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運動服改版過程說明,羅 琪2012.05.08,推廣穿運動服上學計畫,強化學童對於學校認同感 便利學童在校外之辨識度 培養生活紀律及規範 加強活動類課程之舒適度及安全性 減少學童間對於穿著之比較心理 節省家長之購衣支出,運動服改版歷史沿革,後續發展日程,101.4.7 家長會常務委員會議,有部份爭議101.4.13 邱校長邀約家長會核心成員協商101.4.27 校服改版小組設置要點草案制定101.5.7 羅琪拜訪教育局長官101.5.8 召開臨時校務會議101.6.1 改版小組計畫完成(預計),拜會教育局所得建議,經拜會教育局相關局處,得到一些建議如下1.本校在推行運動服之相關流程合乎規定2.
2、應公告而未公告之行政瑕疵,解套方式a.學校應行文教育局,並檢附相關文件如開 會紀錄及問卷調查結果(視同已通知) b.家長會擬定陳情書發予教育局,家長會提案討論,提案人:羅琪連署人:家長會全體提案內容:由學校行政部門發文教育局,告知因渠行政瑕疵導致未公告體育服改版一案。建議:建請照案通過討論:,臺北縣各級學校學生制服樣式之改變、決定與販售應注意事項 90年9月19日九十北府教學字第344804號函,學校不一定需要制定統一一致之學校制服或運動服,如要制定,於制定後不宜經常改變,亦不得統一採購,應由學生依指定顏色、式樣自行向市面上選購。各校如有新訂或改訂制服、運動服樣式,應將規格知會該地區製衣公會應
3、更改為被服公會,以供民間廠商公平競爭及學生自由選購。學校得在個別家長事先同意委託之前提下,依政府採購法、台北縣各國中、小學營繕工程及採購處理要點及其他相關規定,以招標或比價方式統一為學生採購制服、運動服,但不得強制未事先委託之家長向得標廠商購置。,臺北縣各級學校學生制服樣式之改變、決定與販售應注意事項 90年9月19日九十北府教學字第344804號函,學生制服樣式、顏色若要變更,其決定機制應廣納多層面意見如含學校行政、教師、家長及學生代表等,共同討論、決議,以玆周全。一經決定,應自公告週知日起至實施之前應預留時間至少1年以供當地製衣業者公平競爭機會。學生制服之選購應尊重學生家長及學生自由選購意
4、願,為便於少數家長的購置,學校應主動提供購買廠所。學生倘未穿著制服到校上課,學校不可因此而以校規處分。學校不得要求學生所穿鞋襪為純色或特殊規格,造成家長在購買時之困難,也失去學生天真活潑之天性。,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制定學生校服應行注意事項 100年11月1日北教國字第1001542232號函,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為使所屬各級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學生制服或運動服(以下簡稱校服)樣式改變、決定、販售與管理有所遵循,特訂定本注意事項。學校如有制定校服之必要,於制定後不應經常改變,並依政府採購法、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辦理採購規範及其他相關規定採購校服,但不得強制家長向得標廠商購置
5、,學生得依學校指定顏色、式樣自行向民間廠商選購。為培養學生端莊儀容,學校應適時輔導學生校服穿著規範。學校應尊重個別差異,不得以校規處分未穿著校服到校之學生。但因教學需要或預先公告特定場合、時間或集會等不在此限。學校基於維護學生健康與衛生之考量,得訂定校服相關配件。,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制定學生校服應行注意事項 100年11月1日北教國字第1001542232號函,學校校服於制定或變更設計時,應將樣式、顏色、材質成份、規格,結合季節、穿著時機、價格、生理需求等併同考量。學生校服樣式、顏色、材質成份或規格如需變更,其決定應廣納各方意見,如:學校行政、教師、家長及學生代表等,共同討論、決議,
6、以玆周全。學校如有新訂或改訂校服樣式,應將材質成份、規格知會該地區製衣公會或被服公會,以供民間廠商公平競爭及學生自由選購。學校學生校服樣式、顏色、材質成份及規格一經決定變更,應自公告週知日起至實施前預留時間一年以上,以供當地製衣業者公平競爭機會。學校校服於採購招標後應將變更之樣式、顏色、材質成份及規格公告之。學生校服之選購應尊重學生家長及學生自由選購意願,為便於少數學生對於樣式、材質有特殊需求者,學校得主動提供購買廠址。學校得參酌本注意事項訂定學校校服管理辦法,並經校務會議表決通過後,公告實施。,新北市三峽區介壽國民小學校服改版小組設置要點草案 中華民國101年4月27日草擬,一、新北市介壽國
7、民小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改善學校校服(運動服)的整 體美觀及實用性,符合整齊、簡潔、大方及提升整體識別度的原則, 特訂定本要點。二、為了因應本校校服(運動服)改版的順利運作,特成立新北市三峽區 介壽國民小學校服改版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三、本小組之職掌任務如下: (一)規劃執行學校校服(運動服)的制定與修改。 (二)定期討論學校校服(運動服)的使用狀況。四、本小組委員由行政代表(7人)校長、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 任、輔導主任、幼稚園主任、事務組長擔任;家長代表(7人)由家長會 推派;教師代表(7人)由各學年及科任推派;學生代表(2人)由六年級學 生推派,合計23人。校長為本小組會議主席
8、,學務主任為本小組執行 祕書。校長不克參與會議時,由委員互推會議主席,必要時得請相關 人員列席。,新北市三峽區介壽國民小學校服改版小組設置要點草案 中華民國101年4月27日草擬,五、本小組運作方式如下: (一)執行秘書負責本小組之會議召開、決議事項之提案 或執行等相關事宜。 (二)本小組辦理學校校服(運動服)的制定與修改,應依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制定學生校服應行 注意事項(附件一)辦理。 (三)本小組會議應有全部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16 人),始得開議;決議事項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 意,始得為之,可否同數時由主席裁決之。六、本小組決議之事項,應提交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七、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許嘉恬會長提議,一、小組設置要點應定出任期為一年完成改版, 行使權至完成首批運動服驗收完成止。二、增列完成改版後此組應轉為介壽國小運動服裝 督導小組,驗收服裝品質,並在每學期初執行 改組職責,檢討服裝進貨方式、進貨品質、庫 存調節等。三、此小組有權監督合約制定以及推派代表出席校 方、廠商等相關會議。,長官 永遠要帶領團隊走向未來 不是只有現在 而是要有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