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元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污染防治项目 2018 年实施方案 根据广元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污染防治总体方案( 2017 2019 年)(省级审定本)四川省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川环发 2015 3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8 年第一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 2018 27 号)和广元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广环发 2015 17 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概况 (一)实施方案范围 广元市全境,具体为:苍溪县、旺苍县、剑阁县 、青川县、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实施期限: 2018 年度。
2、 (三)主要内容 1强化源头治理。广元市城区及辖区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严格控制建材产能扩张,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落后产能。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对汽车制造、汽修、家具、木材加工等行业企业严格落实包括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理设施的环保措施。 2淘汰落后产能。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格按照国家 2 发布的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以及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 3控制煤炭使用。进一步提高城市及近郊乡镇居民生活用气普及率,加快燃煤小锅炉淘汰进度。 4深化污染治理。加大砖瓦等行业二氧化硫、氮
3、氧化物排放控制力度。深化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污染治理。强化工业烟粉尘治理,大力削减颗粒物排放。开展重点行业治理,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体系,对家具、汽车制造、汽修、木材加工、餐饮等行业企业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理设施,实行全面达标整治。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有效控制移动源排放。开展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扬尘控制,深化面源污染管理。 5提升监管效能。构建区域一体化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始终保持大气污染执法高压态势。环保、城管执法、规划建设和住房、质监、公安、工商、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农业、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加大大气污染执法力度,建立和完善以城市区域为重点的大气环境监
4、控体系。 二、重点工程与投资概算 (一)重点工程 1燃煤锅炉淘汰、清洁能源替代改造项目。 2018 年全市 56家企业的 74 台、 107.86蒸吨锅炉进行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或淘汰退出。其中:利州区 17 家企业、 18 台、 30.14 蒸吨;昭化区 2 家企业、 2 台、 4.5 蒸吨;朝天区 18 家企业、 19 台、24.91 蒸吨;青川县 3 家企业、 19 台、 32.8 蒸吨;苍溪县 2 家 3 企业、 2台、 2.3蒸吨;剑阁县 12 家企业、 12 台、 10.71蒸吨;旺苍县 2 家企业、 2 台、 2.5 蒸吨。 2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项目 ( 1)砖瓦行
5、业:全市 70家砖瓦企业进行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其中:苍溪县 14家、剑阁县 9家、旺苍县 18家、青川县3 家、利州区 17 家、昭化区 3 家、朝天区 1 家、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5 家。 ( 2)其他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项目 10个,涉及水泥制造、碳素、电解铝、商混等行 业,其中:利州区 1 个、昭化区1 个、朝天区 2 个、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6 个。 3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 全市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含汽修) 127家,其中:苍溪县 19 家汽修企业和 1 家家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旺苍县13 家汽修企业和 1家焦化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剑阁县 13家汽修企业和 1 家家具
6、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青川县 10 家汽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利州区 53 家汽修企业(含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和 3家工业企业有机废气治理;昭化区 7 家汽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理, 2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朝天区 3 家汽修企业挥发性有 机物收集处理;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1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全面推进市城区餐饮企业饮食油烟治理,对重点区域、重点街道打造餐饮企业饮食油烟污染治理示范片、示范街,加快解决城市饮食油烟污染环境问题。 2018 年计划实施餐饮企业饮食油 4 烟治理示范工程 200 家。 4城市扬尘治理项目 ( 1)完善市城区道路洒水、机械化清扫、行道树绿化带冲洗等
7、设施,购置各类洒水车、机械化清扫车、清洗降尘车等 12台套。 ( 2)全面落实市城区及周边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进出口及场内主要道路硬化、进出口冲洗设施、装卸及开挖喷淋降尘、裸土 全覆盖等措施,彻底控制工地扬尘污染。 ( 3)设置市城区网格化扬尘防治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设施设备,建设市城区扬尘防治视频监控 30 套,与市城管执法指挥平台联网,实行全天候监控;建设市城区网格化大气在线监测(空气微站)设备 20 套,与市环境信息中心联网运行,实行主要大气污染物实时在线监测,为有针对性落实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5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项目。实行秸秆粉粹还田、基料化、肥料化、饲料化综合利用,购置秸秆粉粹机
8、具约 500台套,实施秸秆发酵生产有机肥和就地腐熟还田,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 6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淘汰砖 瓦企业 37 家,其中:苍溪县淘汰关闭砖瓦企业 8家,旺苍县淘汰关闭砖瓦企业 6家,剑阁县淘汰关闭砖瓦企业 14 家,利州区淘汰关闭砖瓦企业 1 家,昭化区淘汰关闭砖瓦企业 5 家,朝天区淘汰关闭砖瓦企业 2 家,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淘汰关闭砖瓦企业 1 家。 7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2个,分别为剑阁四川川煤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清 5 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和广元市高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8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研究项目。针对广元市的大气污染
