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州开发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建设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二一 三年 四 月 八 日 2 投标邀请书 致: 投标人名称 贵公司已报名参加我 工程名称 工程公开招标,经资格审查后评为合格并获得了投标资格,如贵公司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从 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年 月 日上午 时 , 上午 时 。请注意: 1.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贵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应 按照有关规定提交 万 元(人民币) 的投标担保。 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正,提交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
2、绝。 4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单位: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3 第 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2 2.2 工程名称 广州开发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建设工程 3 2.2 建设地点 广州科学城 4 2.2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 2530 平方米,其中反腐倡廉教育展示区面积1
3、960 平方米 ,电子监察中心面积 570 平方米 5 2.2 承包方式 包 设计(含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采用限额设计前提下的审定施工预算价进行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 6 2.2 质量标准 合格 7 2.2 招标范围 反腐倡廉展示区和电子监察中心两大功能区以及室外绿化及景观石工程设计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室外出入口广场 2.结合 原建筑物的内部空间格局和设计功能,对建筑物内部建筑及水、电、空调及消防等公用工程进行改造,对建筑进行 装修 及布展。 3.根据 使用功能和展示主题配置相应的 弱电系统 和声光电多媒体系统
4、。 4.建设全区廉政风险智能防控平台,包括 60 寸液晶显示屏及无缝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及其配套设备、音频及会议系统、数据交换系统设备、电脑设备及机房配套工程费用 ; 不含第三方系统支撑软件、服务器设备 、 存储设备及软件应用平台工程费用。 5.负责展馆相关内容的资料收集。 4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8 2.2 工期要求 总工期: 329 日历天,其中: 设计总工期 133 日历天; 施工总工期为 196 日历天。 暂定开工日期: 2013 年 月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如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 1 天,承包人必须按合同价款的 2%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9 3.1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10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 格 审 查 方 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 价 计 算 方 式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 自行设计方案及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标单位须根据 经招标人或 区相关职能 部门审定的方案 进行深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 图设计及后续的设计服务工作, 按 审定的初步设计并结合 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 编制工程概算,报招标人及区相关职能部门 审定 ,送审概算建安费不得突破批复
6、可研对应建安费 。并按审定后的施工图纸、广东省现行的关于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文件进行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 送审 价 不得高于 按投标下浮率下浮后的批复概算 建安 工程 费 投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 -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 /招标控制价*100 , 按审定后的施工图预算价进行承包。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 起)。 14 16.1 投标担保 20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缴纳时间在 之前。 15 5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6 8 投标答疑 答疑会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17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既编制技术标,又编制经济标 18 17.1 投 标 文
7、 件 份 数 技术标投标文件: 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 5 份副本, 正、副本分开封包 。经济标投标文件: 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5 份副本, 正、副本分开封包 。 另外提交一份 A0 效果图。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 5 包。 5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9 19.1 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 收件人: 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年 日 时 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20 20.1 开标时间 方式二( 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 室 21
8、 26 开 标 评 标 办 法 综合评估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22 29.1 履约担保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 担保 为中标 价款的 10%。 23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 实行限额设计施工 , 招标控制价暂定为 2554 万元 ( 含设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最终为批复可研对应建安费下浮 5%后的费用。 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4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5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X 从 0、 0.5%、 1%、 1.5%、 2%、 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6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该评标
9、委员会由 9人组成。 27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本 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 建筑装饰装修专业 排名为准。 同一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不同专业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其承接该工程的专业中,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最高的为准。该联合体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同时具有招标要求专业资质的投标人,专业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其承接该工程所需 专业的最高分为准。以专业企业综合诚
10、信评价为准的, 8 个专业(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建筑幕墙专业、建筑智能化专业、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桥梁工程专业、消防设施工程专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之外的专业,不参与平均值计算。 6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8 13.4 、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按本项目合同约定执行。 29 中标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报审深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时需同步提交其对应造价文件。 本工程概算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以及竣工图编制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需综合考虑,中标后 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0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
11、设部令第 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专家劳务费及评标专家劳务费由中标人承担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60 日诚信分,以下同。 7 二、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 建设管理单位 ” (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
12、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文件。 (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 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 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
13、纸。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4.1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 察, 以便投标人获取 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 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8 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
14、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 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 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 自身 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 参加本招标活动 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 9 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开标、
15、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条件(发包人要求) 第六章 图 纸及参考 资料(另册)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8招标答疑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
16、或传真给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 8.2 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 日前公开上网发布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逾期答9 疑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8.3 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8.4 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 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5 答疑
17、纪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9.3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
18、.5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采用以下何种组成方式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列明。 11.1 投标文件由技术 标 (施工 部分 技术标 +设计 部分 技术标) 和经济 标
19、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 11.2 投标文件 施工 部分 技术标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 11.2.1 技术标 投标书 (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0 11.2.2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11.2.3 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投标承诺书 。 11.2.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 1)投标人应列出该工程 的设计、 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 工程的设计、 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
20、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5 企业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 ( 附:机械设备为 自有 或 租赁 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 重复租赁) 。 11.2.6 项目组织 施工 方案 。 11.2.7 技术标电子文件, 用 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 。 电子文件介质为 CD-R光盘, 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2.8 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 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21、 11.2.9 投标 保证金凭证。 11.3设计 部分 技术标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 设计方案技术标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1) 设计方案内容: 展示 形式设计综合说明 包括设计创意、设计理念、空间分析、展览定位、设计构思、展览内容规 划、展示分区设计、展览重点、亮点说明、展示手段与工艺要求、主要专业设计接口、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分折说明(含项目概算)、艺术品清单及创意说明,多媒体等现代展示手段清单及创意说明 ;必要的设计说明 包括但不 限于 设计方案的总体说明及各部分说明 , 设计理念和方案特点 , 平面布局和展线的安排 , 采用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的说明, 新技
22、术、新设备、新材料的说明,特别是高科技展示效果的技术原理的说明 , 展柜及特殊展柜的设计说明 , 特殊展品保护设计的说明 ,照明系统 设计的说明 ,温湿度控制系统的设计说明 。 ( 2) 各展厅功能描述、组成及配置。 ( 3) 各展厅的平面图、天花图、地面图、观众流线图、 轴测图、立面图、效果图 。 ( 4) 各展厅陈列基本设备,包括展柜的平面、立面、剖面图 。 ( 5) 各展厅中重要空间陈列要素组合,以及场景、参与型装置等重点陈列的彩色 效果 图。 ( 6) 设计 实施方案(包括 进度计划、质量保证 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和技术服务措施 等) 。 ( 7) 设计 图数量 要求 (见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