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沙区进港大道等道路绿化养护项目(标段一、标段二) 招 标 文 件 建 设 单 位 :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目 录 投标通知书 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二章 合同条款 14 第三章 投标表格 38 第四章 评标办法 51 1 投标通知书 致: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招标代理单位)受 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以下称建设单位)委托,为 (以下称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实力的承包商,现通知贵单位:资格预审合格,贵单位将可参加 本项目 的密封投标。 2、贵单位若有诚意参加投标,请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在投标复函上签字
2、,并于20 年 月 日交予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如未在规定 时间内向投标人递交投标复函,即表示贵单位放弃该工程的投标资格。 3发售招标文件: 日期: 2015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如有工程量清单或图纸,则另计。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 F 栋曼尼商务中心 ) 4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考察。 5、在递交投标书时,应同时提交人民币 8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为投标书有效期截止日后 28 天。 6投标文件必须在 2015 年 月 日 上 午 9:30 时至 10:00
3、 时 (北京时间)前送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 室(地址: 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 F 栋曼尼商务中心 )。投标文件的接收单位为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将于 2015 年 月 日 上 午 10:00 时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 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被委托人参加并确认开标记录,并携带身份证。 招 标 人: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招标代理: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 : 18847081800 2 投 标 复 函 复: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的投标通知书已收悉,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参与本
4、项目养护服务的投标,并遵守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并同意编标时间定为 2015 年 月 日至 月 日。 专此函复。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二 年 月 日 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南沙区进港大道等道路绿化养护项目标段一、南沙区进港大道等道路绿化养护项目标段二。 2 项目所在地: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 工作内容包括:含所指定道路的绿化进行养护作业。 3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综合单价包干。 5 南沙区进港大道等道路绿化
5、养护项目标段一:包括 进港大道、港前大道、海港大道、海滨路(海滨北段)、漾滨路、海滨路、黄阁大道等绿化养护,绿化养护面积约 38 万平方米。 南沙区进港大道等道路绿化养护项目标段二:凤凰大道、黄阁南路、亭角立交、丰泽西路、南涌口路、黄阁西路、蕉西路等绿化养护;绿化养护面积约 37 万平方米。 6 合同期限:两年。 7 养护质量目标:达到广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一级质量标准 8 投标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并通过资格 预审。 9 投标保证金: 1 收取方式: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8 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投
6、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9 款。 10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 日历天 11 本工程招标文件于 2015 年 月 日 午 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正式发售,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如有工程量清单或图纸,则另计。 12 现场考察时 间: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考察,费用自理。 13 招标答疑:本次招标不设答疑会。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收到招标文件 2 个日历天内(截止至 2015 年 月 日 上午 11时 00 分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以下邮箱地址,请写明项目名称 E-mail:
7、迟到的问题招标人不予解答。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应在 24 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4 14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5 年 月 日 9:30 时至 10:00 时 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 室,由招标代理单位接收。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副本四份,电子版两份。 注:若投标申请人同时参加标段一、标段二的投标报名,需分别单独报名,投标文件需分别单独提交。 15 开标时间: 2015 年 月 日上午 10:00 时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 室。 16 履约保证金: 金额:中标价的 10,以银行履约保函
8、的形式,递交给建设单位。 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四天内 17 评标办法 : 见本文件第四章 18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X 从 0、 0.5%、 1%、 1.5%、 2%、 2.5%、 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5 第一节 总则 1.总则 为保证广州市南沙区绿化水平,美化城市、提高居民生存环境质量 ,受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的委托,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招标单位)作为南沙区进港大道等道路绿化养护项目(标段一、标段二)的招标代理。建设单位以下均称为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有关招投标法规、规定和建设单位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
9、容进 行投标。 1 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编制和解释。 1.2 招标范围: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项。 1.3 工作内容: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 项。 1.4 质量目标: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 项。 1.5 承包形式: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 项。 1.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两年。 3.资金来源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 项。 4.投标资格要求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其自行承担。 6.现场 考察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考察,考察费用自理。 7.其它事项要求 7.1
10、中标人应根据广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服务费。该费用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或当天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支付,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 0.9(万分之九)。 8.本次投标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发售标书、招标答疑、澄清、开标、评标、公示、发出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第二节 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内容 6 9.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 合同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合同协议书及保函格式 评标办 法 辅助资料 9.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条件、格式、条款和规范,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9.3 不论是否提交投标书,投标人不应扩散招标文件的
11、内容。 10.答疑会 本次招标不设答疑会。 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11.1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收到招标文件 2 个日历天内(截止至 2015年 月 日 上午 11时 00分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以下邮箱地址,请写明投标人名称 E-mail: 迟到的问 题招标人不予解答。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应在 24 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12.招标文件的修改 12.1 在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日期前,由于各种原因,不管是招标人主动提出的,还是答复投标人的澄清要求,招标人可以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12.2 补
12、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在收到补充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12.3 招标人可以按照本须知第 22.2 条的规定 ,酌请延长递交投标书截止日期。 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投标书应遵循的法规 13.1 投标书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 广州及广州市南沙区的 有关地方规定。 14.投标书的文字和语言 14.1 投标书及有关投标往来的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如有境7 外产品,其境外产品部分和相关资料,投标人应负责翻译成中文。 15.投标书的组成 15.1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两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 (一)技
13、术标部分 1、技术部分投标表; 2、投标保证金收据; 3、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4、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5、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7、企业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项目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8、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9、企业
14、业绩、企业资信等说明资料; 10、 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它有关技术 标的所有资料。 (二)、经济标部分 1、投标书 2、投标总价 3、投标价汇总表 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7、综合单价分析表 8、主要材料价格表 9、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它有关经济标的所有资料 15.2 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投标人不得修改。 15.3 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为招标文件所发的一切文件及按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所发的8 补充文件,均应视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15.4 中标人应在中标后按照招标人的指示修改或补充其在投标书中制定的计划。 15.5 投标书应包
15、括本须知 15.1 规定的全部内容,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成册。 16.投标货币 16.1 投标人应全部以人民币报价。 16.2 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养护设备及原材料为境外产品,其所需支付的外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17.报价原则和依据 17.1 投标报价 本次招标按综合单价包干进行。严格按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标段内的道路进行实地考察、测算,并编制出具有竞争性的报价。 17.2 投标报价方式 本项目按每一条道路一年绿化养护所需的综合费用,实行综合单价 包干,据此计算出合同期内该路的总综合费用,作为投标书的报价。 17.3 价格调整 在本合同
16、执行期间,每条道路的绿化养护综合单价包干,按实结算。 17.4 建设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求增加新的养护项目,承包人不应拒绝。其综合单价参照合同内同类项目计算,数量按实结算。如缺项则由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招标工程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限价将于开标前 24 48 小时以书面形式公布,投标人的报价不能高于投标限价。 18.投标书有效期 18 1 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书有效期为 90 日。 19.投标保证金 19.1 投标人应交人民币 8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方式、时间、地点递交。 19.2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对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不合格而遭拒绝。 19.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19.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证件并签订了合同后无息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