2 代理机构: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岱岳 区天龙国际大厦 A座 1302 室 联 系人:周静 电 话: 0538-8996866 电子邮箱: 项目名称: 2018 年度泰安高新区天 宝镇西羊舍村等 5 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建设项目 4 代理机构:
8、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联系电话: 0538-899686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项目名称: 2018 年度泰安高新区天 宝镇西羊舍村等 5 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建设项目 5 代理机构: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联系电话: 0538-899686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新泰市天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臧 所长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 泰安市长城路天元商务大厦 8楼 项目经理: 周静 电话: 0538-8996866 17305386559 邮箱: 1.1.4 项目名称
9、 2018年度泰安高新区天宝镇西羊舍村等 5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建设项目 1.1.5 建设地点 位于天宝镇西南部,涉及天宝镇城东村、东羊舍村、古城村、彭家庄村、西羊舍村共 5个行政村,东至城东村,西至良庄镇镇界,北至西羊舍村水浇地,南至柴汶河。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 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东、西羊舍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建设项目;第二 标段为:城东村、古城村、彭家庄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建设项目 。 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计
10、划工期: 180日历天 。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山东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 GT01-2014)及项目规划设计书所确定的建设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 信誉 1、基本条件: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资格条 件: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人员条件: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其他
11、要求: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上标明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不可同时兼 任其他职务; 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本项目应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人)的安全项目名称: 2018 年度泰安高新区天 宝镇西羊舍村等 5 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建设项目 6 代理机构: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联系电话: 0538-8996866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上标明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不可同时兼任其他职务;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
12、9.1 踏勘现场 自行勘察,费用自理。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 间 2018 年 6 月 13日 17 时 30 分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2018 年 6 月 14日 17 时 30 分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2018年 6月 14日 17时 30分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7月 4日 9 时 0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的时间
13、收到修改后 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银 行转账方式(支票、电汇、银行汇票)等形式提交。 2、投标保证金缴纳数额: 一标段:肆万元整; 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企业法人的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应当将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制作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中,评标时提交
14、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4、开户名: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虚拟账号: 第一标段: 220829233437 6、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 缴款截止日期: 2018 年 7月 4日 09 时 (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2 年,指 2016 年 1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 份要求 近 3 年,指 2015 年 1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 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指 2015 年 1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不允许 项
15、目名称: 2018 年度泰安高新区天 宝镇西羊舍村等 5 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建设项目 7 代理机构: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联系电话: 0538-8996866 案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 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文件内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一份,副本四 份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须胶装装订,宜采用 A4纸双面印刷 (图表页可例外 ),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
16、录和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人名称: 新泰市天宝镇人民政府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注明“在 2018年 月 日 9时 00分前不得拆封”的字样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泰安市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第 十 开标室 ( 花园路 39 号 )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 7月 4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 十 开标室 (花园路 39号) 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招 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
17、身份证)和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携带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核验身份证件,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实施检查; 开标顺序:按递交标书的逆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家,并标明推荐顺序。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类似项目 指土地整治项目 10.2 已标价工程
18、量清单 电子版 份数: 1份 10.3 原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第 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 十 、 原件的复印件 ” 所列清单及第 3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分标准”中的规定提交有关资格审查原件及证明原件 , 原件经查验后退回投标人 。所要求提交的有关 资格审查原件及证明原件 不得后补或澄清,否则,涉及资格条项目名称: 2018 年度泰安高新区天 宝镇西羊舍村等 5 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建设项目 8 代理机构: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联系电话: 0538-8996866 件的按无效标处理,涉及加分项的一律不加分。 10.4 投 标报价 详见“第 5章 工程量清单”
19、10.5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完成工程量 30%,付至合同价的 30%,完成工程量的 50%,付至合同价的 50%,工程全部完工并审计定案后付至定案值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定案值的 95%,余款质保期满后付清(无息)。 10.6 缺陷责任期 二年 10.7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 : 7062407.46 元;其中第一标段:3812649.12 元,第二标段: 3249758.34 元。 投标总报价不得超出 招标 控制价和各项工程单位报价不得低于清单中最低限价,否则 为废标 。 10.8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
20、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高新区相关规定执行 ,由 中标 人支付。 10.10 履约担保 承包人在中标公示期满次日上午 12: 00 前按照中标合同金额的 10%向发包人提交银行保函,如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未出现质量问题、安全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等 情况将履约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1、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 招标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 招标项目 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名称: 2018 年度泰安高新区天 宝镇西羊舍村等 5 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建设项目 9 代理机构: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联系电话
22、: 0538-8996866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
23、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 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责令停业的; (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