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引驱动电梯自检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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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曳引驱动电梯自检报告 报 告 编 号 施 工 单 位 施工 开始 日期 施工 结束 日期 维 保 单 位 维 保 电 话 工 程 性 质 新安装 大修 改造 移装 经检验,涉及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符合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电梯制造质量经确认符合要求,所检验项目均符合 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含第 1 号修改单和第二号修改单 )和 GB7588-200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及第 1号修改单 的规定,同时达到电梯设计文件的要求,自检 合格。 自检人 员签名 : 施工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用单位章) (维保单位章) (制

2、造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注: 自检项目应不少于检验要求的检验项目,各电梯公司可根据各自电梯的特性,增加自检项目。 电梯施工质量证明书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登记证编号: 制造单位名称: 制造日期: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许可证编号 : 维护保养单位名称: 维保电话: 施工类别: 安装 改造 重大修理 施工合同编号: 设备名称: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机房设置: 有机房 无机房 IC 卡装置: 有 无 型 号: 产品编号: 安装地点: 单位内部编号: 额定载重量 : kg 层站门: 层 站 门 额定速度 : m/s 控制方式 : 竣工日期: 该电梯施 工质量符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

3、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7001-2009,含第 1 号修改单和第 2 号修改单) 的规定和电梯设计文件的要求,自检结论合格 。 检验(签 名 ): 审核(签 名 ): 施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改造、重大维修清单 (适用于改造与重大维修) 序号 项目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改造、重大维修涉及的检验项目 注:改造、重大维修 涉及的检验项目栏填写所涉及的检验项目编号。 技术资料审查 项目 资 料 内 容 见 证 材 料 审 查 结 果 1.1 制 造 资 料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许可范围能够覆盖受检电梯的相应参数

4、 制造 许可证 号: (2)电梯整机型式试验证书 ,其参数范围和配置表适用于受检电梯 整机 型式试验证书 号: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 (如果有 )、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 (如果有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如果有 )、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型号和编号,门锁装置、层门和玻璃轿门(如果有 )的型号,以及悬挂装置的名称、型号、主要参数 (如直径、数量 ),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 产品 质量证明文件 号: (4)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

5、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 (如果有 )、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 (如果有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如果有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层门和玻璃轿门 (如果有 )的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门锁 型式试验 证书 : 限速器 型式试验 证书 : 安全钳 型式试验 证书: 缓冲器 型式试验 证书: 安全电路 型式试验 证书: 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 型式试验 证书 : 上行超速保护 型式试验 证书 :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型式试验 证书 : 驱动主机型式试验 证书 : 控制柜型式试验 证书: 层门 型式试验 证书: 玻璃轿门型式试验证书: 限速器调试证书

6、: 渐进式安全钳调试证书 : (5)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动力电路图 : 电气安全装置电路图 : (6)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 1.2 安 装 资 料 (1)安 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受检电梯的相应参数 安装许可证 : 安装告知 书 : (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施工方案 项目 资 料 内 容 见 证 材 料 审 查 结 果 1.2 安 装 资 料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用于安装该电梯的机房 (机器设备间 )、井道

7、的布置图或者土建工程勘测图,有安 装单位确认符合要求的声明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表明其通道、通道门、井道顶部空间、底坑空间、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到达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 机房 或机器设备 间 布置 图 井道布置图 (5)施工过程记录和由整机制造单位出具或者确认的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施工过程记录 (6)变更设计证明文件 (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 ),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变更设计证明文件 (7)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电梯安装合同编号 、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

8、者检验专用章以及竣工日期 安装质量证明文件 1.3 改 造、重 大 修 理 资 料 (1)改造或者修理许可证和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受检电梯的相应参数 改造或修理 许可证 改造或修理 告知 书 (2)改造或者重大修理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齐全 改造或者重大修理清单 改造或者重大修理施工方案 (3) 加装或者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型式试验证书以及 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如发生更换 )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型式试验证书 调试证书 (4)拟加装的自动救援操作装置、能量回馈节能装置、 IC 卡系统的下述资料 (属于改造时 ): 加

9、装方案 (含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 );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标明产品型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并且有产品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与应急救援操作方面有关的说明 电气原理图 接线图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6)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改造或者重大修理过程记录 自检报告 项目 资 料 内 容 见 证 材 料 审 查 结 果 (7)改造或者重大修理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电梯的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合同编号、改

10、造或者重大修理单位的许可证明文件编号、电梯使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竣工日期 改造或者重大修理质量证明文件 1.4 使 用 资 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使 用登记资料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 1.1、 1.2、 1.3 所述文件资料 (1.2 的 (3)项和 1.3 的 (5)项除外 ),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 (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 修理 的, 1.1、 1.2、 1.3

11、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 。改造、重大修理 过程监督检验查验此项目,新安装电梯的监督检验查验使用单位提供相 关项目所需记录表格的制定情况(使用单位未确定时由安装单位提供内容范本) 见 1、 2、 3 项 所述文件资料 监督检验报告 定期检验报告 日常检查 与 使用状况记录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应急救援 演习记录 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或范本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

12、保养合同 维保合同 (5)电梯 司机 ( 医院病床电梯 、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 2.5m/s 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 ) 和 安全 管理 人员 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管理 人员证号 : 电梯司机证号: 交接备忘录 自 检 项 目 与 结 果 序 号 自 检 项 目、内 容 与 要 求 自 检 结 果 1 2 机 房 (机 器 设 备 间) 及 相 关 设 备 2.1 通道和通道门 (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 如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通往机房 或者机器设备间 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 4m;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梯子高度超过