9、现状,通过调查和监测,深入分析广元市环境空气质量现 状,识别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来源,梳理污染源及其分布,建立污染源清单,提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目标和技术路径,制定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措施,编制广元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规划。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 2018 年共实施重点项目 9 类 520 个,投资估算 23719 万元。 项目投资估算汇总表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数量(个) 投资估算(万元) 1 燃煤锅炉淘汰、清洁能源替代改造 56 1733 2 砖瓦企业整治和淘汰关闭 107 9134 3 其他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10 2373 4 挥发性有机物
10、治理(不含饮食油烟污 染治理) 127 3910 5 饮食油烟污染治理 200 850 6 城市扬尘治理 7 3524 7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10 1190 8 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2 895 9 区域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研究 1 110 合计 520 23719 2资金筹措。 2018 年项目投资估算合计: 23719 万元,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3000万元,地方配套和企业自筹 20719万元。 6 资金筹措表 序号 项目类别 投资额 备注 总投资(万元) 专项资金(万元) 自筹部分(万元) 1 燃煤锅炉淘汰、清洁能源替代改造 1733 215.72 1517.28 按 2 万元
11、 /蒸吨补贴 2 砖瓦企业整治和淘汰关闭 9134 580 8554 淘汰关停砖瓦企业按 10 万元 /家补贴,达标整治按 3万元 /家补贴 3 其他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2373 190 2183 4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不含饮食油烟污染治理) 3910 386 3524 以企业投入为主,实行以奖促治 5 饮食油烟污染治理 850 500 350 6 城市扬尘治理 3524 713.28 2810.72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公用设备、监控能力建设 7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1190 335 855 8 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895 80 815 9 区域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研究 110 0
12、 110 万元 已落实资金并开始实施 合计 23719 3000 20719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推进工作由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市环保局负责项目的申报、质量进度调度、业务指导、督促检查, 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对重点污染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有关项目招投标支持配合工 7 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推进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实施;市财政局负责项目实施资金调配保障和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负责督促城市建设工地扬尘整治工作;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推进城市饮食油烟整治项目、视频监控项目实施,
13、负责城市扬尘整治执法监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整治项目;其他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负责本部门单位项目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是项目实施主 体,负责辖区内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管理工作。 (二)资金保障。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政府、企业、个人、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资金。由财政部门牵头,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县区政府和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切实落实地方配套和企业自筹治理资金。 (三)加强监管。 实行项目实施责任制,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审计核查制
14、度以及项目和资金全过程监督考核制度。项目实施业主要保证项目实施质量,项目建成后及时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行,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强化 项目建成运营后续维护,接受省、市级相关部门组织的项目实施绩效评估。加强资金管理,规范相关文件及项目建设资料档案管理。 (四)绩效考核。 将 2018 年度环境空气持续改善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对实施进度差、 8 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1广元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污染防治 2018 年实施方案项目及专项资金安排汇总表 2广元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污染防治 2018 年实施方案项目清单表 9 附件 广元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
15、改善 污染防治 2018 年实施方案 项目及专项资金安排汇总表 序号 项目类别 实施内容 投资 估算 (万元) 省级专 项资金 (万元) 实施单位 实施 期限 备注 1 燃煤小锅炉淘汰 淘汰燃煤锅炉 75 台、 107.86 蒸吨 1733 215.72 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督促 2018.11 按 2 万元 /蒸吨补贴 2 砖瓦企业环保整治 完成全市砖瓦企业规范整治 72 家,淘汰关停 35 家 9134 580 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管委会;市环保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督促 2018.6 淘汰关停砖瓦企业按10 万元 /家补贴,达标整治按
16、3 万元 /家补贴 3 其他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完成 10 家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含海螺水泥超低排放改造) 2373 190 相关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督促 2018.11 10 4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完成全市 127 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其中重点工业企业 9 家,二级以上汽修企业 118 家 3910 386 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督促 2018.11 汽 修企业治理安 2 万元/家补贴,工业企业治理适当补贴 5 市城区饮食油烟治理 按集中连片推进,完成饮食油烟整治示范工程 2
17、00 家以上 850 500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2018.11 按投资 60%补贴,专项资金含委托第三方验收监测费用 6 城市扬尘治理 补充完善市城区洒水降尘设施,购置洒水车、机扫车、抑尘车约 15 台,建立市城区扬尘防治视频监控约 30 个、空气微站 20 个,分别与城管、环保联网运行,完善国控空气自动站隔离设施建设,全天候监控监测;对城区所有建设工地实行绿色施工。 3524 713.28 利州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各建设工地主管单位 2018.10 7 秸秆综合利用 7 个县区及经开区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10 个,实现秸秆全面禁烧,综合利用率全面提高 1190 335 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局牵头督促 2018.10 8 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 高力水泥、剑阁川煤水泥清洁生产改造,高力水泥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 895 80 利州区、剑阁县政府 ,市环保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督促 2018.11 9 大气源解析 110 0 合计 23719 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