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暑期教师培训班作息时间 上 午 : 8 30 11 00 下 午: 3 00 5 30 说明: 1.培训期间课程时间安排由班主任结合培训内容合理协调确定; 2.保证每天的实际培训时间。 2 暑期 教师 学科集中 培训考核意见 随着课改的推进,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已成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个人成长的迫切需要。教师培训工作是提高教师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为确保我县教师 学科集中 培训工作扎实、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教师培训考核意见。 一、考 核内容 1.考勤情况( 30 分): 培训班班主任要认真记载考勤情况并当场通报,培训班结束后将考勤情况汇总上报。严
2、格请销假制度。 2.现场测试( 50 分) :每次培训班结束前要对集中培训的内容进行 书面考核 。 3.材料检查( 20 分) :班主任要对学员的学习笔记 、研讨记录、学习体会等 进行检查。 二、考核办法 1.考勤: 每两个学时考勤一次,缺席一次扣 5 分并不录入学时,培训学时按实录入。无故缺席视为旷职按相关规定处理。参训学员因各种原因缺席超过总课时 50%者,不予录入 培训 学时。 2.测试: 班主任或管理人员根据培训内容 命制试卷, 培训班结束前的两学时进行现场测试。现场测试成绩折算成 50 分计入考核成绩。 3 测试不合格者一票 否决,考核成绩即认定为 “ 不合格 ” 。 3.材料: 所
3、有学员应自备学习笔记本, 在学习过程中认真 听讲,积极研讨,详细记录, 笔记 不全或不认真的 扣 5 10分,。 上述各项分值视培训类型可作适当调整。 三、结果运用 1.严格落实教师培训学时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必备条件,每个注册有效期内,教师须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 (五年周期达到 180 个县区级以上培训学时) 方能注册合格。将教师培训学时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必备条件。 2.根 据考 核成绩对教师 的培训 成果进行 认定,成绩排名在前 5%的学员认 定为 “ 优秀 ” ,不及格者认定为 “ 不合格 ,其余认定为 ” 合格 ” 。 认定结果将 作为 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评审 的依
4、据 之一 ,认定为 “ 优秀 ” 的 教师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 不合格 ” 的不予认定学时,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先或 职称 评审。 3.教师在培训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服从任职学校或培训单位安排;未经批准,擅自放弃学习 ;学习期间违反有关规定造 成不良影响;弄虚作假,骗取培训成绩 等,不予录入学时 , 并根据 情节分别给予 县内、校内通报批评或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 暑期 教师培训学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严肃教师培训工作纪律,规范培训学员行为,提高教师培训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行培训班级管理制度。每个培训班由研训员 (负责人 )担任班主任,成立班委会,全程负责培训班学员的管理
5、工作,所有参加培训学员培训期间必须服从班主任和班委会管理。 第三条 严格培训纪律。培训期间 学员一律 不得使用 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在培训中途离开培训教室,严禁在培训期间抽烟。 第四条 端正培训学习态度。参加培训学员要尊重主讲人员,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培训期间,随时检查培训学员的学习笔记 、研 讨记录等 ,计入培训学分。 第五条 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参加培训学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提前 5 分钟进入培训教室。参加培训学员原则上不得在培训期间请假,确实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书面请假,并经 校长签字,单位盖章,报班主任存档 。 第六条 实行培训学员学分制。培训按照每课时 3 分计算,凡存在 迟到、早退、中途离开培训室等违反培训规定行为的,每次扣 1 分,缺席不得分,学员学分计入所在学校培训积分,并计算成学时计入 省教师 培训管理系统。 第七条 实行培训考核评比制度。每个培训班培训结束 时 , 对培训内容进行书面考试 , 结 合出勤 、学习笔记、研讨记录 等学习表现 按照参加培训学员的 5%评选 “ 优秀学员 ” 进行表彰奖励。 第八条 建立培训情况通报制度。对 无故缺席等违反培训规定的行为 及时向全体参加培训学员通报,并通报学员所在学校。 第九条 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建立培训学员电子档案信息,及时记载学员的培训表现和成绩,对培训学员实行跟踪管理。