13、 1.50m 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 65 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 梯子 楼面高: m 梯子高 : m 夹角: (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 照明 (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 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上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 门外侧有下述或者类似的警示标志:“电梯机器 危险 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2 2.2 机房 (机器设备 )专用 机房 (机器设备间 )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 3 2.3 安全 空间 (1)在控制屏和控制柜前有一块净空面积,其深度不小于0.70m,宽度为

14、0.50 m 或屏、柜的全宽(两者中的大值),高度不小于 2m 深: m 宽: m 高: m (2)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及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有一块不小于 0.5m 0.6m 的水平净空面积,其净高度不小于 2m m m 高度: m (3)机房地面高度不一并且相差大于 0.50m 时,应当设置楼梯或者台阶,并且设置护栏 4 2.4 地面 开口 机房地面上的开口应当尽可能小,位于井道上方的开口必须采用圈框,此圈框应当凸出地面至少 50 mm 5 2.5 照明与插座 (1) 机房 (机器设备间 )设有永久性电气照明;在靠近入口 (或者多个入口 )处的适当高度设置一个开关,控制机房 (机器设备间

15、)照明 (2)机房应当至少设置一个 2P PE 型电源插座 (3)应当在主开关旁设置控制井道照明、轿厢照明和插座电路电源的开关 6 2.6 主 开 关 (1)每台电梯应当单独装设主开关,主开关应当易于接近和操作 *无机房电梯主开关的设置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如果控制柜不是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当安装在控制柜内,如果控制柜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 应当设置在紧急操作屏上 如果从控制柜处不容易直接操作主开关,该控制柜应当设置能分断主电源的断路器 在电梯驱动主机附近 1m 之内,应当有可以接近的主开关或者符合要求的停止装置,且能够方便地进行操作 序 号 自 检 项 目、内 容 与 要 求 自 检 结 果

16、6 2 机 房 (机 器 设 备 间) 及 相 关 设 备 2.6 主 开 关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3)主开关应当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能够有效的防止误操作 (4)如果不同电梯的部件共用一个机房,则 每台电梯的主开关应当与驱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等采用相同的标志 7 2.7 驱 动 主 机 (1)驱动主机上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编号、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或者标志,铭牌和型式试验证书内容相符 (2)驱动主机工作时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3)

17、曳引轮轮槽不得有缺损或者不正常磨损;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4)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闸瓦 (制动钳 )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 (制动盘 )上,电梯运行时制动闸瓦 (制动钳 )与制动轮 (制动 盘 )不发生摩擦,制动闸瓦 (制动钳 )以及制动轮(制动盘 )工作面上没有油污 (5)手动紧急操作装置符合以下要求: 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8 2.8 控制柜、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装置 (1)控制柜上设有铭牌,标

18、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编号、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或者标志,铭牌和型式试验证书内容相符 (2)断相、错相保护功能有效,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设错相保护 (3)电梯正常运行时,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当防止电梯再运行 (4)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者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 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5)

19、*无机房电梯的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从井道外接近和操作该装置 能够直接或者通过显示装置观察到轿厢的运动方向、速度以及是否位于开锁区 装置上设有永久 性照明和照明开关 装置上设有停止装置或者主开关 序 号 自 检 项 目、内 容 与 要 求 自 检 结 果 8 2 机 房 (机 器 设 备 间) 及 相 关 设 备 2.8 控制柜、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装置 (6)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在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上或者其附近标明“旁路”字样,并且标明旁路装置的“旁路”状态或者“关”状态; 旁路时取消正常运行 (包括动力操作的自动门的任何运行

20、);只有在检修运行或者紧急电动运行状态下,轿厢才能够运行;运行期间,轿厢上的听觉信号和轿底的闪烁灯起作用; 能够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层门门锁触点、轿门关闭触点、轿门门锁触点;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和轿门的触点;对于手动层门,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和 层门门锁触点; 提供独立的监控信号证实轿门处于关闭位置 (7)应当具有门回路检测功能,当轿厢在开锁区域内、轿门开启并且层门门锁释放时,监测检查轿门关闭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查层门门锁锁紧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和轿门监控信号的正确动作;如果监测到上述装置的故障,能够防止电梯的正常运行 (8)应当具有制动器故障保护功能,当监测到制动器的提起 (或者释放 )失效时

21、,能够防止电梯的正常启动 (9)自动救援操作装置 (如果有 )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产品型号、产品编号、 主要技术参数;加装的自动救援操作装置的铭牌和该装置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在外电网断电至少等待 3s 后自动投入救援运行,电梯自动平层并且开门; 当电梯处于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电气安全装置动作或者主开关断开时,不得投入救援运行; 设有一个非自动复位的开关,当该开关处于关闭状态时,该装置不能启动救援运行 (10)加装的分体式能量回馈节能装置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产品型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铭牌和该装置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11)加装的 IC

22、 卡系统应当设有铭牌,标明 制造单位名称、产品型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铭牌和该系统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9 2.9 限 速 器 ( 1)限速器上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编号、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或者标志,铭牌和型式试验证书、调试证书内容相符,并且铭牌上标注的限速器动作速度与受检电梯相适应 (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3)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完好,运转时不得出现碰擦 、卡阻、转动不灵活等现象,动作正常 (4)受检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每 2 年 (对于使用年限不超过 15 年的限速器 )或者每年 (对于使用年限超过 15 年的限速器 )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校验结果应当符合要求 10 2.10 接 (1)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机器设备间)起,中性导体( N.零线)与保护导体( PE.地线)应当始终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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