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汝南县产业集聚区投融资有限公司采购 汝南县天中山文化园提升工程决算单位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汝政采竞谈【 2018】 29 号 项目名称: 汝南县产业集聚区投融资有限公司采购汝南县天中山文化园提升工程决算单位项目 采购人: 汝南县产业集聚区投融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祥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 一八年七月 河 南祥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 1 第二章 采购需求 . 3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 4 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 . 6 一 说 明 . 8 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 . 10 三 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 11 四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 15 五 谈判
2、. 17 六 推荐成交供应商 . 21 七 合同授予 . 22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 24 第五章 附件 -响应性文件格式 . 31 河 南祥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汝南县产业集聚区投融资有限公司采购汝南县天中山文化园提升工程决算单位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祥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南县产业集聚区投融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采购汝南县天中山文化园提升工程所需的决算单位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 汝政采竞谈【 2018】 29 号 2.采购项目概况: 汝南县天 中山文化园提升工程主要实施的项目包括牌楼、连廊等仿古建筑以及园林
3、绿化、照明、给排水等工程。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其他条件: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原件); 3.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3.4 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原件); 3.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4、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河 南祥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4.1 投标人参与网上报名活动,需为驻马店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并办理 CA 认证及电子签章,否则无法参与电子招投标活动。 投 标 人 首 先 通 过 “ 驻 马 店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http:/ CA窗口办理 CA 密钥,完成注册;选择市辖区或其他县的到相应交易中心核验和办理 CA密钥
5、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 8: 00 至 2018 年 8 月 2 日18:00 期间内,登录“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CA 密钥)登录系统并按网上提示报名、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时间及时关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会员登录后台推送消息。竞争性谈判文件 500 元 /份,售后不退。 5.2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 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资料。 相关诚信库入库、 CA 认证及电子签章、网上报名活动、投标保证金缴纳等操作请
6、关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汝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及操作手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河 南祥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 7.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供应商应于 2018 年 8 月 6 日上午 9: 00 时前将响应性文 件密封送交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 2018 年 8 月 6 日上午 9: 00 时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五楼开标大厅开始谈判,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9.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 2 日之前 ,按照财政部 94 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的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汝南县产业集聚区投融资有限公司 地址:汝 南县古城大道与云路街交叉口向东 50 米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 1886423566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祥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南路 105 号 17 层 102 号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1773702
8、8317 11.监督部门 :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6 8042880 河南祥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26 日 河 南祥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 第二章 采购需求 汝南县产业集聚区投融资有限公司采购天中山文化园提升工程决算单位项目采购需求 一、 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
9、行贿犯 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项目名称: 汝南县产业集聚 区投融资有限公司采购汝南县天中山文化园提升工程决算单位项目 三、项目概况: 1、完成汝南县天中山文化园提升工程竣工决算工作。 2、项目包含牌楼、连廊
10、等仿古建筑以及园林绿化、照明、给排水等工程。 四、技术要求 1、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具体格式及要求以签订合同时采购方确定的意见为准。 河 南祥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 2、工程竣工决算要符合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要求及行业标准,特别是驻马店市定期发布的有关标准。 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否则将视其违约的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赔偿责任。 五、商务要求 1、服务周期: 所有的工作应在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以合同为准)。 2、服务要求:按时完成本项目竣工决算工作,决算报告要求真实准确反映本项目的实际建设费用。 3、付款方式:实施项目工程的竣工决算工作全部
11、结束以后,按成交价一次性付清。 4、其他要求: ( 1)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提供不少于一式四份的工程竣工决算报告书,具体的分册要求以签订合同时采购方的意见为准。 ( 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提供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决算的电子版材料。 ( 3)本次成交的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成交方的预算费用、工本费用、往来交通食宿 等费用、各种税费等一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本次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 4)如果工作需要,成交方必须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采购方办公地点协商处理有关事宜。 ( 5)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方缴纳成交价 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待实施项目竣工决算工作
12、全部结束以后再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不计息)。 六、资金来源与资金预算:财政资金 ,人民币 12 万元。 汝南县产业集聚区投融资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10 日河 南祥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1.1 项目名称: 汝南县产业集聚区投融资有限公司采购汝南县天中山文化园提升工程决算单位项目 1.2 采购人名称: 汝南县产业集聚区投融资有限公司 1.3 项目概况: 1.3.1完成汝南县天中山文化园提升工程 竣工 决算工作。 1.3.2项目包含牌楼、连廊等仿古建筑以及园林绿化、照明、给排水等工程 。 1.4 项目编号: 汝政采竞谈【 201
13、8】 29 号 2 合格供应商: 具备竞争性谈判公告第 3 项规定的条件。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3.1 本项目投标以人民币报价。 3.2 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本项目谈判废止。 3.3 服务费:按成交价收取,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文的规定标准执行,按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4 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如不组织,投标人根据需要可以自行现场踏勘。 5 样品要求: 无 6 响应性文件组成: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A4 纸胶结成册,单独密封,否则为无效投标。
14、 7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8 年 8 月 6 日上午 9: 00 时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 8 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8 年 8 月 6 日上午 9: 00 时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始谈判 9 评标办法: (含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人数量,不超过 3 个。按最后一轮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在后面的报价明显高于排在前面的报价,且明显不合理,可以不推荐或确定为成交候选人 ):本次谈判将按照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 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供应商最后一轮的报价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最终评定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10 成交公告及成交
15、通知书: 由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人。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谈判小组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采购人的成交供应商确定书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上公河 南祥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 告成交结果, 竞争性谈判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 11 谈判保证金交纳与退还: 谈判保证金:伍仟元整( 5000.
16、00 元)。 谈判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如下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编号(汝政采竞谈【 2018】 29 号),否则其谈判保证金缴纳无效。投标企业应一次足额缴纳保证金,否则会被电子系统认定无效缴纳。(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被拒绝投标。) 开 户 行:汝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河南汝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汝南县汽车站南 300 米路东汝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楼下) 户 名: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50601001100000093-0344 ;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17、: 0396-8055399 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6 日 9 时 00 分 (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时间); 谈判保证金有效期与谈判有效期一致, 各投标人应注意银行转账的时间差及时交纳好谈判保证 金。转入或汇入指定账户,以银行到帐日期为准,否则其响应性文件将予以拒绝。开标时,投标企业须提供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询的政府采购保证金支付回执单加盖投标企业公章。谈判现场,交易中心将提供保证金入账明细进行核对,如核对不一致,其投标将被拒绝。 政府采购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查询方式详见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发
18、布的政府采购管理及网上交易软件供应商操作手册。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退还办法: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到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备案后应当即将合同递交至汝南县政府采购中 心留存,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在留存合同原件后,以银行转帐或汇款方式 5个工作日内退还到成交单位(不计利息)。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将于成交通知书发放后 5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帐或汇款方式退还到投标单位(不计利息)。 12 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 13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方缴纳成交价 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待实施项目竣工决算工作全部结束以后再退还给成交
19、供应商(不计息)。 14 采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5 付款方式: 实施项目工程的竣工决算工作全部 结束以后,按成交价一次性付清。 河 南祥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 一 说 明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汝南县产业集聚区投融资有限公司。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河南祥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3 “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本竞 争性谈判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响应性文件的制造商。 2.4 “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
20、5 “相关服务”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与本次采购服务相关的其他义务。 2.6 “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效期” 系指本次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结束后 60 日历天。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6 投标文件有效期: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结束后 60 日历天。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7 解释: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响应性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竞争性谈判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 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