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石家庄市 赵县 政务服务事项汇总清单 2017 年 12 月 2 石家庄市 赵县 发改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基本编码 事项名称 事项 类型 设定依据 1 111301337965785957-QT-001-0000 涉案财务价格认定 其他类 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计办【 1997】 808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扣押、追缴、没收 及收缴财物价格鉴定管理的补充通知(发改价格【 2008】 1392 号),国务院清理经济鉴
2、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价格鉴证机构管理意见的通知(国清 3 号)、国家计委转发关于规范价格价格鉴证机构管理意见的通知(计经调【 2000】 1786 号),河北省涉案资产价格鉴证管理条例(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号)国家发改委价格认定规定(发改价格 2015 2251 号) 2 111301337965785957-QT-002-0000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 其他类 河 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保留合并或并联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3 111301337965785957-QT-002-0000 12358 价格咨询举报投诉 其
3、他类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 2017 年国家发改委令第 6 号)第二条、第十二条。 3 赵县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基本编码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1 11130133MB11403048-XK-039-0000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和审查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997年 11月 1日主席令第九十号, 2007年 10月 28日予以修改)第十五条: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
4、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 2006 28号)第二十三条: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6号)第九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项目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或核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5、负责。 2 11130133MB11403048-XK-069-0000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 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 3月 18日主席令第 45号, 2015年 12月 27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第二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4 序号 基本编码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促
6、进法( 2002年 12月 28日主席令第 80号, 2013年 6月 29日予以修改)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第五十四条: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3 11130133MB11403048-XK-031-0000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
7、许可 社会团 体登记管理条例( 1998 年 10 月 25日国务院令第 250号, 2016 年 2 月 6 日予以修改)第三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 第七条: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第十八条:社会团体 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 30 日内,
8、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 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十九条: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5 序号 基本编码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4 11130133MB11403048-XK-067-0000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1998 年 10 月 25 日国务院令第 251 号)第三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 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 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
9、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 30 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 30 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5 11130133MB11403048-XK-062-0000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996 年 8 月 29 日主席令八届第 73 号, 2015 年 4 月 24 日予以修改)
10、第四十四条: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 6 11130133MB11403048-XK-075-0000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002 年 12 月 28 日主席令第80 号, 2013 年 6 月 29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 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
11、准。第五十四条: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第五十五条: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6 序号 基本编码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7 11130133MB11403048-XK-036-0000 设 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007 年 8 月 30 日主席令第 70 号,2015 年 4 月 24 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
12、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4年 6 月 29 日国务院令第 412 号, 2009 年 1 月 29 日予以修改)附件第 86 项: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第 88 项: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实施机关:地方人民政府 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第 89 项: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8 11130133MB11403048-XK-003-0000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行政许可 1.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 560 号, 2009 年 10 月施行)第32 条 2. 经营高
13、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 号, 2013 年 5 月施行)第 5 条 3、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 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16 号令, 2013 年 5 月施行)“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如下:一、游泳;二、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三、潜水;四、攀岩 。 9 11130133MB11403048-XK-027-0000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 年 6 月 29 日
14、主席令第 65 号,2012 年 12 月 28 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 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7 序号 基本编码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2013 年 6 月 20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9 号)第二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许可管辖分工,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以及相应的监督检
15、查。 10 11130133MB11403048-XK-048-00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行政许 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 年 10 月 28 日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2016 年 7 月 2 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二十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
16、论有争议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共同的上 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03 年 6 月 28日主席令第六号)第二十九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许可证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11 11130133MB11403048-XK-077-0000 排污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 年 12 月 26 日主席令第二十二号, 2014 年 4 月 24 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五条:国家依照 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
17、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984 年 5 月 11 日主席令第十二号, 2008 年 2 月 28 日予以修改)8 序号 基本编码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第二十条:国家实行排污许可制度。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12 11130133MB11403048-XK
18、-004-0000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许可 行政许可 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线路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害程度给予补偿 。 13 11130133MB11403048-XK-041-0000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 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 年 11 月 1 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 年 4 月 22 日予以修改)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
19、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14 11130133MB11403048-XK-005-0000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行政许可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996 年 6 月 4 日国务院令第 198 号, 2011年 1 月 1 日予以修改)第三十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第三十 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
20、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 5 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 3 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9 序号 基本编码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15 11130133MB11403048-XK-014-0000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 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 20 号); 3.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 4
21、.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7 年本) 16 11130133MB11403048-XK-021-0000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二条。 17 11130133MB11403048-XK-023-0000 对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六条、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18 11130133MB11403048-XK-081-0000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
22、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997 年 7 月 3 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 2015 年 4 月 24 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一条: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9 11130133MB11403048-XK-030-0000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997 年 7 月 3 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 2015 年 4 月 24 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
23、(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0 序号 基本编码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20 11130133MB11403048-XK-059-0000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000 年 7 月 8 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 年 11 月 4 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
24、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 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1 11130133MB11403048-XK-025-0000 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内土地审核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主席令第 88号)第十六
25、条。 1997年 8月 29日公布, 1998年 1月 1日起施行。 22 11130133MB11403048-XK-042-0000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行政许可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2008年 10月 9日国务院令第 536号)第二十五条:生鲜乳运输车辆应当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核发的生鲜乳准运证明,并随车携带生鲜乳交接单。交接单应当载明生鲜乳收购站的名称、生鲜乳数量、交接时间,并由生鲜乳收购站经手人、押运员、司机、收奶员签字。 23 11130133MB11403048-XK-060-0000 兽 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 2004年 4月 9日国务院令第 404号, 2016年 2月 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兽药经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